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虽然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但是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对“人格”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心理学研究中,人格的定义为,人格是个体在对人、对己、对事反应时所显示出的特有模式,这个模式构成一个人思想、情感、行为的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
人格的形成,受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共同影响,人格是先天和后天的合金。遗传提供了人格发展的生物学基础。如气质类型较多的决定于遗传因素;智力的某些方面,如记忆、反应能力、活动水平也与遗传因素有关。单纯的遗传因素仅预示着一种潜能,后天的学习、经验以及发展条件等是潜能得以显现的必要条件。
人格实际是个体适应环境的一种行为方式,人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培养与努力,改变自己的人格。
人格完善的标准
第一,正确的道德感和价值观。即自身的道德水平和价值观符合社会道德标准,并由此来约束和支配自己的行为;
第二,正常的智力水平。
第三,和谐的人际关系。乐于与他人交往,并保持良好的交往关系。尊重他人同时受他人尊重;
第四,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关心、了解及正确认识社会,并能主动适应社会。
第五,正确的自我意识。能恰如其分地评价自己,充满自信,在日常生活中能有效地控制和调节自己行为与环境保持平衡;
第六,良好的情绪。经常保持愉快、满意、开朗的心境,富有幽默感,并能有效地调节和控制情绪。
第七,乐观的生活态度。对前途充满希望和信心,对工作和学习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及浓厚的兴趣,遇到挫折能不畏艰险,勇于拼搏。
一个人心理成熟的界碑,不是18岁的零点,而是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我人格中不完美的那一面,从而直面自己,不被情绪所管理,不做情绪的奴隶。
独立完善的人格不可能一蹶而就,需要一步一步慢慢形成,愿每个人都能蜕变成为内心强大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