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国家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运转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这些制度程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证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到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是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将产生深远影响。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持续的、完整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从“十四五”规划建议编制开展“网络问计”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起草过程中广开言路、集智聚力,从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收集基层意见到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如今,从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到“小院议事厅”共商落实垃圾分类、“屋场恳谈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治理,展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
涓涓细流汇成浩瀚大海,亿万人民共绘恢弘史诗。前进道路上,无论是风高浪急还是惊涛骇浪,人民永远是我们党最坚实的依托、最强大的底气。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在新征程上凝聚奋斗力量、书写新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