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十分钟前,我用拳头赶走了一个擅自来到我家,并想对我进行“独家专访”的记者。“谁他娘的让林嘉尔的画卖了一个亿!”记者最后边跑边说。
2009年6月24日,我坐上了开往洛云县的夜班车。在躺上床位之前,我满脑子都是远方的诗歌和田野;可是邻座那冲天的脚臭味把我熏回了现实。第二天早晨,下车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大口大口地呼吸——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纯净空气的珍贵。
这里和广州不同,或者说,和我曾经生活过的那些大城市不一样。那些城市就像一座座巨大的牢笼,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些钢筋混凝土怪物;人们是一只只小兽,躲在怪物冰冷的毛发里依偎着取暖;彼此靠得那么近,又好像很远。
在这里,我目所能及的是:湛蓝的天空;被绿化带分隔开的狭窄马路;低矮的房屋;慵懒的行人和远方的山脉。
清晨的风拂去了旅途的疲惫,我好像置身于一个没有一点杂质的气泡里,感觉所有的喧嚣和纷扰都在离我而去。
现在想来,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美丽错觉。
闲逛了一小会儿后,我想要不要直接和李霖辉联系,是他让我到洛云来的。
李霖辉是我的大学同学,他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地产商,母亲是个话剧演员。他个子矮小、生了一头卷发;短而粗的眉毛像两条半死不活的虫子;鼻子又扁又平似乎被人打过一拳;厚,还有些外翻的嘴唇活像两根香肠;但他的眼睛大而明亮。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对造物主的仁慈有了具体化的理解:没有这双眼睛,这个人就是喜剧里的丑角;有了这双眼睛,这个人不但不算丑,还显得精灵鬼怪。
“你们看过徐志摩给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写的书评吗?就是‘一大股清丽浩瀚的文章排傲面前,像一大皮白罗批泄,一大卷瀑布倒挂,丝毫不露痕迹,真大手笔!’这是什么狗屁书评,哈哈哈,我打赌这个色鬼根本没读过这本书。”这是大一刚开学,李霖辉和几个同学插科打诨时说的话。
那时候,我觉得他一定是那种喜欢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的人。在一阵高谈阔论之后,他又对着班里的几个女生弹起了吉他。虽然当时我并不喜欢他,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吉他弹得不错。
有一次,我们班几个男生一起去吃火锅。
夏天吃火锅就像是把人放进一个大型微波炉里——让你从内到外都被烘烤着。不巧的是那家火锅店还没装空调。电风扇们尽职尽责地左摇右摆,“呼呼”吹个不停,但那点微弱的风对于汗流浃背的食客们,只是杯水车薪罢了。几瓶冰镇啤酒下肚,几个男生又开始说起了自己那充斥着刀光剑影的高中生涯。平时,他们都比较喜欢说自己经历过怎样纸醉金迷的生活;李霖辉在场的时候,他们就会改说过去那好勇斗狠的自己。因为我读中学时比较调皮,经常和人打架,又把拳击和跆拳道练得很好,所以从他们的描述中,我能听出他们十之八九是在吹牛逼;不过我无意揭穿他们,只是埋头吃自己的。李霖辉倒是被他们那夸张的言辞逗得哈哈大笑。他们越说越起劲,手里拿着筷子,像演武打片似得比划起来。
“你怎么回事呢?我让你上的是鱼丸,你给我上盘茴香,当我傻是不是?”邻桌一个身材高大,穿件黑色背心的汉子冲着服务员发起火来。服务员赔着笑向他解释了两句,他站起身来,拿起桌上的茶杯泼了服务员一脸水。
当时,我也有点看不惯这个得理不饶人的男人,不过我并不准备充当正义使者。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太多这样的事情,哪能管得了那么多呢,做好自己就得了。
李霖辉却走到那个男人身前,仰头瞪着那个男人,他那两条虫子似得眉毛皱成了个倒八字。这画面莫名的让我想起了周星驰的那些无厘头电影,让我很想笑。
那男人一脸疑惑地打量着李林辉。李霖辉突然指着他的鼻子骂了起来;他一掌把李霖辉推倒在地;李霖辉跳将起来,把一大盘鸭肠连带着盘子糊在了他的脸上。两个人就此扭打起来,李霖辉好像一只瘦小的猴子,上蹿下跳地想要挑战一只体型庞大的猩猩。
