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第106首《猗嗟》。这首诗的格调,历来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讽刺鲁庄公善涉猎但没能约束其母文姜和齐襄公私通,另一说是女子对所倾慕的猎人的赞美。前一说主要依据诗中的“甥”字,联想到鲁庄公是齐襄公的外甥。但是,在古代,“甥”字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女子称夫婿为甥。那么,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呢?
从全诗的字里行间来看,都是赞美之词。诗分三章,反复咏叹这名猎人的仪容之美和技艺高超。诗人眼中的这名猎人身材高大魁梧,容貌出众,神采飞扬。他步履轻快灵活,终日练箭,屡次中的,是抵御外敌的好猎手。这样的赞美,带着异性的钦慕,而不像是帝王对外甥的表扬,更与讽刺搭不上边。因此,我赞同后一种说法,是女子怀着倾慕之心真诚地歌颂猎人呀。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