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总书记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大制度的新课题新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方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平台;人大制定修改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