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1】
刘春花的脸很白,可是白得不健康。如要精准形容,犹如死鱼的肚皮。她的眼睛不小,但成三角状。嘴巴有点阔,没边沿,牙齿微黄崎岖,笑起来时,辽阔的嘴巴露出腥红的牙花,令人总能在不经意间瞟到它,却不敢也不愿将目光停留在上面。
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市井家庭。虽然太阳终于出来以后,她母亲总是有意无意告诉众人,她的原生家庭是春城的大户人家。这就如在被战争摧毁后的城市里,总有人不无感叹地说:“唉,若没有这场战争,我的大宅是多么的风光。”
可是,这死无对证的优越感,也只能是对臆想中海市蜃楼的一种怀念,满足了自己的虚荣,令旁人产生虚无的妒忌,仅此而已,再无意义。
阴天的时候,正巧刘春花要参加高考。一个通报下来,那张准考证便成了毫无用处的废纸。她丢弃了它,进了工厂。
那时,她并没觉得多委屈,也没觉得多气愤。也许,因为整个民族在陪着她受难,她便也不觉得苦了。整天无事可做,倒也乐得轻闲。归根结底,刘春花不是一个热爱知识的人,所以终日听着机器的轰鸣,对她来说,并不痛苦。
到了春心荡漾的年龄,她也渴望能有个可以依靠的肩膀。那个年代的人,心中激情无比,表面却要比着谁更正经。对异性恨不得横眉冷对翻白眼,对同性却可以自如地勾肩搭背,以示亲密与友好。怪异的行为,复杂的心理,后人觉得不可思议;而对他们来说,却是坦然且自豪的。
每个年代,都有闲得无聊、热心的红娘。于是刘春花如愿与军人王百胜在公园见了面。王百胜的原生家庭被划定为贫农,这在当时也算是件荣耀的事。
王百胜生得浓眉大眼,天庭饱满,个子不高却挺精神。说话时,声音如响啰,总被人误以为在吵架,不过他并不觉得尴尬。
刘春花自知相貌平平,便觉这浓眉大眼真是好看。而更令她动心的,是他那革命的出身和无可挑剔的军人身份。于是见了几次面,就毫不犹豫定了终身。
那勇猛和饥渴,与她平日里表现出来的正经样,判若两人。
结婚后,王百胜旺盛的原始本能与刘春花骨子里的激情澎湃,一拍即合。于是一年一个,连生了两个儿子。她觉得自己成了他们家的功臣。只可惜,男人并没因此多疼爱她。而她也因了懒惰,让那家如狗窝般的凌乱肮脏。
对比姐妹们整洁的家,刘春花并不觉得害臊,她给自己找了一个非常圆满的理由:我是喜欢学习的人,不拘小节。
而生活也确实如她所愿,那年竟然恢复了高考。
她自认为是学习高手,虽然那时还没有被耽误的意识,却深知这高考应该是改变她命运的机会,于是报名参加了考试。
那一年的高考题目,简单得可怜,但也确实无奈。百废待兴的中华大地,只能在众多浑浑噩噩之徒中,选择还有些上进心的人,而刘春花就在其中。
她的成绩本可以考到大城市的重点院校。无奈,她那时已是两子之母。而那矮个退伍军人王百胜有着农民的固执与狭隘,断然不会为了孩子而失去自我;更不会为了支持她的学业,而辛苦了自己。
于是,刘春花只能报考了本市一所大学。每天带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去上课,倒是令众生侧目的同时,也心生了一份佩服与感动。
那所普通的学院,培养出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刘春花,也注定了她平凡且充满抱怨的一生。
【2】
刘春花被分配到一所中学当老师。教书还算用心,只可惜在一群被平 反后的大城市来的老师面前,她全然没了风采。心气很高的她,开始讨厌身边那不求上进,没文化也没修养、不能给她长脸的王百胜。
她喜欢跟学校里的高知老师探讨问题,尤其是异性老师,更能激起她的求知欲望。然后探讨结束后回到家,看到那个大嗓门,只会瞪眼,不懂温柔的男人,她的心便如高空坠物一般,快速下沉,连搭理他的欲望都没有了。
不解风情的王百胜,人类的本能需求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所减弱,这倒是应了她的心思。只是,她虽为市井小民,却也有着女人对风花雪月的渴望。
所以,王百胜粗鲁、简单、乏味、沉闷的动作,以及发泄后倒头就睡,全然没有呵护与爱抚的模样,令她伤心落泪,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每次他打着呼噜睡去时,她一定把大儿子紧紧抱在怀里,聊以自慰。那年大子不过五六岁,被她这样抱着,闻着她那并不清香的气息,多少助长了大儿子以后的无师自通,和对她近乎怪异的深深依恋。
王百胜没什么大本事,却是一个忠诚的人。虽然完全不懂什么叫体贴女人,但也没少为她家办事。诸如她弟妹的工作落实,为岳父母出力跑腿,他都没含糊过。所以,刘家人对这男人的印象不错。那个年代,有把子力气,也是件值得自豪的事。
刘春花那时对王百胜,并没有太大的厌恶。相反,因为他年轻力壮,又对她家人尽心尽力,虽然与她心目中渴望的温柔体贴、渊博学识的知识分子形象相差甚远,但矬子里拔将军,她觉得自己拔得还算成功。而且她心里清楚,以自己的模样和才学,有学识有见识有本事的男人,谁会看上她?
