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解的死局:当爱情或者男女关系遇到孩子
述记/笑独行
近期无意中读到小说作家林希曦写于2013年10月的《婚前你在干什么》一文,对于文中以下见解深有感触并极为认同:“最可怕的是明知结错了婚,还懵懵懂懂地、糊里糊涂地生下孩子。”原因是:“什么错都有改正的机会,唯独生孩子这件事没有。”而基于个人三十多年来关于男女婚恋关系的经历见闻和体验认识,该见解也引发了在下关于孩子对于男女关系的影响和改变的更多感慨和思考。
在男女关系中,孩子的出现所带来的改变绝对是颠覆性的,这不仅是一个让人吃不了兜着走的麻烦问题,根本就是一场有如洪水猛兽般突如其来、不可阻挡的灾难,即使不葬送原有的男女关系,也必然完全改变原有的男女关系的性质和格局。所以,可以说,当爱情或者男女关系遇到孩子,那就是一个无解的死局。
都说爱情是花,是虚无的、不可触摸的,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轻,而孩子则是果,是实有的、具体可感的,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以虚击实、以轻敌重无疑就等于让水滴打石板、以鸡蛋碰石头,谁胜谁负还有任何悬念吗?难道还有必要为水滴石穿的传说而拿出十年、二十年来赌上一把吗?
如果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不但怀上了孩子,还把孩子生下来了,那么,这个时候,爱情和这个男人就会被孩子顶开,就像覆盖在春笋头上的泥土被春笋顶开那样,成为孩子成长所需养分的非母体来源,成为孩子根基的养护物。这也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意愿为转移的客观事物以及人物关系发展变化的规律。
这个时候,如果这个男人就是你,如果这个女人生的这个孩子同时是你的,那么也许你会为你的爱情或者你与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的爱情(即使她对你的爱并不像甚或远不如你对她的爱)有了结果而快乐,又也许会为自己也跟父亲一样成了父亲而欣慰,还肯定会为自己已经尽了大孝、有了后代而兴奋,于是你就会心甘情愿地让位于你跟这个女人生的这个孩子,心甘情愿地让爱情和你自己成为孩子成长所需养分的非母体来源,成为孩子根基的养护物。如此这般,这个孩子出现的结果就算是皆大欢喜的了。
那么,如果这个女人生的这个孩子不是你的呢?噢,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了!如果你跟这个女人还没结婚,那么,这个孩子就是你的爱情或者你与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的爱情的克星,就是你作为这个女人的追求者的死敌,基本上可以肯定,你的或者你们的爱情死定了,而你作为追求者与这个孩子的父亲之间的博弈也输定了。
而如果你已经跟这个女人结婚,或者这个孩子在你跟这个女人结婚前就已经存在了,则这个孩子也一样是你的或者你与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的爱情的潜在克星,一样可能是你作为这个女人的拥有者的死敌,尤其是在这个孩子还是男孩的情况下(因为男孩总是难免有恋母情结,而女人作为母亲又往往是重男轻女的,俗话说母子连心,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与此同时,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作为这个女人名义上或者实际上的拥有者,你在与这个男孩抢夺这个女人的心和爱的战争中也是没有任何胜算的(相比之下,如果这个孩子是女孩,情况可能就没这么严重了,道理很简单,因为母亲爱女孩一般不如父亲爱女孩,而女孩对于母亲被父亲以外的男人所拥有一般也不会像男孩那么敏感甚至仇视)。
这个时候,唯一可以让你继续留在你所爱的这个女人身边的条件和前提就是:在你与这个男孩之间实现彼此妥协。这可不是一件只要你有心、你殷勤就能在短时间内取得水到渠成效果的事情,如果没有机会和缘分的襄助,花上十年、二十年甚至半辈子时间都没有结果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在此基础上,你还必须心甘情愿地让“你的”爱情和你自己成为这个男孩成长所需养分的非母体来源,成为这个男孩根基的养护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你的”爱情不是你与这个女人共同的爱情,而是你自己一厢情愿地单方面付出的爱情。因为女人在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男孩与自己的男人尤其是不是孩子他爹的男人之间,永远都只会首先选择爱孩子而不是爱你,在这个家庭三角关系中,爱的指向多数只能是你爱这个女人而这个女人爱她的孩子。(至于这个女人的爱会不会得到她的孩子的回报,那就不好说了,也不是我们应该在这里探究的问题,但这个孩子不可能反过来爱你这个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却是毫无疑问的!)
