一、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
(一) 实务判断标准
1. 因生产经营需要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 因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 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旅游费、交通费或其他费用开支;
4. 因生产经营需要业务人员差旅费的开支。
(二)注意事项
业务招待费必须正常且必要,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赠送金额要与利润相匹配。
二、业务招待费涉税核算误区
餐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宣传费、职工福利费与业务招待费如何界定?
(一)餐费需把握的重点:
1.业务招待费是对外接待发生的应酬费用;
2.不局限于餐费支出;
3. 餐费用途多,不一定全部用于业务招待。(例子:1.员工年终聚餐——福利费;2员工出差餐费——差旅费;3召开工作会议工作餐支出——会议费;4.培训餐费——职工教育经费。)
(二)差旅费需把握的重点:
出差中赠送客户礼品会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会务费需把握重点: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会议费报销是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准备齐全,留存备查)
(四)宣传费需把握重点:
例子:企业把印有自己logo的保温杯发送给销售业务关系客户单位的个人属于业务招待费;如果把印有logo保温杯发给不特定对象属于宣传费的列支范围。
(五)福利费需把握的重点:
账务处理时进行备注,若是工作人员午餐费,人员日期列清楚,则可以计入福利费。
三、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双限额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项计算结果孰低原则确定)
四、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和口径;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一)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二)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收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反映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
(三)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算缴纳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方面)的用途等移送他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额还应该包括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拓展:企业在筹建期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无收入额限制,60%仅仅是税务处理。会计记账是100%计入筹办费,纳税调整处理才按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五、业务招待费中无偿赠送客户礼品的涉税处理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 按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税
例题1:某企业购入电磁炉一批,作为回馈客户的礼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1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专用发票按规定已认证。视同销售如何确定?
【解析】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10万元,计提销项税额1.7万元;购进时进项税额可在当月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视同销售收入1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1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赠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17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例题2:某企业资产电磁炉一批,作为回馈客户的礼品,不含税成本价8万元。上述货物的公允价格为10万元。视同销售应怎么确定?
【解析】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10万元,计提销项税额1.7万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视同销售收入1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8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97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三)个人所得税 单位需帮助取得礼品的个人按照“其他所得”,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业务招待费涉税风险的防范。
(一)税务稽核重点
1.混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用(固定宾馆招待客人)
2.将出差途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差旅费用
3.将业务招待费计入市场费用或其他支出
4.用餐费发票冲费用,列入业务招待费以外的科目
(二)防范风险的方法
1.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
2. 严格区分各类费用,规避涉税风险
3. 设置支出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