所以,她也曾有过好长一段时间,天天面带笑容,喜气洋洋,让那腥红的大牙花,肆无忌惮地裸露在人前,不觉害羞。
那段日子,她对王百胜很是满意且投入。本来是王百胜的亢奋让她癫狂,后来则是她每晚的疯狂,让她男人受不了。于是找了个理由,说是怕再怀上老三,选择了分床。
刘春花为此哭了好几个晚上,第二天上班时,引来学生和同事们好奇的目光。她尴尬无比,在心里暗骂着男人:混账东西,没出息的家伙。
【3】
时代赋予了王百胜不错的机会,他在本单位虽然没什么成就,但在单位的三产公司却当了个小官,捞到不少油水。
那段日子,每晚饭局没断过。他挺顾家,每次吃完请,都会给老婆孩子打包回一些剩菜剩饭。俩孩子就是那时,喝上了可口可乐。刘春花也是在那时第一次吃上了宴会的菜肴。虽然是打包回来的,依然令她在同事面前,有足了面子。
“刘老师,您可是找了个好丈夫啊。你看这肉,这鱼,咱们过节才能吃上吧,你这却成了家常便饭。” 同组老师酸溜溜的羡慕,让刘春花很是得意。她以前的午饭,除了白菜炒萝卜,没什么花样。
“唉,他也就这点本事。倒是挺顾家的一个人,呵呵。” 刘春花假意的谦虚,让同组老师们听着很不舒服。那时候,能每天往家带些宴会的菜肴,还时不时拿回水果饮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那几年,刘春花死鱼肚皮般惨白的脸上,时常挂着笑容。腥红的大牙花毫不害羞地露在众人面前,带给人们一阵目光的不忍与尴尬。
也是在那几年,刘春花对她男人的渴望到达了极致,每天晚上都要折腾他一番。王百胜有些来气,这女人是不是疯了,还知识分子呢,这么强的欲望啊。
他不再躲避,带着本能的需求和对她疯狂的好奇,每晚跟她“搏斗”。他头一次发现,知识女性的疯狂,有着乡野人无法驾驭的内涵,无论他怎么猛烈投入,怎么精疲力尽,都无法满足她,因为他不懂她的情调与渴望。
每晚泄愤似的疯狂,终于让她怀上了老三。拿到检查结果的那一瞬间,她崩溃了,“猪猡一般的男人,为什么不听我劝,不采取保护措施?我真是愚蠢,怎会允许他肆意在我身上播种?”
难过气愤都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她知道当务之急,就是要制止这个生命的诞生。
她没跟他商量,直接在医院挂了号,做了手术。小产让她身体一下子虚弱无比。同时因休小产假,错过了评选优秀教师的资格,失去了竞争学校分房的机会,她从此恨死了王百胜。
王百胜并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夫妻嘛,我想你想,大家配合一下,不是很正常嘛。我一个大老粗,哪懂你们文化人那套保护措施?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你真让我恶心!你就不能学学人家男人,疼疼老婆,学点生理知识?” 刘春花愤恨得咬破了嘴唇,而王百胜却露出了无知且无所谓的笑容。
小产后刚刚一个月,王百胜就在一天夜里,不管不顾弄醒了已经睡熟的刘春花,猛烈地在她身上发泄了自己长久的忍耐和渴求。这发泄中,还带着愤恨,刘春花不让他靠近,不仅仅是因为身体不适,更是因为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厌恶。
奋力挣扎也没能推开那矮小而敦实的身躯,刘春花感到被侮辱后的羞耻和悲痛。她在黑暗中哭了好久,第一次认真思考: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命运?凭什么自己一个城市大学生,却跟了一个没文化没修养没情趣更无体贴可言的农村男人?
思考很久后,她终于明白谁才是她应该憎恨的对象,谁才是造成她悲剧的始作俑者。只是,她没有本事对真正的罪人发泄,于是将一切怒气转嫁到了王百胜身上。
随着时代的发展,王百胜的局限性与没文化造成的无知,越发暴露出来,这让刘春花恨得牙痒痒,每日的生活除了忙碌,又多了份争吵。
【4】
终日争吵,却吵不明白,这让刘春花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悲苦。她不再吵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停的加班。对刘春花而言,还有一个令她越来越不愿回家的理由,她遇到了心灵上的慰藉。
高桥老师年长她六岁,是个风度翩翩却不失沉稳的高中数学教师。他有着高级知识分子的儒雅,同时还具备艺术家的气质。说话语气平和、温柔,待人接物,不卑不亢、随和得体。虽然学识渊博,却平易近人,谦逊低调。
刘春花在某一天听高桥老师公开课的时候,突然在一刹那,对他产生了渴望。看着他优雅从容的样子,想起自己那个矮小粗鲁的农村丈夫,她不禁觉得一阵心酸,为自己不值,替自己委屈。
高桥老师的妻儿一直没调过来,不是不能,而是不想。他们在大城市生活惯了,迁移到这个小城市的诸多不便,让他们望而却步。
本想让高桥调回大城市,无奈他已习惯了这熟悉的环境与人事。一个做学问的人,最怕的就是动荡与漂泊。
双方几次谈判都谈不拢,谁也不愿为对方做出牺牲,于是就这样两地分居,妻子带着孩子们在大城市工作上学,高桥老师在这个小城市,发展经营他的教学事业。
刘春花为了躲避丈夫,更为了接近高桥老师,每晚在办公室心猿意马地加班,等到高桥老师下班时,冲出去问候他。
最开始,高桥老师还客气地跟她寒暄。后来她冲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多,而且问候时的眼神也越来越火辣直白,他明白了,随之心跳得厉害,想躲避,终究没能成功,于是两人走到了一起。
刘春花并不具备知识女性的优雅气质,长相平平得与丑陋接近,说话声音大,嗓音粗重,表情也夸张。虽然她爱恋着优雅的高桥,但那小鸟依人的温柔,由她做出来,就如小狗学着小猫转圈一样滑稽。
多年与妻子分居的高桥,最初被刘春花的奔放、猛烈与大胆的作为震撼且降服了,她让他感受到了粗野的癫狂,这是他那个文弱知性妻子所不具备的本事。
可是时间长了,他开始讨厌她的疯狂与无止境的索取,他觉得她的动物性胜过人性。当有一天晚上,她又在他家疯狂时,他愤怒了,不仅对她,更对自己,他暗自斥责着自己:怎能背着妻子与这样一个毫无知性可言的饥渴女人在一起鬼混?
