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的主角闪亮登场,就是狄更斯和他的《双城记》,当当当当——之所以选择他是因为我要和鲁迅那期进行呼应。狄更斯为什么会和鲁迅首尾呼应?他们的文风和语言就像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因为英国人有他自己的鲁迅和看客。那就是狄更斯。《双城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伦敦和巴黎这两个城市里,杀戮和饥饿、阴谋和残忍收割着贫苦的大众和正直的人群,背景是疯狂和血腥的,但狄更斯擅长极致的黑色幽默。
鲁迅的小说《药》在给革命者夏瑜行刑,多半是砍头;《双城记》里给一位绅士行刑则是“开膛破肚,先关在囚牢里吊个半死。再放下来,让他亲眼看着自己被开膛,然后掏出五脏来烧了。最后才把头砍下来,把身子剁成四块儿,就这么个判法。”
《药》里看客麻木又可悲“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双城记》里的看客不遑多让——“除了那位头戴假发、看着天花板的先生外,所有在场的人都眼睁睁地盯着犯人。大家呼出来的热气,像一排排浪,一阵阵风,一团团火直朝他滚滚卷去。圆柱后面和角落里,伸出一张张急切的脸,急着要看到他;后排座位上的人站起身来,连他的一根头发也不愿放过;站着的人双手按在前面的人肩膀上,用别人的身体支撑着自己——人们踮起脚尖,攀住壁架,蹬着随便一点儿什么东西,为的是要把他从头到脚看个仔细。那些盯着他看、向他喷气的人的兴趣,并不是要使人变得高尚。如果他面临的刑罚不那么可怕——如果那酷刑中有一项可以得到豁免——那他就会相应地减少他的魅力了。那注定要被残忍地开膛剁割的躯体是人们看热闹的目标,这即将被屠杀、被剁成几块的不朽的生灵,引起了人们的快感。不管这些形形色色的看客怎样想方设法、自欺欺人,把这种兴趣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从根本上讲,这和妖怪吃人的兴趣是一样的。”
——革命与受难者,麻木与看客。直到遇到《双城记》我才意识到,麻木的看客其实不是中国人的特产,任何风雨飘摇的血腥时代,没有安定的社会治安,没有可以填饱肚子的吃食和蔽体的衣物,也没有足够的受教育机会,都会有麻木、恭顺、浑浑噩噩的人群像老鼠和蝗虫一样活着。就像狄更斯写的“黑夜拦路抢劫的强盗乃是白天市区经商的买卖人,若是在当“大王”时被同行的生意人认出,受到指责,就豪爽的给他的脑袋送上一枪,然后逃之夭夭。七个强盗拦截邮车被压车的警卫打死三个。接着由于弹药用尽,警卫又被余下那四个强盗打死之后,油车被太太平平的洗劫一空。”生活在这种世界的底层的人们,还能指望什么呢?大多都早早投胎了吧。——愿我们人类物质与文明高度发达,不再折返鲁迅和狄更斯刻画的恐怖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