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心得之勇敢的作用
小时候,我家学校附近有一池塘,村前有条河流,因村民挖沙石形成许多沙坑。酷暑难耐,常有儿时伙伴去池塘或沙坑游泳。与快乐相伴的,往往是痛苦。伙伴们年年去游泳消暑,年年便有伙伴因游泳而夭亡。那时起,我就对水有了天然的恐惧。就像是恐高症患者不敢攀高,我见了水就心里发紧,不敢靠近。
不喜欢运动,所以总是以修炼龟息大法自居。随着年龄增长,渐感体力不支,需要运动以保健康。学着周边人疾走慢跑,很快就感到膝盖不适。综合分析,为健康计,决定学习游泳。别人十天甚至更短时间学会的事情,我拖沓了一年多。有世事繁多的问题,更多的还是心理障碍:对水的恐惧。近日终于有所突破,得益于教练兄弟的鼓励,逐渐克服了恐惧心理。
克服恐惧心理,说到底就是要勇敢,不怕危险和困难,有胆量不退缩。就我学习游泳的心得而言,成功确实需要勇敢。这让我对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五章关于勇敢的“天之道”论述产生了动摇。
《道德经》第七十五章说:“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者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对于此言,宋人吕吉甫的注解是:用其刚强而必于物者,勇于敢者也,则死之徒是也,故曰“勇于敢则杀”。致其柔弱而无所必者,勇于不敢者也,则生之徒是已,故曰“勇而不敢则活”。勇于敢者人以为利,而害或在其中矣;勇于不敢者人以为害,而利或在其中矣。然则天之所恶,殆非可以知知而识识也。故曰“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意思是说,勇于柔弱则利,勇于刚强则害,同样是勇,但其得到的结果却是不同的。结论是天之道厌恶刚强的做法,但人们在利益驱动之下又怎么会舍弃刚强的做法呢?
由此可见,老子推崇做事情要善于变通,而不是一味地坚持,这与老子“无为”和“无以为”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老子是说勇敢真的不值得提倡吗?
从我学习游泳克服心理障碍这件事上看,非勇敢不能成功,得出的结论是勇敢与我有利,是好事。这和老子的认识背道而驰。究竟是我的体验错了,还是老子的观点错了?
我认为,我们都没有错。老子关于勇敢的认识是针对他的“无以为”的基本观点提出来的。老子提倡“无以为”,就是做事情不能总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就是不能对自己有利的就“勇而敢”地去一味追求,这样看似对己有利,实则内含伤害;凡事如果能看到利中有害,“勇而不敢”地曲折周全,反而对己有利。因此,老子提倡“勇而不敢”、摒弃“勇而敢”的前提是在决定做与不做某件事情之前进行利害权衡之时,一旦决定要做,则非勇敢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