他正色命令她把衣服穿好。那神情和语气吓到了刘春花。她听话地穿好衣服,趴在他腿上,哀求他不要这样冰冷地对待自己。高桥看着她的丑态,心里觉得厌恶,“ 我们至此为止吧,感谢你这些日子的陪伴,我们不合适,还是各归各家吧。”
刘春花哭着抱住高桥,眼泪蹭湿了他胸前的衣襟,“我哪里不好,你说,我一定改。不要离开我,你说过的,与我在一起,你有着前所未有的满足与亢奋。”
刘春花拼命帮高桥回忆着过往的甜蜜和激情,可高桥不为所动,“ 那只是动物的本能,与爱无关。并且你也知道,你和我,都没了再爱的资格。即便还能有第二春,春花,我也想坦白跟你说,你不是我会爱上的女人,真的,对不起。”
高桥的冷静带着残忍,深深伤害了刘春花。她想发怒,却发现自己在高桥面前竟然没了宣泄的勇气。她再度扑过去,撕扯高桥的衣服,想用这份激情挽回他们本没多久的感情。
高桥厌恶地掰开她撕扯自己衣服的双手,从她口中呼出的浊气,令他窒息,也让他更加讨厌这个被自己莫名其妙接受了的女人。
纠缠着,撕扯着,刘春花没了力气却并不想放弃,这令高桥愤恨不已,“够了,你怎么这么不知羞耻?再说一遍,都是成年人,合则聚,不合则散,你纠缠什么?”
高桥嫌弃和愤怒的表情打垮了刘春花。她停止了疯狂的动作,可是并不舍得把手从高桥的胸前拿开。就这样拽着他的衣服,盯着他的眼睛,她的眼泪滑到了脸颊,像个孩子般抽泣起来。
“ 这么快你就要离开?我哪里不好,你告诉我,我一定改啊。” 刘春花绝望地喊叫着,任泪水肆意流淌。她的嚎叫声碰到天花板后又弹了回来,震得高桥耳朵疼,也令他惊恐,“ 别嚎了,学校这房子隔音极差,你是想毁了我吗?那我们就真的成仇人了!”
刘春花愣住了,高桥冰冷的怒容和语气,让她害怕了,她第一次觉得,高桥儒雅的外表,带着不怒自威的气势,令她无法招架。她觉出了高桥对她的彻底否定,她绝望了。
刘春花最终松开了紧抓着高桥衣服的双手,疲惫地走进卫生间。镜中的女人,满脸鼻涕眼泪,眼睛红肿,嘴唇通红,头发零乱像极了鸟巢,衣扣不知何时开了几个,露出那充满饥渴却并不美丽的身体。
她默默地拢了拢头发,用清水把脸洗净,扣好衣扣,拉直衣服,走出卫生间。
高桥依然背对着她,没有转身,也没有言语。令人窒息、尴尬且绝望的寂静。
刘春花最后一次从后面抱住高桥,将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呆了片刻,把眼泪鼻涕一并蹭在他的衣服上,仿佛是将所有的不舍、委屈和怨恨,在这一刻全部倒给高桥。随后她松开了手,叹了口气走出大门,从此,她与高桥成了陌路。
【5】
失去了高桥,刘春花心灰意冷,看到粗鲁无知大嗓门的王百胜,更觉厌恶难忍。她强迫自己把心思放在教学上,倒是渐渐平复了那颗受伤的心。
也许是因为王百胜的遗传,也许是因为刘春花多年来一直热衷于教学上的进步,而忽略了对孩子们的关注,总之,老二威武的学习情况令人头疼。倒是老大威林很争气,一路都在重点学校占下一席之地。
威武长得一副憨呆的样子,继承了刘春花的丑陋和王百胜的肤浅,小小的眼睛长在若大的胖脸上,犹如一张发面大饼上点了两颗黑豆,很是滑稽。
他从小窝囊,在外受气后,没胆量反抗,就把自己的头往墙上撞,吓得那些小孩子惊恐万分,怕他撞死赖在自己身上,从此竟不再找他麻烦。他在心里暗喜,原来苦肉计也能打退敌人,他不禁为自己的聪明骄傲了一把。
威武的学习成绩从来没好过。也许他天生就没有学习的天赋,任何一门功课,他都考不及格。偶尔一次能蒙个60分,全家都会为此欢呼一番。
刘春花正在为威武如何通过中考担忧时,王百胜有天回家,突然神秘地对她说:“ 不要担心了,儿子的学校,我给你搞定了。”
“ 你?怎么可能?” 刘春花不屑也不信任地瞅着他那张因兴奋而得意不已的脸,心中充满了厌恶和鄙视。
“ 关系户上赶着给办的,在省实验中学找下校长,疏通了关系,咱交点赞助费,儿子就能去了。” 王百胜得意地咧开大嘴,那口因长年抽烟而被熏得又黑又黄的大牙,毫无遮拦地露在刘春花的面前。
“ 真的?” 刘春花不敢相信地惊叫到,随即冲过去抱住他,在他的脸上使劲亲了两口。平日里,王百胜那股因长年吸烟而产生的恶臭令她厌恶至极,这一刻闻到,她竟然能忍受了。
威武的中考成绩低得惊人,平均分只有20分,这三年基本没学到任何东西。同事们看似关心的询问,透着幸灾乐祸的快乐,这让刘春花心中怒火与悲伤并存,难过了许久,几次想当众发作,终究因没把握发作后的结果是否能收了场,不得已默默吞下了那口气,以沉默表达抗议。
这时,王百胜得意了,他并不觉得儿子成绩差有什么丢人的,而是为自己能为如此低分的孩子搞到省实验中学的一张课桌,而得意非凡。
“他们还高兴呢,到处炫耀孩子考了高分。可是再高分,也上不了省实验中学。嘿嘿,咱儿子分是低,但就是能到实验中学去读书,气死个谁,哈哈。”
