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想你,我总忍不住想那时的你在做什么,是坐在电脑前吗,还是躺在床上翻看着手机…会不会有偶尔想到我。以前,我一直觉得老天相对来说是公平的,除了极少数人外,其余的绝大多数应该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存在。直到我遇见你,你竟能如此闪耀,吸引我的目光,让我不自觉地走向你。柴静说,爱情应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是啊~在我心里,你的灵魂是如此纯净,令我向往,亦令我敬畏。苏格拉底说,你就是看到了我有一种十分惊人的美,比你的美貌高明得多。事实是,你有,而我恰巧喜欢。请别拒绝我的赞美。喜欢你太美好,所以你值得。
本质上来说我是一个害羞的人,喜欢一个人,我真的不擅长说一些肉麻的情话(偶尔写一点,自己看到都忍不住面红耳赤),尽管我很想说,我想余生都能对你说,那应该会是件极浪漫的事,可是我自知比不得那些有文采的女子,所以我怕你会觉得俗不可耐。我最近读王小波,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真实大胆地将自己的内心表达出来而不叫人厌恶,我想王小波有毒,连同他的文字一起,他们撬动着我的克制,使我的内心蠢蠢欲动。但是我想也许这样未必是坏的吧。爱情本就应该是奔放的,热情的,毫无保留的,如果不说出来,那就失去爱情的意义了,既然爱情没有意义那还要爱情做什么。
我想如果很喜欢一个人,是会想要和他有未来吧,会希望未来的每一项计划,每一个时刻都有他的参与。亲爱的,我想告诉你,你之于我,便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