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何而写作这个问题,知乎上有各种各样的回答,各个层面的都有,颇为有趣。但是我在《与死者协商——一位作家论写作》中,看了非常全面又精炼的回答,这个回答很长,是因为它包括了很多,但每种回答又很精炼,仅仅是个动机而已。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说这些回答均出自作家本人之口,有的答案是从诸如报纸采访和自传之类的可疑来源找到的,也有的是在打折扣的汉堡包餐厅、西班牙小酒馆以及其他作家们喜欢光顾的地方里的交谈,或是出自虚构的作家之口(当然,这些小说也是作家写的)。
我们来看看她总结出的写作动机。
为了记录世界的本来面目。为了在过去完全被遗忘之前将其记录下来。为了挖掘被遗忘的过去。为了满足我的复仇欲望。因为我知道我必须一直写下去,否则我会死掉。因为写作意味着要承担风险,而只有通过承担风险我们才知道自己还活着。为了使无序变得有序。为了寓教于乐(在二十世纪初期的作品中不太经常找到,或者说不是以这种形式)。为了取悦自己。为了表达自我。为了完美地表达自我。为了创造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为了惩恶扬善。或者正好相反,为了反映自然。为了反映读者。为了描绘社会及社会的各种丑恶。为了表达大众未被表达的生活。为了给至今尚未命名的事物命名。为了人类的精神、正直和荣誉作辩护。为了向死亡表示蔑视。为了挣钱给孩子买鞋穿。为了挣钱以便嘲笑那些曾经嘲笑过我的人。为了给那些混蛋好看。因为我是人,所以我要创造。因为创造是一种神举。因为我不想找工作。因为我想表达一个新词。为了创造一个新的事物。为了树立一种新的民族意识或民族良知。为自己学习成绩差而开脱。为自己的自我价值观和生活观作辩护,因为我只有确实写过东西才能成为一名“作家”。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比实际上更有趣。为了俘获一位漂亮女人的芳心。为了俘获任何一位女人的芳心。为了赢得一位美男的心。为自己不幸的童年作补偿。为了使父母有一种挫败感。为了编造一个动人的童话。为了取悦并娱乐读者。为了取悦并娱乐自己。为了打发时光,尽管时光不用打发也会流逝。因为有书写癖。因为有强迫性多语症。我受到了自己无法控制的力量驱使。因为我着了魔。因为天使口授于我。因为我坠入了缪斯女神的怀抱。因为缪斯女神使我受孕,我写出来的书便是我诞下的婴儿。
因为我有书做我的孩子。为艺术服务。为集体无意识服务。为历史服务。为上帝待人的方式作辩护。为了表达自己的反社会情绪,而在现实生活中做出反社会行为我将会受到惩罚。为了掌握一门衍生文本的技艺。为了颠覆建制。为了证明存在即是合理的。为了实验新的感知形式。为了建造一间休闲性的起居室以便读者能够进来享受。因为故事抓住了我,使我无法挣脱。为了寻求读者和自我的理解。为了排解自己的抑郁情绪。写给自己的孩子们看。为了青史留名。为了保护少数群体或受压迫阶级。为了替那些无法替自己说话的人辩护。为了揭露骇人听闻的罪恶或暴行。为了记录我自己曾经生活过的时代。为那些我经历过的可怕事件作见证。为了替死者说话。为纷繁复杂的生活而庆祝。为了讴歌广袤无垠的宇宙。为了获得希望并得到救赎。为了回报别人对我的赠予。
多么有趣而又全面的回答。
写作不是一件神秘的事,从我们开始拿笔在纸上写字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写作了。
回溯起第一次写作的经历,大概都是被老师要求的——写作文,那个时候应该是没有什么动机可言的。
很多人在成年以后基本上除了年终总结是不会再写作的,曾经写信作为一种交流方式,也可以称作为写作的一种方式吧,但是现在的人不需要写信了,所以写作貌似被大众运用的机会越来越少。
如果不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现实需要,一个不爱写作的人,当然是谈不上有什么写作动机的,因为写作算是一件比较费脑子的事,闲着的时候,谁会愿意去做些费脑子又没什么多大意义的事呢?
即使对于一个喜欢写作的人,或者想成为一个作家的人,写作也不是一件容易坚持下来的事。是的,你知道自己为何要写作,但是你有时候却不想去写。看书会比写作更舒服一些。
这就像村上春树在他的那本《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问过一个跑步冠军,会不会有不想跑的时候?那个冠军用一种这种问题还需要问的表情回答了他,当然会有。
所以写作的人,当然会有不想写的时候。
可是还是要继续写,动机呢?