店家始终不派人出来收拾摊子。我那几个同学也没有起身阻拦的意思,他们大概是厌倦了“行走在刀尖之上”的生活,不想再卷入无聊的江湖纷争,一个个好像在坐枯禅的老僧。我只好过去把那个男人拉开。他见我个子比他高,力量比他大得多,也倒没和我动手,只是低声骂了两句就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
“你看那个臭傻逼,出来吃顿两百块钱的火锅就觉得自己是大爷了,泼人家姑娘一身茶水,真他妈不是人!”李霖辉流着鼻血对我说。
这件事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我觉得他是个挺有意思的人。而我身边充斥着许多很没意思的人:那群“淡泊明志”的曾经的“江湖大哥”;还有那个范宗勇,他总是求李霖辉开车带他到别的学校玩,然后偷偷告诉其他学校的女生,李霖辉是他的司机;那个金瑶,欠别人一屁股账,买了很多奢侈品;我的思修讲师李大富,一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他要用四十分钟介绍他辉煌的个人履历……慢慢的,李霖辉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
来洛云之前,我刚从北京林业大学毕业。我实在不想回广州工作,我不希望我未来的人生无趣得就像一滩没有一丝涟漪的死水,就像我曾在梦里梦见的那样。
清晨六点钟,我被闹钟惊醒。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看见高架桥上车来车往——这座城市像工厂流水线一样运转开来。我仗着年纪轻,展开一身蛮力挤上地铁。来到写字楼,我对同事们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然后躲到我的小格子里,做着光想想就让人提不起兴趣的工作。我时常幻想着自己成为富豪后如何呼风唤雨;但老板的一句批评马上就能让我变成一只受惊的土拔鼠,惶惶不可终日。又过了些年,我找了一个与我不甚相爱但门当户对的女友。我们一起贷款买了套房子,然后开始了无休无止的还款生涯。在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的日子里,我和她唯一的乐趣是每天晚上在我们柔软的大床上疯狂的交配——以便于传宗接代。又过了两年,我们的孩子出生了。他慢慢成长。我逐渐老去,然后死了。终我一生,我还是没能成为呼风唤雨的大富豪。在追求物质的漫漫长路上,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后人对我的评价是——一个成天想着发财的老屌丝。
每每想象那样的生活,我总是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我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的想法当然是被我的父母否定的,尤其是我的父亲。在我初次向他吐露心声时,他整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最要命的是,我不知道如果不在广州工作,我应该去哪。当时的我,虽然整天发表着一些愤世嫉俗的空论,但对自己的人生却全无规划。也就是说,我和大多数同龄人没什么区别——“想要超越世俗的平庸;又不知如何超越;不屑于变成‘他’;却无力成为‘我’”。这让我的父亲更加愤怒。我想他或许以为我生性懒惰,只想做一个啃老族,每天混吃等死,浑浑噩噩地虚度此生。
“老杨,我爹让我去洛云做生意,要不你和我一起去?我告诉你啊,那地方风景可好了,姑娘特漂亮。你不是一直囔囔什么诗和远方吗?和我一起去吧!”在得知我的处境后,李霖辉对我说。
于是,我和家里拿了两万块钱,奔赴了祖国的边疆。
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先把住宿问题解决后再和李霖辉联系。如果我直接告诉李霖辉我已经到了,他肯定马上会来接我去吃香喝辣,顺带帮我解决住宿问题。他肯定乐于这样做,但我不想过多的依赖别人。既然家里“借给了”我一笔价值两万元人民币的创业基金;我理应用这把钥匙开启独立的人生。
“我不管你有什么想法,首先,你要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你要能养活自己,否则,说什么都是白扯!你知道吗?在这个国家,一个人经济上的独立比人格上的独立更重要!”这是我临走前,我的爸爸对我说的话。虽然我不赞成他的观点,不过,独立的经济能力对于个人而言确实至关重要,这是我必须承认的一点。