看着得意忘形的丈夫和垂头丧气的儿子,刘春花一阵心绞痛。假如当初不跟这男人结婚,而是找一个知识分子,生下的孩子无论如何不会是这般愚蠢,她再一次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
“ 哎,你也真够心大的,人家高分进不了省实验,咱儿子这么低的分却进去了,你觉得好看,是吗?” 刘春花瞪丈夫一眼,便再也不想看他那愚蠢的样子。
王百胜愣在那里,一时无言以对。他突然觉得很难过,这女人太难伺候了。我若办不成,她瞧不起我;我办成了,她依然不开心,真是不想给我活路了。他想发作,看刘春花已转向儿子,不再理他,于是咽下怒气,心里安慰自己:算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这事,我做得漂亮,她没本事给儿子找到学习的机会,她妒忌我。
男人说服了自己,那晚因为兴奋久久睡不着,于是在刘春花的奋力反抗下,粗暴地享受了她。
【6】
威武到省实验中学读书了。他不喜欢学习,所以也学不会,成绩一塌糊涂得令刘春花想请本校老师给他补补课,都发现无从下手。请了几位老师,花了不少钱,威武依然够不着60分。随着功课的难度加大,他只能在30分左右打转转了。
刘春花无技可施,痛苦不已的当儿,王百胜带来了更坏的消息。当初帮他走后门的关系户,因为经济问题被抓,交代问题时,把贿赂省实验中学校长的事情说了出来。教育局很重视,那校长不多日,便被开除。而由他收取赞助费进校的学生全部被退回到街道,没了学籍,这包括了威武。
刘春花傻眼了。这可怎么办?
“都是你这个无知愚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死老农,” 刘春花嚎叫着,“ 你让儿子怎么办,到哪里去上学?连高中文凭都没有,以后怎么生存?你害死儿子了,恨死你。”
她将心中满腔的怒火都集中在拳头上,挥向王百胜的脸。没有防备的王百胜被她打了一个踉跄,狼狈地摔倒在地上。
王百胜没想到,刘春花会打他,还打得这么凶狠,心中一阵恼火,爬起来,上去就给了刘春花一记重拳,刘春花当场倒地,哀嚎不已。
她愤恨且委屈,再次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与戏弄,让她下嫁了一个粗鲁的老农。
深夜,刘春花依然抽泣着没有睡意。王百胜躺在旁边听着女人的哭泣声,也觉得有些不忍。于是想给她些温暖,借此也算道了歉。
可是,他粗鲁猛烈的动作,让刘春花本已充满厌恶的心,感到更加疼痛。于是她将满腔的愤怒写在脸上,在他身下一动不动,犹如一条死去的鱼儿。那张惨白如死鱼肚皮的脸,在月光下显得极其阴冷吓人。
王百胜感到了恐惧,也觉出了无趣,悻悻地离开刘春花的身子,倒向一旁,不一会儿,便打起了呼噜。
刘春花望着窗外的月亮,听着粗重的呼噜声,悲哀地想,明天,还得为威武去奔波。
【7】
虽然在教育战线混迹多年,积累下一些人脉,但当真的需要启用时,刘春花才发现,那些平日里所谓的好姐妹,好同事,不过都是笑里藏刀的笑面虎。在她无措之时,不仅帮不上一点忙,话里话外,还要把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扎到她心上,让她疼得喘不过气,也说不出话。
“刘老师,风水轮流转,威武能有机会在省实验上了两年学,已经是上苍的眷顾了。说出去也好听啊,省实验的学生,哈哈,多威风啊。”
同教研组的那个孙老师,尖着嗓子叫到,生怕周围的人不知道刘春花的窘迫,“你瞧我们的孩子,那么高分,连省实验的门都敲不到呢。威武平均分只有20分,竟然迈进了省实验的大门,你家老王太有本事了,哈哈。”
孙老师尖酸刻薄的言语和笑声,引来周围老师的目光,刘春花顿觉脸上冒汗,头脑发晕,感叹世间真的没有不透风的墙,只是好事没人惦记,坏事却总有透过缝隙传到千家万户的本领。
“无聊”,她狠狠瞪了孙老师一眼,低声骂到。眼看一场硝烟就要掀起,同事们知趣地拉开了准备开始骂架的孙老师,并把刘春花护送到了位子上。从此,刘春花与孙老师形同陌路,直到退休,也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没有学上的威武并不觉得痛苦,他本不喜欢读书,现在倒是乐不得在家里清闲着。只是他对母亲感情很深,看到刘春花每日愁眉不展,听着她骂着王百胜和自己,知道其实最受伤的是她本人,便也心疼不已,想着怎么能让自己忙碌起来,不要这样无所事事地在母亲眼前晃悠,给她添堵。
天无绝人之路,某天偶然在报纸的缝隙,看到外省省会城市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简章,威武从沙发上跳起来,直奔厨房,冲着正在做饭的刘春花,激动地喊到:“妈,我有出路了,我找到我的方向了,去学烹饪,将来做厨师!”
