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流传很广的老话叫“穷养儿,富养女”。今天暂且不论穷养儿子的合理性,深入探究就会发现,我们大多数人对“富养女”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根据自己理解的“富养女”的理念培养女儿,往往会误入歧途。
日常交流中,我曾多次听同事朋友们对“穷养儿,富养女”理解,大都认为,对女儿要尽其所能为她提供物质上的需求,这样,等女儿长大了,体验和见识足够丰富,就不容易受外物诱惑,不容易受不怀好意的人的欺骗。这看似很有道理,这种富养,很容易与溺爱划上等号,而被溺爱出来的女儿,成人后,对自己及周围的人的“祸害”可不容小觑。
我曾经看过曾志强教授讲座的片段,不长的片段中,印象很深刻的是曾教授一句玩笑话,说中国人的智慧与外国人不同,如果你与谁有仇,不用挂在脸上,也不用去采取极端行动报复他,生个女儿,把她惯坏,嫁给他儿子。虽是玩笑,放在生活中细品,娶个被惯坏的媳妇,确实可以毁数代之业。
“富养女”,确实包含着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对女孩多投入,使她能够有足够的见识和智慧。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把握一个度,就是投入产出比,绝不能毫无原则、不计成本地投入。举个例子,比如给孩子报课后辅导班,那事前就得有个目标,辅导班上完之后需要有一个明显的提高,或者相对于之前同档次同学明显提高。如果只安排她上辅导班,不要求成绩,上和不上效果不明显,只一味地投入。这样一来,就会使女儿感觉你的所做都是理所应当,长此以往,会使她形成肆意放纵、少恩寡义的性情,难能培养出独立负责的态度。
所以,我们应当认真思考“富养女”的真正含义,切莫将富养女操作成溺爱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