幸好我的运气还不错。在一个叫做饮马水河的地方,我找到了出租房屋的人家。房东是一对老夫妇,男的姓陈,女的姓杨。陈大叔是一个退伍老兵,他的眼神锐利如鹰隼,腰杆挺直得仿佛一杆标枪,不过他的笑容却给人一种忠厚老实之感。刘大妈是个矮胖子,她的脸圆圆的,肤色红润,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一条缝,给人一种容易亲近的感觉。在得知我是刚毕业的,从外地来的大学生后,两人热情得不得了,对我一阵嘘寒问暖,竟让我产生了一种回家的感觉。陈大叔扛起了我的行李,带我去看房。整栋楼有三层:一楼是公用的澡堂和一片宽敞的庭院,院中栽了很多兰花;二楼有三间空房用以出租;他们一家住在三楼。两老还有个女儿,叫陈媛媛,小我一岁,在外贸公司上班。我对这里的住宿条件很满意。房间虽然不大,只摆了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但打扫得很干净,书桌上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最重要的是,每月房租才400块钱。
解决了住宿问题后,我和李霖辉一起吃了顿饭。席间,他眉飞色舞地向我描述他这段时间里的种种见闻。“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住呢?那么大一栋房子,那些房间空着也是接灰尘的。”李霖辉抱怨我。
我回到饮马水河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我在二楼的走廊上遇到了陈媛媛,因为天色太暗,我看不清她的长相,只注意到她的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七,并且身材火辣:胸前峰峦叠起;臀部饱满挺翘;腰身轻扭宛若水蛇。但她似乎对我没有多少兴趣,只是朝我点了点头就上楼去了。
之后三天,李霖辉带我把洛云的旅游景点转了个遍。令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个叫白水泽的地方。那里好像一片漂浮在水面的大草原,四处盛开着我叫不出名字的黄色小花。脚踩在水草地上,感觉又软又凉,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体验。那儿的烤鱼特别好吃,是一种生长在水田里的小鱼,当地人叫它们鲫壳鱼。
从白水泽回来那天,我又见到了陈媛媛,这次是在白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毛衣和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这样的装束把她凹凸的曲线勾勒得更加分明了。或许是因为地处云贵高原,紫外线强度太大的原因,洛云女人的脸普遍呈黯黄色,而且毛孔粗大;陈媛媛的皮肤却是白皙紧致的——她算是我在洛云遇到的第一个美女了。不过陈媛媛对我似乎还是没什么兴趣,她对我们两个房客都没什么兴趣。住我隔壁的那个房客来自四川,高中没念完就到洛云打工来了,年纪和我相仿。
我在大一的时候就拿到了跆拳道教练证,后来还在很多比赛里得过奖。凭借这一技之长,我在洛云开设了一个跆拳道培训班。因为我的教学方法不错,人又很有耐心,很快我就把培训班办得风生水起。刚开始因为资金有限,我租用的限训练场地很小,后来学生越来越多,收入也水涨船高,我便把训练场地搬到了滨河广场。
滨河广场位于洛云城西,滨河从中蜿蜒而过把广场一分为二,九道长近百米的石桥又横跨滨河把广场连接起来。滨河广场的是一侧是巨大的阿拉索山父亲雕像;另一侧是一个大型体育场,成荫的绿树和青翠的草坪点缀在体育馆周围。我租用的训练场地就是这个体育场的附属设施之一,大概有两百平米。
我在道馆里铺满了泡沫垫子;在进门右手边的墙壁上挂了几块镜子,方便学生们能够矫正自己的动作;左手边一些略显空旷的墙壁上,挂了几幅画,画的内容大多是风景和人物肖像;正对面的墙上是叙述跆拳道精神的几个用毛笔书法写成的大字。
每一天都忙碌而充实,不知不觉间,我来洛云已经半年了。
那天晚上9点,和往常一样,我送走了最后一批学生。当我准备打扫卫生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格子衬衣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上垫子,请脱鞋。”我对他说。
他涨红了脸,一边道歉一边用放在鞋柜上的抹布擦去了他留在垫子上脚印。他这样过度的反应反倒是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了。正当我准备问他有何贵干的时候,他对着门外我看不见的的角落说:“嘉尔,快过来。”(因为门是向外开的,左边那扇门恰好挡住了我的视线)
