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她的故事,是在去年冬天,当时办公室里的娘子军们在聊着关于男女之间情感的话题,办公室里共八人,其中有五人已入围城,另外三人有两人正在热恋中,还有一个是自由身。
关于她的故事,就是自由身讲。她在厦门生活,所谓的老公是那里人,之所以要在老公前面加上个所谓的,是因为他们只有事实婚姻,而没有领法律上认可的那张证书。除了那纸证书,其它正常婚姻该走的他们程序都走了一遍:见双方父母,认识双方的七大姑八大姨,大摆婚宴,当然,还有她住进婆家,这也就相当于认可她是他家的人了。这样一住就住了三年。
可令人不理解的是那 一张婚书领了三年也没有领到,从一开始选得日子不对,到男方要经常出差而没空……话说,一个人不想做一件事总能找出一万个不去做的理由,这男的明摆着就是不想在法律上承认这桩婚姻。
可她却一直不这么认为,直到这个春夏之交,替出差归来的他收拾行李时,发现行李箱里有许多避孕套才觉察到不对,多么后知后觉啊!更令人吃惊的是,这样的发现不但没有让那所谓的老公愧疚,反而将隐蔽的那个第三者明目张胆地带回家,像两位老人和她郑重宣布:就是要第三者,哪怕父母不认他这个儿子,他都要和那个人在一起!!!多么坚定的决心啊,和她三年了,都不肯把证领掉,而面对这个第三者,他却冒着与家人决裂的决心也要和她在一起,对待两个人的态度真是天壤之别。
在这场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里,她选择了离开,父母去厦门把她接回了家,离开之时,想借前任的车运下行李,毕竟是住过三年的地方,毕竟在他家待了三年,可他却连这点风度都没有,说:这车你又没花一分钱,凭什么用?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就不难理解他怎么会三年都不去与她领那张证了。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她是一直都不肯醒悟,一直对他还是抱有希望和幻想,所以到后面会那么的惨,惨到被“扫地出门!惨到连最后的相送都没有,独留嫌弃与摆脱,何苦如此呢?你不醒悟,永远难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