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大道废,有仁义

本内容是个人综合了多个版本的核心观点加以阐述,本着尊重原文为基础去解读。

以简明清晰的逻辑分析,系统性地概括书中的知识关联,不过度推理及过度神化书中内容的态度去阐述书中知识。

如有不当之处,还请读者们多多指正。

上文品读了“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文中提到,老子比较了古代几种不同的治国理念,分别指出以道治国是最好的方略;

以仁义治国是较次的方略;以权力治国是更次的方略;而最次的治国方略就是暴政治国。

后来老子指出以道治国是上等之选,因为以道治国要求治国者必须具备无私奉献的品质,必须以民为本,必须按照大道的规律办事,如此就必能保证国既富民既安。

这种就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本质就是无不为,从无为中达到无为而无不为,只有达到了这种境界,才能实现国泰民安。

继续品读第十八章“ 大仁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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