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的父亲和女子的母亲是亲兄弟,15年前,在双方父母撮合下,二人结婚了,婚后,男子酒后闹事,女子起诉离婚,法院却有不同看法。(案件来源: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人民法院)
15年前,李兵和李红结婚了,双方不只是夫妻关系,还有另一层关系,李红的母亲和李兵的父亲是亲兄妹,眼看着,李兵和李红都长大了,二人年纪差不多,于是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结了婚,并生育了两个女儿。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二人的亲戚关系,就幸福美满。李兵爱喝酒,经常酒后闹事,对李红关心不够,慢慢地,李红经常在手机上聊天。
李兵对李红手机微信聊天也有意见,又一次喝酒后,李兵打了李红,双方矛盾再次升级,李红返回娘家生活,并选择了外出打工。
李红将李兵诉至宝泉岭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解除与李兵的婚姻关系,并就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予以处理。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李红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释案说法
照常理,李红和李兵双方矛盾不断,并分居生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可是法院却有不同看法。
李红和李兵是表兄妹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李兵和李红虽登记结婚多年且生育了2个女儿,但双方属于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李红自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最终,宝泉岭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
近亲结婚生子会大幅度提高新生儿的死亡率及遗传疾病的发病率。近亲结婚不但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对于后代健康也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生育的子女及共同财产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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