事实上,应该说,在你与一个有孩子尤其是男孩的女人缔结的婚姻中,你与你所爱的这个女人及其孩子之间的三角关系虽然是合法的,却也是残缺的:在你与这个女人的孩子之间并不存在本质联系,这无疑是一个难以补救的先天缺陷,即使在你长期不断的努力付出下、在你们共同的家庭生活中逐渐建立起了某种感情联系,也很难是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
因为在这个显性的三角关系背后,永远有一个隐性的三角关系同时存在着,而这个隐性三角关系才是一个三角之间彼此都存在本质联系的更完整的三角关系,这就是由你所爱的这个女人与这个女人的孩子以及既是这个孩子他爹、也是这个女人前夫的那个男人组成的三角关系(即使这个女人与她的前夫之间早已没有爱情甚或从未有过爱情)。
也就是说,这个隐性三角关系中的三个人才是有着血缘关系的真正的一家人。而这种血缘关系,你懂的,是绝对不可能轻易被“你的”爱情甚或你与你所爱的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的爱情打败的,而作为在这个女人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心目中完全不相干的外人,你本人在这种血缘关系面前就更是无足轻重的了。不是说感情一定不可能战胜血缘关系,而是感情的培养、建立和巩固需要有机会、缘分和时间的保障,面对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关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真的很难有适当的机会和足够的时间,除非你与这个女人的孩子有天然的缘分!
总而言之,作为男人,在你与你所爱的女人之间,无论孩子什么时候出现,是出现在你跟这个女人结婚前还是出现在你们结婚后,只要这个孩子尤其是男孩不是你与这个女人共同的孩子,他就是“你的”爱情甚或你与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的爱情的克星或者潜在克星,就是或者就可能是你作为这个女人的追求者或者拥有者的死敌。而由你与这个女人及其孩子尤其是男孩组成的显性家庭三角关系在与由这个女人及其孩子和前夫组成的隐性家庭三角关系的对决中也几乎毫无取胜的可能。也就是说,在你与一个有孩子尤其是男孩的女人缔结的婚姻中,你本人沦为完全不相干的“外人”的命运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这个孩子尤其是男孩是你与这个女人共同的孩子,“你的”爱情或者你与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的爱情才有希望获得救赎,在孩子出现后顺理成章地转化为亲子之情以及基于其上的亲妻之情,而你本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心甘情愿地让位于孩子,为孩子提供成长所需养分,既养护孩子又守护妻子,融入基于血缘关系的至爱三人世界,从而成就一个完整、稳定的家庭三角关系。
正如篇首所述,以上感慨和思考都是基于个人三十多年来关于男女婚恋关系的经历见闻和体验认识展开的。只是需要指出,所谓经历见闻也包括诸多女性至爱亲朋在个人历次婚恋过程中给在下的建议和对在下的告诫。而在下之所以要将这些感慨和思考形之于文字,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感慨和思考既已凝聚在心、激荡于脑,即如胸中块垒,不吐不快,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念想着与在下一样属于性情中人或者浪漫主义者但却比在下年轻许多的小兄弟们(包括相识相知的和并不相识相知的),希望借以提请他们在婚恋过程中特别关注孩子对于男女关系的影响和改变问题。是为记。
【无解的死局:当爱情或者男女关系遇到孩子_原创:笑独行_体面杂志(笑独行的和讯博客)2015-4-18 18: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