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霾有点颇大,乌云都不愿飘过来施舍点儿雨。不过霾大点还是有好处的,日子久了,生活在霾里的人也就都适应了。至于能适应到什么时候,是知天命还是不逾矩,那就要看自己个儿的造化了。命好点儿的,老天爷给你开张通行证,能活他个三位数,政府也会给你颁个鼓励奖,表示对你生命异于常人,器官优越,能万寿无疆的尊敬。命不好的,外再加上好吸两口烟沾两点酒的,我估摸着,知天命的时候也就嗝屁了吧。
我是想活得日子久点,平常不喝酒,也没有冒烟儿的习惯。想着自己指定能活个九十九,毕竟从小父亲的话我还是认真去听的:“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只是想不到,能抵得过这万恶的杀人霾二十来年,却总是担心着被钱所击垮。家里不是有钱的,父母也时时刻刻在提醒着我将来美好的金钱生活。活在这样的一个大氛围里,钱熏陶着我,我敬仰着钱。这也就迫使我对钱有了别样的感情。使我利欲熏心起来。
也不能说迫使吧,钱确实是个好东西,看着富二代开着豪车从我眼前划过,我也想开。听着别人滔滔不绝的谈论自己的家业,我也想吹一吹这样子的牛逼。
“我不喜欢钱,我对钱不感兴趣。”可能以后我能说出这句话时,那我想我就确实有钱了。
可惜,我很穷酸,尽管借着荆小姐的钱还上了借贷上的钱,房东的租金我还差着八百块。从学校毕业出来,也就稍稍的和社会相触碰了。单另租房子这一处女座式的触碰,就让我出了血,掉了肉。房东大姐让我先预付半年的租金,我是咬足了牙的东拼西凑,要好的朋友只能给我凑个小头,大头全依仗着荆小姐。
至于为啥不问父母要?要脸呗,张不开口,浪荡的四年足以让父母失去对我在外认真的信任。哪怕是借,也要让自己风风光光的不至于在父母面前失掉面子。
面子确实是没丢掉,不过负债累累的滋味总是不好受的。和荆小姐一起去逛街,瞅瞅这个好,看看那个好,论到买则要另说。这也要论到好女朋友的重要性了,荆小姐晓得我的经济状况,在无数能诱惑到她的货物面前收了手。我其实觉得蛮亏欠她的,借钱不说,她从来没有要求过我什么 。刚毕业,作为男人,就把自己未来的爱情增添上一些朦胧。实是有些窝囊。
没有钱的日子,能省点就省点,少去外面点菜,多在家里啃啃土豆白菜。作为一个文科生,我也想过把书当作我的早饭,只可惜瘦弱的皮囊还是不能以精神作为原动力的。看书,世俗气是少了点,丰富一下大脑,不至于让饿充填脑中的空白。但肚子该叫的时候也阻拦不住,为省点钱,吃着油条就着白开水也是极好的。能砸么出点味儿来,搅和在零星的葱花里被白开水冲出的油花还是挺香的。至少这样吃过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行,该琢么个能先养活自己的方法了,不能天天吃油条,得想着吃炖肉,我这么个大活人,老天,你还能让平穷把我饿死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