对于我而言,最初是老师要我去写,那么我就写吧,其实心里是不想写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放暑假,老师要我们每天写一篇日记,想想看一个暑假啊,60篇日记,我最后熬了2个通宵完成的,真的很有挑战啊。我发现我这60篇日记把我所有在暑假期间经历的事情能写的都写出来了,几乎是绞尽脑汁。我想我之所以那么能写,跟那次的“魔鬼训练”有关系。我记得交暑期作业那天,我凌晨6点的时候完成了所有的日记,然后整理书包去学校交作业。然而实际上完成这项作业的学生,寥寥无几,而我只是因为不想受到老师的批评才完成的。
那个时候是小学,我并不明白其实不交暑期作业老师也不会说你什么,而且老师也没有时间去看学生写的那么多日记。
初中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会很认真地批阅学生的作文。然后我的作文经常会被老师给出特别有意思的评语,老师会经常在班里念我的作文,这当然也可以满足一下我小小的虚荣心,那个时候也渐渐意识到,自己算是比较擅长写作的。
但那个时候还不会主动去写作,到了高中的时候,心里的小秘密变多了,有很多话找不到人说,于是就写在日记里。这是很安全的做法,至此,没人能窥见你的内心。
所以那个时候仅仅是想写而已,而且不想被人看到。
大学时期,有了QQ空间,表达欲爆棚,经常写写写,也不管是不是无病呻吟,反正写就是了,我就这样,爱看不看。那个时候很多朋友会鼓励我写,我忽然意识到,从小到大,大家最认可我干的一件事情,大概就是写作了。
工作之后我很少写了,忙着挣钱还写个啥啊!写作又不能帮我挣到钱。那个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阅读输入也很少,阅读输入少了,写作的欲望也会降低。这个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记得在一年的大学暑期,我看了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于是就写了几万字的人物性格分析文章,纯粹是因为看了书后想咀嚼一下里面的人物,和他们多待一会儿。
有一段时间,我准备开始写小说,类似网络小说那种,但是我不敢把没写完的坑往上放,于是好几年的时间,我才写了十几万字,迟迟填不满这坑。
重拾阅读习惯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能写的东西有很多,不仅仅是小说而已。小说是一个很特别的空间,要单独对待。但是其他类型的文章,却也有其特别的功能。
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就是帮助你深入思考问题。
在写作的过程当中,你肯定是想描述某件事情,表达某种东西,解决某个问题。在你写作之前,你或许就已经有了一些思路,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你会重新面对、组织和创造。在你完成你的作品之前,你不会想到你完成它的样子,也不会发现自己能达到之前无法达到的一些地方。
这是写作给你的馈赠。也可以说,写作是锻炼思维的刻意练习。
还有一项功能——表达。有人觉得用写作来表达情绪是小孩子爱做的事情,有些幼稚。但是谁规定成年人不能去做小孩子爱做的事情呢,其实我们很多时候都还需要像孩子学习。你用写作去表达情绪不见得是多么幼稚或者不好的事情,总比你神神叨叨拉个人倾倒垃圾浪费别人的时间要好吧!
我觉得情绪的发泄和表达不管是什么样的方式,都是有益健康的,只要你的方式不严重伤害到别人,都没有什么问题。写作无疑是很安全的选择。
很多作家也都会保留写日记的习惯,他们写给大众看的和写给自己的显然是不一样的。很明显的一个区别就是,你用一个小时写日记,你也许能写3000字,但是你如果写一篇需要公开的文章,你或许只能写1000字。
所以日记完全是自然感情和想法的流露,无需任何修饰,是最放松的写作方式,类似于心灵瑜伽。你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写得有多么差,反正没有人看到。在这种写作过程当中,你不仅仅是在表达情绪,有的时候,你会发现,在这个过程也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写出来,然后放下。
还有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是当你有一天回顾你以前的文字时,你会发现,啊,原来我以前是这样子,我怎么完全不记得了呢?
不管如何,写作都会成为你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痕迹,一种以文字形式存在的意识。
不过也有人不会在乎这种意义。
在《月亮与六便士》里,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未被人发觉的天才画家。虽然我不太喜欢这个人物本身(这也是作者毛姆想极力表现的偏激和反差吧),但是他对艺术的追求与执着还是非常令人钦佩的。
思特里克兰德说,他画画,就像落入水中的人,必须游泳一样。
他去世之前完成了一部绝世佳作,那幅就画在他房子的墙壁上。当他完成这幅画的时候,他好像完成了自己的生命,得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之后这幅画对于他而言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他命令他的妻子将整个房子都烧掉。
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以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毁掉了。
思特里克兰德一直都是一个这么矛盾的人,他不允许自己的创作参杂进任何本不该参入的东西,他追求纯粹,哪怕要牺牲一切,如果说那幅画是那么地惊为天人,而毁灭却让其更为完美,因为毁灭才能证明它不是因为需要被人所观看、所了解,才被创造出来的。
那么写作呢?写作作为一种创作形式,最纯粹和原本的动机又是什么?
我不知道。每个人心中答案不一样。
不论写作还是画画或者任何你痴迷追求的东西,或许只是因为你想去做,仅仅而已。可是现实却给这些东西涂上了很多的色彩,纯粹已无法变成可能。
但愿,你沉迷于某事的时候,你会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幸福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