正在低头切菜的刘春花惊讶地抬起头,手中舞动的菜刀下意识地悬在半空,“啊,学烹饪做厨师?多辛苦啊,儿子。烟熏火燎,一站就是一天啊。绝对不行,儿子,我不同意。”
刘春花想想就觉得心疼。一身味道不说,还要吸入大量油烟和热气,不能正点吃饭,随手捞两块尝尝,一天也就吃饱了。厨师基本都是胖子,也跟他们饮食无规律有很大关系,刘春花坚信这一点,所以断然拒绝了儿子的渴望,浇灭了他的兴奋。
威武没有放弃,他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但也不想这样在家呆着啃老。他深知自己的父母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啃的,他总得为未来做个打算。虽然学习不行,但威武的心思并不愚笨。
王百胜在这件事情上倒是挺开明。他为自己没能让儿子继续读成书,深感愧疚,却因骨子里的传统守旧的思想,而断然不能跟儿子道歉。
再为儿子去寻找合适的机会,对他而言,难于登山。于是儿子这个渴望,对他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也让他松了口气,没有那么愧疚了。
“也许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吧”,刘春花疲惫了,默认了威武的选择。
送威武出行的那天,下起了小雨。灰蒙蒙、湿漉漉的天气,像极了刘春花的心情。她跟儿子泪眼相对,重复着叮嘱的话,在茫然中为儿子的远行担忧着。火车驶出了站台,在挥手之际,刘春花送走了儿子,也送走了她渴望威武能圆了她的梦,成为大学生的心思。
【8】
弟弟的辍学和出行,对威林震撼很大。本来由弟弟和妈妈双重伺候的日子,突然少了弟弟的辅佐,他一时还有些不适应。威林是刘春花的骄傲,不仅因为他长得英俊有形,更因为他是家中唯一一个在学业上创出成绩的人。
刘春花自己长得难看,却也喜欢长相英俊的男人,当初跟王百胜的结合就说明了这一点。威林很幸运,继承了父母五官的所有优点,于是世间又多了一个人模狗样、自以为是的轻狂少年。
威武在学业上的笨拙,让刘春花无颜见人,于是威林便成了她到处炫耀的资本。威林很是争气,一路下来,不仅没让刘春花操心过他的学习,更在高考时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考取了全中国最好的大学。
刘春花捧着威林的录取通知书,悲喜交加,痛哭不止。当年威武的失败让她在同事面前受尽屈辱的心酸,在这一刻,通通倒了出来,她哭得肝肠寸断,然后开始了干嚎,最后转而大笑,王百胜和威林在一旁看着,惊慌又担心。
“你没事吧,春花?这是好事啊,怎么还哭上了?”王百胜表现出少有的关切。
刘春花斜了他一眼,“你不知道喜极而泣吗?”
威林出行去北京的前一晚,刘春花来到他的房间。望着儿子英俊的相貌和高大的身材,她百感交集,恍惚中高桥就站在对面,她情不自禁搂住了儿子。
威林呆立着,不知所措。刘春花闭着眼睛,任自己在海市蜃楼中重温了与高桥在一起时的温暖,然后松开儿子,抬眼望他,“林儿,你要给妈妈争气,妈妈这一辈子就这样了,我希望你有出息,无论学业还是生活,都要出人头地,离开我们这个灰秃秃的城市,在北京扎下根。必要的时候,用婚姻也是个办法......”
