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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佳在他的新作——《云边有个小卖部》中提到,究竟“什么是故乡”?他给故乡下了一个简单而又朴素的定义,那个“祖祖辈辈埋葬的地方,就叫故乡”。
大多数人的心里大抵留存着这样的一个故乡:在广袤无际的田野和碧蓝的天空下掩映着一座传统的村落,借助山脉曲折的地势与华灯璀璨的城市隔离。黄土砖叠起的围墙,屋顶盖着的灰色瓦楞,格局端正及宽敞的庭院,和庭院前飘着几簇浮萍的池塘,构成了一户普通人家几代同堂的简朴生活。放眼望去,随处可见慵懒的大黄狗趴在自家门口,不时从屋里跑出的一两只小猫,也可以弄得鸡飞狗跳。一群燕子挥着翅膀敏捷地飞出老屋的房檐,飞越门口的小池塘,飞往远处的天空。周围并排着几户人家,饭点时候,一户户人家屋顶升起一缕缕轻烟,飘向天空,逐渐消散。远方,是逝去的老一辈人看不到的未来,他们把家族的希望寄托在后辈子孙身上,期待有一天能够光耀门楣。
这就是在很多人心底小心翼翼留存的故乡印象,不喧哗,很少外人踏足,与自身有丝丝缕缕的关联,似乎离自己也并不遥远,但有时却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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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到了上学年龄,我便跟随父母离开出生的故乡,迈进喧嚣的城市,开始自己的求学生涯。由于在城市定居,并且在城里生活了十几年,于是我也将其当作自己的另一个故乡,特别是当大学地点在远离家乡之时。
在外地上大学不短不长的四年里,我认识了当地的一些同学和朋友。他们待我有时就像家人一般。在逐渐融入他们生活的过程中,我慢慢习惯了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喜欢晴天蔚蓝的天空和夏天凉爽的海风,想念那些至今不时问候、关心我的朋友们,他们的热情令这座城市富有人情味。
而今,我又远离了这三个地方,即使其中的一些地方已经没有我需要时时牵挂惦记的人和事物,但有时却会格外想念曾经接触过的人和事物。像周作人在回忆故乡的野菜时深切地感受到,“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形,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有些生活过的地方就像习惯一样,当某一天你不再重复走某条路的时候,竟会感到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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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年少之时,跟随长辈去山里摘果子、挖药草。长辈将药草背回家,铺在院子或者门口的空地上晾晒,然后在需用之时拿出一小捆放进锅里熬煮,方便家人去暑或祛湿。
那个在幼稚无知的孩童时期,也有一帮玩得来的小伙伴,一起搓泥巴,烤番薯,捞小鱼小虾······把游戏过得跟生活一般。十多年过去,故乡儿时的玩伴也逐渐搬离乡村,留下那些不愿离去的老人,坚守在祖辈生活的老房子里。
偶尔陪伴长辈回到故乡,看见几位守在故乡的老人在乡间散步,像过去一样,他们操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热情地问候城里回来的远方亲戚抑或旧友,询问近况,闲聊村里的大小事件。忽然之间,他们谈起过去的往事,动情之时,也伸出衣袖抹去眼角的泪水。他们呈现在我们晚辈面前的,是来自故乡不变的亲切和温暖,即使时间和空间把他们彼此隔离,然而一旦提起彼此过去熟悉的事情,他们的眼里就充满了旧日的光芒。冯至说,“人和人,只要是共同吃过一棵树上的果实,共同饮过一条河里的水,或是共同担受过一个地方的风雨,不管是时间或空间把它们隔离得有多么远,彼此都会感到几分亲切,彼此的生命都有些声息相通的地方”。远离故乡的长辈,不论从哪种方式说,他们都是踩着故乡的黑土长大,带着祖祖辈辈烙印在身上的不可磨灭的印记走进城市。所以当多年后回到故乡,他们依旧可以从某个角落找到过往生活的足迹和亲切的乡音。
洛夫有这样的一句诗:“这乡音,是我守护了一辈子的胎记”。当某些乡村经过几十年的天翻地覆之后,这些老一辈的人回到自己曾经熟悉的家乡,但却找不到旧时的风景时,乡音,或许就成为同是故乡人的最重要的痕迹。
作为现代文学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作家,鲁迅也曾对自己的故乡有着深深的执念。就像他对故乡蔬果的想念,已经成为一种留存在记忆中的、不可磨灭的印记。“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或许,因为时过境迁,有些故乡的味道永远只能留存在人的记忆力里,也许还会值得人去惦记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