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可以为你浪费,在听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知道晶晶(化名)已经都放下了。再去听陈奕迅的十年,才明白,原来难过并不需要撕心裂肺,静默的疼才是真的疼。
认识那个男孩子的时候,晶晶16岁。十年后,会突然发现,那段感情是因为年少不懂事而分开,最后因为懂得人情世故而不能在一起。她们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通讯工具,两个人谈恋爱只能通过书信来往,想想就觉得很浪漫,就像书里说的: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那时候的晶晶,自信,张扬。但是,那时候的晶晶如果知道会错过对方,会不会用力去拥抱当时的爱情。
我记得当时和晶晶一起去看后来的我们,自己哭成狗,想想十年后,再遇见,会是什么感受。没有电影里的唯美,却足够现实。晶晶做了一个特别伟大的决定,决定十年后,和初恋见面,只是单纯的以朋友的方式去好好的告别青春。
我记得那天,晶晶说话都是不利索的,你很难想象平时这么张扬的一个女生,居然也会有这一面,也许是太在意,也许是长大了不够自信。我们说了无数个好之后,晶晶才出门。也许是觉得十年后再相见,要让对方知道自己过得很好,这不是攀比,也不是秀,而是发自内心的觉得即使分开了也希望各自安好。
这世界上有多少人,因为年轻而失去了那个想携手一生的人,也许很多年后释然了,但是心里却有个洞再也填不满,才能在一个个夜深人静的深夜里偷偷怀念,突然想到:三里清风三里路,步步清风再无你。
很多人,外表再光鲜亮丽,内心也会藏着伤痛。现在晶晶26岁了,不是因为还喜欢那个人,而是因为再也遇不到那个能走进心里的人。初恋很好也很坏,好的是,我会记住你,坏的是,余生再无你。大人们总是说晶晶的脸上写满了愁,我以前看不出,后来晶晶也遇到过喜欢的人,但是因为民族原因还是分开了,活在责任里的人注定不能随心所欲,后来的后来,也就是现在,大概是累了,倦了,已经不想再问红尘事,想着一个人也挺好,上班存钱,如此便好。
在故事的结尾,那个男孩子要结婚了,晶晶是祝福的。只能说很遗憾,喜欢你就像过山车,结束的时候晕乎乎的。抬起头,面带笑容,依然向前走。
晶晶曾经在手上刻上喜欢的男生的名字,我曾经觉得晶晶是真的很傻,不值得为了男生伤害自己她说没什么值得不值得的,感情这种东西真的是先认真的就输了,但是后来突然觉得,那时候感情的纯粹。
晶晶说,岁月不算冗长,希望再遇见你的时候,我还是会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