威林若有所思,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上苍对威林是眷顾的。他继承了刘春花的精明和王百胜的自私,而自身又善于学习新生事物,也懂得在人际间周旋。所以,他在大学如鱼得水,毕业后在公司也备受赏识。
他很会察言观色,嘴甜却并不肉麻,恰到好处的奉承与吹捧,让上司很是受用,他的机会越来越多,升职也很快,同时进公司的小伙伴还在主管职位上吭哧时,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总监办公室。
刘春花在那几年里,教学上没有任何起色,依然当着班主任,辛苦教书。为了能得到“特级教师称号”,豁出脸面和金钱去给校长老婆送了好几次人参、燕窝、购物卡。
无奈,这些在她看来已经是难于登山且让自己感动不已的花费,在校长夫妇看来,却不足为奇,也难生感动之心。
那直接把往返三亚的机票和酒店预订单送到他们手上的教师,才令他们惊了心脏,红了脸,却不得不感叹这人拎得清。
刘春花很不幸,遇到的“对手”,是跟她有着相似知识架构的第一批高考毕业生。在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人情的轻重,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在“特级教师”宣布与颁奖大会上,刘春花看着台上兴奋激动的“对手”,鼻子发酸,眼睛发热,心中的妒忌羡慕与怨恨,令她那起伏的胸脯,好似两座移动中的山峰。
那人的丈夫就坐在刘春花的身边,她余光看到他在拼命为妻子鼓掌,“王百胜断然不会为我鼓掌喝彩”,刘春花心痛地咬住了嘴唇,扭头斜眼瞪了那满脸兴奋的男人,心里骂到:“看把你给乐的,有什么了不起,买来的称号,谁稀罕。”她选择性忘记了自己也曾大包小包往校长家送东西的那一幕幕。
不顺心的工作让她那张死鱼肚白似的脸拉得更长,与那腥红的大牙花形成鲜明对比。王百胜对她一如既往地不关心,但却从始至终保持着忠诚。看着社会上越来越多婚外情的涌现,刘春花并没有感动于王百胜的专一,反而在心里嘲笑他:你倒想,可是你那副蠢样子,哪个女人愿意跟你呢?
而后有天在照镜子时,发现里面那个女人长了一张煞白臃肿的丑脸,三角眼耷拉着,大红牙花裸露着,她无奈地在心里诚实着:这世间,除了王百胜,哪个男人还能看上我呢?
王百胜依然不愿学习,保持着农民的狭隘与固执。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见识的增长,越发突显他的肤浅与幼稚。
刘春花已处于半退休状态,于是有了更多与王百胜单独相处的时间,这令她度日如年。只是有一点她很享受,王百胜主动承担起一日三餐的操持,这让刘春花越发懒惰,在肮脏的环境中,吃着现成的食物,倒也合了她的意。
王百胜觉得挺委屈,他想自己一个大男人,每天小心翼翼地伺候着她,却得不到一个正眼和好脸色,对佣人,也不过如此吧。
两人之间的战火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或减弱,反而因为闲下来后,变成了日常,时不时就着一下,然后各自向两个儿子诉苦,令威林威武难过,也不知所措。
好在这时,威林不仅工作如鱼得水,还收获了令人羡慕的感情世界,他与优雅温婉的林萨恋爱了。
【9】
林萨的父亲是北京一所著名大学的教授,德高望重,风度翩翩。满腹经纶却平易谦逊,骨子里透出的儒雅与高贵的气质,让威林由衷敬畏。
林母是位艺术家,漂亮的外表加上高贵的气质,令人过目不忘。林萨的落落大方和温婉贤淑,是父母优秀基因的遗传,威林爱她,也敬她。
两人爱得热烈且深切,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便请刘春花和王百胜去北京一聚。
在事先定好的酒店用餐时,刘春花紧张得不知如何放置自己的手脚。她第一眼看到林父,愣了片刻,恍惚中似看到了高桥。与他握手时,失态得紧握不放,令林父尴尬,林母不悦。
入席后,两家人都在尬聊中感到无趣。威林和王百胜对酒精过敏,而林父喜欢喝红酒。于是刘春花自告奋勇,“林教授,我陪您喝。”然后晃头晃脑地端起酒杯,堆起满脸笑容,向林父敬酒。
看着刘春花那张丑陋的脸和腥红的大牙花,林母很是不悦。她从心里厌恶刘春花的自以为是,这一刻感到这家人的低俗,有些后悔同意了女儿的恋情。
林父对林母一辈子呵护有佳,她那张如同晴雨表似的俊脸,对林父来说,早就具有超常的指挥力度。他瞅了眼她极力控制而显得生硬无比的笑容,文雅地对刘春花说:“我只能小抿一口,刘老师好酒量,您随意啊。”
这话说得得体,却很伤饮酒人的心。刘春花的笑脸僵硬了,然后无趣地坐了下来。席间不再有人说话,只听到刘春花和王百胜那“吧叽吧叽”的咀嚼声,林母轻蔑且厌恶地看了他们几眼后,便不再把目光投向刘春花夫妇,留下威林好生尴尬。
这次相见,双方都不满意。林母觉得威林父母低俗浅薄。而刘春花则认为林母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瞧不起人。她虽然是个极其普通的人,却有着莫名膨胀的自尊心,那自尊心过强后便成为了因自卑而产生的怨恨,这让她不能向林母低头。
双方父母的彼此厌恶,让威林和林萨很为难,却并没有因此而屈从于父母,他们依然为自己争取到了婚礼的到来。