一只飞蛾扇动着翅膀撞在屋顶的灯管上。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走到了毯子前。清冷的光打在他的脸上。他身高约有一米八,腿很长,身材有些单薄。他生有一头利落的黑色碎发;他的眼睛很漂亮只是略欠神采,好像在森林中迷失了方向的鹿;眼眶下环绕着似乎是因为长期失眠而孕生的黑色眼圈;高而挺直的鼻梁下是两片薄薄的嘴唇。
“教练,我想和你学跆拳道。”他对我说。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林嘉尔。坦白说来,那时我并不觉得他身上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非要说第一印象的话,我觉得他很英俊,颇有几分魏晋时期为人推崇的那种病态之美。倒是李霖辉第一次见到林嘉尔时就对我说:“他的心里燃烧着一团炽热的火焰。所有的天才都是这样的,他们着了魔,独自忍受着烈焰的炙烤。”
不过李霖辉这个人经常说一些让我摸头不着脑的话——我经常开玩笑说他好像是某个邪教的教徒——所以我没有把他的话当回事。
林嘉尔并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大课,他选择的是一对一教学。周一到周四每天下午六点整到七点半是他的训练时间。相对于其他学员,林嘉尔和我单独相处的时间是比较多的。他是个内向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孤僻。在头一个星期里,我和他的谈话模式总是我问一句,他答一句。在几乎所有人身上都能看见的倾诉欲,他似乎没有。大部分时间里,他总是一个人望着某处发呆——他经常盯着我的茶杯看上个整整十分钟。不过,关于他的大体情况,我还是了解了那么一些。比如:他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年级有一千五百多人他总能排在前十;那天送他来的人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他父亲的秘书;他的父亲是县里的县委副书记;我另一个叫吕翔的学生是他的同学……
林嘉尔绝不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关于这一点,在他第一次训练时我就看了出来。学过跆拳道的人都知道压胯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情,人的柔韧性会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退化,虽然林嘉尔当时也才十六七岁,不过他身体的柔韧性和成年人基本已经没有多大差异,但他第一次压胯就咬着牙把竖叉劈了下去。这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事情——我第一次劈竖叉就没劈下去,死活没劈下去,那时候,我才九岁。他训练时总是很专注,每次都把自己练得筋疲力竭。
但让我对他真正产生兴趣的是一件小事。那天,林嘉尔抱着双手,站在那些人物风景画前看了半天。我说,你觉得这些画怎么样。我以为会得到一个“挺好看的”之类的回复——我自认为我的欣赏水平还是挺不错的。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我注意到他的嘴角向上抽动了两下,一种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表情浮现在他脸上。
我和他都没有说话:他不说话,是性格使然;我不说话,是因为他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让我心里有点不舒服。过了一小会儿,我觉得自己未免太小心眼了,和一个孩子较什么真儿呢?这样一想,我就豁然开朗了——“和XXX较什么真儿呢?”真是一个用来彰显自己宽宏大量的万能公式。
“嘉尔,你最喜欢做什么事情?”为了缓解气氛,我随口问道。
“我喜欢画画。”他说。
林嘉尔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在他那双无神的大眼睛里看到了摄人心魄的画面:仿佛一大股清流涌入枯竭的湖泊;无数条色彩斑斓的鱼儿出现在湖底;它们在澄澈的湖水里划下流光溢彩的弧线,诉说着生命的热烈与怅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双无神的眼睛也能焕发那样的神采。
“自己喜欢的事情,一定要坚持下去。”我对他说。那天晚上,林嘉尔破天荒地和我说了很多话。他告诉我,大概在十年前,他们家也住在饮马水河,和陈大叔家是邻居。我心想这倒挺有缘的。
那天晚上的谈话把我和林嘉尔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