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著名天使投资人曾警示:“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60%的股权给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创业者只要把事情做起来,这个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
由此可见,创始人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有多重要。股权是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公司最重大的事项通常是基于股权由股东(会)决定的,如公司章程修改、董事长任命及融资等。以京东和百度为例,从创业到今天, 公司的创始人一直都在公司而且是核心的灵魂人物,牢牢地掌握着控制权,带领着公司向前发展。反观当年“某黄页”的创始人马某,等,即不在公司的董事会,也不在公司的管理岗位上。
造成创始人在公司处境不一样的原因有很多,但从法律的层面来讲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对公司控制权的把握不一样,公司的控制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董事会层面的控制权,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
股权层面的控制权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权情形下创始人持股达到67%,也就是达到2/3,公司决策权可以完全掌控在手中。要形成绝对控股权,公司创始人至少要持有公司51%的股份。中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的普通表决事项, 多为1/2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而少数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修改)还需要2/3以上表决权通过。掌握了控股权,就能过控制股东(会)决策,进而控制公司。
而相对控股权往往需要公司创始股东为持有公司股权最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相比可以保持对公司的相比可以保持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控制权的问题是许多公司的隐患。公司在创办时期,处理不好控制权问题往往会为公司发生股权争执埋下伏笔。例如50:50和65:35这样的股权结构设置在公司早期的时候可能相安无事,但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会发生同贫贱难富贵的局面,利益分配的冲突将十分明显。例如40:40:20的股权比例设置可能会导致两个大股东都想联合小股东来控制公司。而50:40:10这样的股权比例设置也会导致两个小股东联合跟大股东对抗,形成僵局。
创始人需要知道的另一条法律知识是股权与投票权是可以分离的。现实情况中,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公司的估值和溢价越来越高,融资对创始人股权的稀释应会有递减的效果。但是资本对企业扩张的作用不言而喻,而融资市场瞬息万变,创始人需要仔细衡量和规划,什么阶段需要融多少资,以维持公司稳健的资金流,同时兼顾与公司估值的合理平衡。
关键点提示:
股权的分散导致控制权旁落的风险几乎伴随着每一位创业者,小到尚在跑马融资的创业企业,大到著名的集团公司,随着多轮融资,股权无一例外地不断摊薄。创始人需要仔细衡量和规划企业的融资需求,才能维持公司的稳健发展。
在点滴中成长---成长是伴人一生的修行,人生中的点点滴滴能教会我们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