能娶到林萨当儿媳妇,刘春花内心是自豪的。无论相貌、气质、体型还是家境、人品、学识,林萨都足以让她在同事面前风光不已。她没有放过这个得意的机会,当林萨逢年过节,往她办公室寄鲜花礼物时,不遗余力地在曾经奚落过她的孙老师等人面前嘚瑟了个够。
看到孙老师们故意不把头扭过来,但脸却因妒忌羡慕而拉得老长的模样,刘春花开心得意地哼着歌从他们身边走过,留下他们目送她踮踮的背影,有着想上前扇她一巴掌的冲动。
由于几次冲击“特级教师”都没成功,分房时也只是拿到一户别人嫌弃的朝北狭小且没有客厅的两居室,刘春花气愤不已,却也无处发泄。
回想走过的这半生,婚姻令她难过,工作让她沮丧,十足的挫败感击得她头痛心颤。正巧这时林萨怀孕了,她觉得这是个好时机,可以借着照顾儿媳妇的机会,推开一切教学任务,让本就缺少教师的校方,意识到曾经给予自己的不公对待,也算出了口恶气。
办理退休手续时,人们客套的挽留,让刘春花好生失落。本以为校方会求她留下,以解师资紧缺的燃眉之急。不成想,校长和相关老师不过说了句:“太遗憾了,但尊重你的决定,祝退休生活愉快。”
刘春花接过退休资料,狠狠地瞪了一眼在场的领导和同事,带着满腔怒火与不甘,使劲转身,一跺脚,往外走去。
过程中,她刻意挺起了脊背,想像着人们注视她背影时的愧疚与歉意,这让她心里充满了胜利者的自豪。
下意识回头想留下一个轻蔑的笑,却不料,发现人们早就坐回到自己的工位,没人向她的背影投去愧疚与歉意的目光。她不禁暗自伤心失落,再度离去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寂落寞。
【10】
林萨顺利产下一名可爱的女婴,却在那一刻,见识了威林失望中那张令人寒心且丑陋的脸。她很伤心,头一次意识到,原生家庭的门当户对,对日后生活的和谐是多么重要。
威林在得知是女婴时,竟然当着林萨的面叹了口气,同时忍不住在病房就给刘春花打了电话,汇报了这个令他全家都遗憾且不悦的消息。相比于王百胜的失望,刘春花这回的表现还透着点修养。
她当下跟威林表示,我来给你照顾林萨和孩子。而王百胜却按捺不住内心的失望,冲着话筒大喊:“哎呀,怎么是女孩,这个林萨真是没本事啊。”
刘春花在一旁听着,不屑地瞥了他一眼,“真是没文化,不知道生男生女,起决定作用的是男人吗?”
这话终究没说给王百胜听,因为他不懂,也不会接受。而她也懒得看他那张愚蠢的脸,更因为她对林萨没什么好感。除了受到林母的轻视令她觉得受伤之外,她在潜意识里知道,自己妒忌林萨的高贵与优雅,更恨她抢走了儿子的爱。
威林对女儿的失望,使他忘了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他竟然没有上去拥抱一下渡过鬼门关的妻子,更没想到要抱抱那软软可爱的亲生骨肉。
林萨的枕头湿了,闭着的眼睛生疼生疼,而她的心已如坟墓般冰冷。
过了一个星期,威林似乎终于接受了这个上天的安排,于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对妻子的冷漠,似乎不近情理,也伤害感情,于是靠近林萨的床边,摸着她的头发,温柔地说:“宝贝,我妈说要来照顾你和女儿,你想她什么时候来?”
林萨轻轻移开了头,虚弱中带着冰冷,“由她定吧,我其实也不需要她来。隐约觉得,这关系应该不好相处,你妈似乎是个挺厉害的人物,上次见面领教过了。隔得远还好说,住在一个屋檐下,我怕会生事......”
威林心里“咯噔”一下,不得不佩服妻子的敏锐。他其实也能预感到,以母亲对自己的感情来说,林萨在她眼中应该似个钉子;而林萨虽然温婉贤淑,但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家境殷实的父母宠儿,断然不会忍受母亲那硬往文化层面挤,却无论如何摆脱不了小市民尖酸与刻薄的嘴脸。
本想劝母亲别过来了,可是刘春花听到他的劝说,立马明白林萨不乐意她去,心中百感交集,愤怒与悲伤一齐涌上心头,“林儿,为了你老婆,你就忘了你可怜的妈了是吗?我在你心中就这么没地位?为了一个跟你在一起只不过短短几年的女人,就把辛苦为你操劳的母亲给忘了?你太让我寒心了......”
刘春花把自己说感动了,也把自己说委屈了,当真冲着电话中的儿子哭了起来,那哀嚎声,威林恍惚有着记忆,小时候在爸爸的村里,听过“哭丧婆”这样干嚎过。
他一阵慌乱,也觉得厌烦。妈妈永远摆脱不了市井的粗俗,也永远无法消除她对别的女人的妒忌和怨恨。
威林可怜同情母亲这一生的不易,却也知道她自身并没有她所渴望出人头地的本事。过去,整个民族陪着她受苦,让她还能安慰自己一番。现如今,生活好了,机会多了起来,蓦然回首,她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多么宝贵的青春。
应该怨恨的对象,她够不着,便只能转化这愤怒至妒忌,并发泄到自己亲人的身上,因为这样最保险,伤了人,却不用赔罪。
她冷冷地交待王百胜在家里应该做的事情,收拾了几件衣服,便坐火车去了北京。王百胜无奈地叹了口气,望着她的背影,发呆了好久。
威林去车站接她。约摸着时间,林萨到窗前探望等待。听到刹车声音,探头向下望,正巧刘春花抬头向上瞧。因强烈的太阳光刺激,她的眼睛下意识地半眯半睁,好生难看,林萨瞬间将身体向里缩了一缩,心中泛起本能的厌恶。
刘春花开始几天还在新鲜感的作用下,开心地做了几顿味道不错的菜肴。可是不到一个星期,她就烦了,竟然问起林萨,“咱们今天中午吃点啥呀?我这去买了西瓜,拎着手都疼死了,你看这手被勒的,哦,疼啊......”
