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救护队吃完饭走到走廊的时候,突然电话铃响了,是苏队的电话,“喂,苏队”,苏队说:“吃完饭你签字没有”我不解的说:“签了啊”,那为什么上面没你的名啊”,“自己给自己开个50元的罚款啊”我无奈的说“哦”
救护队有个规矩,吃完饭要在本上签字,证明你是在救护队吃的,到开工资时是要扣饭钱的。而光吃不签的就要罚款50.算是你逃签的罚款了,其实大多数是一不小心忘了。
我这次是签错了,今天是19好可我签到20号了,苏队又说:“这次就不罚你了,回来赶紧补签了”。听到省了五十元。我高兴的赶紧回去补签。
我一直以为吃完饭签名是件很丢人的事。不管你是一时分神忘签,还是故意逃签。大家都会认为你是在逃签,是想吃免费的饭。 这是在自己的人品本儿上抹黑啊。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说话也直不起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