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有为的思想

“反者道之动”、“无为有为”,体现了道家对立统一思想,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

老子提出“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讲“道”为规律,“反”为运动,“弱”为运用。有三个层面的意思。一则事物有正、反两个方面,如阴阳、无有、强弱、长短、难易等;二则正、反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三则矛盾的双方可以相互转化。这种“反者道之动”思想,是古代辩证法的集大成者,是对古代辩证法,特别是《易经》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后世辩证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等方面有着广泛的运用领域。班固《汉书•艺文志》:“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的“相反相成”说,毛泽东同志在谈到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时就引用这个观点。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在一定条件下,坏的东西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的东西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老子在二千多年以前就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世界上一切事物证明,矛盾的对立面都是互为因果、相互依存的。

道家的“无为有为”,讲的就是“道”的运用,如何处理不违背和有所作为这对矛盾。《淮南子﹒原道训》中说:“ 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就是讲我们处理一切事物,要“因物所为”、“因物相然”、“不易自然”。现实社会中,人为破坏生态环境,教育上人为“揠苗助长”的现象屡见不鲜,都是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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