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2018年1月1日起,你的香港保单需额外交钱
买了香港保险的朋友们,最近可能有点懵,你家收到下面的通知了吗?除了保费之外,还会要求多交一些额外的钱。而且很多朋友也不知道为啥交:
这是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1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初期的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并循序渐进调整至0.1%。
征收范围
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保监局会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费。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征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费或年度化保费$10万或以上的人寿保险保单,投保人每保单年度最多只须付$403;每年保费$500万或以上的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为每保单年度$2,000。
征费率及征费上限详请见下表:
不交可以吗?
如投保人没有按法例缴付保费征费,保监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的罚款,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讨欠付的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