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一样东西亦或是一个明星,那是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你可以选择坚定自己的想法,保持热爱;也可以告诉旁人,“你瞧,我喜欢他”;但也定要明白,莫要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仅仅因为旁人不喜你所喜,便去疏离误解,当真是极不妥当的。其实反之亦然。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不是完美的,有人喜欢那自然也会有人厌恶。
站在不同的角度,持有不同的观点,那人那物在不同人眼中便是千姿百态。
突然想起朋友之前与我说过一句话“我能和你成为朋友,不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而是我们能够相互理解,尊重各自的爱好”。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并且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