“那您别做了,点外卖吧。”林萨不想看刘春花那张做作且丑陋的大白脸,侧过头瞧着怀中的宝宝,不愠不火地说。
这轻蔑的态度激怒了原本就对林萨有着妒忌与怨恨的刘春花,她狠狠瞪了一眼林萨,摔门走了出去。这婆媳之间的战火来得有点快,令刘春花和林萨都有些招架不住,却谁也不想退一步海阔天空。
威林幸运娶到了知书达理的林萨,虽然内心有许多委屈,却因心疼他的辛苦,而没有跟他抱怨一句。而刘春花却无法忍受儿媳妇对自己的不屑和冷淡,她觉得威林对他唯命是从,他的老婆必然也应该如此。希望与现实有了足够大的差别后,会让人在失落中产生怨恨,继而将矛盾升级。
【11】
那天两人间的冷战,因了刘春花再次拉下她那死鱼肚皮的大白脸而成了激烈的正面冲突。
周末,威林自然要睡个懒觉,这让刚生完孩子的林萨伤心也不满。她给孩子喂了奶,洗了澡,换了衣服,又把全家人的早饭准备好,摆上桌。
看下墙上的钟,已过9:00点,刘春花却依然在房间里睡着,威林也没有起来的意思。她想控制住怒火,终究没有成功。
“还不起来,都几点了?”她掀开威林的被子,怒视着他,“有你这样当丈夫和爸爸的吗?我刚生完孩子,还在坐月子,你竟然让我给你做了早饭!宝宝这么小,从生下来到现在,你抱过她几次?你真是跟你妈一样的冷酷。”
威林在梦中被吓醒,心情一下子跌到了低谷,脾气骤然升起,他坐起来,尖着嗓子喊到,“凶什么凶?别以为自己生了孩子就有什么了不起!哪个女人不生孩子?有本事生个男孩,也算你有功,一边呆着去吧。”
林萨闻言流出了气愤伤心的眼泪,“这么无知冷漠的话,你也能说得出口?真是什么样的原生家庭,就会养出什么样的畜生!”
“你说谁是畜生?”
林萨闻言回头,看到刘春花披头散发站在门口,煞白的脸庞、臃肿的身体,让她看上去既愚蠢又可笑。
“谁不善待妻子和孩子,谁就是畜生。”林萨没有示弱,她用轻蔑的微笑和优雅的态度,表达对刘春花和威林的鄙视与不屑。
刘春花气得发抖,她没想到林萨竟然敢这样对她说话,“威林,这就是你找下的老婆!她根本不爱你,如果她爱你,又怎么会这样对你生你养你的母亲说话!”
林萨愣住了,这样明显的挑拨离间,是她没想到的。这一刻她真心后悔找了这样一个不知疼妻儿,没有责任感,愚忠变态的妈宝男。
“您真恶毒!怎么可以在一个丈夫面前,这样诋毁他的妻子?您不是爱他,您只爱自己!”林萨气得发抖,但依然克制着自己,没有失了风度与涵养。
“啊,你敢骂我,你竟然骂我?!林儿,你老婆骂我,你不管吗?你就这样让个外人,去辱骂疼你爱你超过爱自己的亲生母亲吗?啊,天啊,老天爷啊,太欺负人啦,大学教授的女儿,竟然骂婆婆啊,没有天理了啊!”
刘春花骨子里的野性,这一刻全然释放了出来。她用双拳捶着胸脯,鼻涕眼泪流满了大白脸,歇斯底里的哭喊,像极了泼妇。而那头染过后又露出了白毛的凌乱长发,让她这一刻,尽显丑陋。
威林气得下了床,冲上去给了林萨一记重重的耳光,“让你骂我妈,反了你了!”
说完,他奔过去扶起了地上的刘春花。刘春花就势倒在了威林的怀里,死死地抓住他胸前的衣服,把脸埋在儿子的怀里,夸张地干嚎着。
透过威林的臂弯,刘春花偷偷瞟了眼林萨。她的脸被打红了,看得出威林用了猛力,那泛红的脸上,留下了清晰的指印,看得刘春花满足且舒服,“哼,跟我抢儿子,没门儿。”她不禁用胜利者的眼神狠狠地瞪了一眼林萨。
林萨疲惫绝望地走到床前,抱起女儿,默默地从母子俩身边走过,不再回头。威林怀抱着母亲,愣愣地望着妻子的背影,突然觉得心凉了一大截,瞬间清醒,“我干了什么啊!”
【12】
刘春花要回家了,她的挑拨离间成功削弱了威林对林萨的感情。除了冷漠不说话,更令林萨痛不欲生的是,威林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并成功令其怀了孕。
那女人在电话中的得意与嚣张,林萨一辈子忘不了。无论威林如此乞求,她心如坟墓,不再原谅。
接到儿子的电话,刘春花慌了,坐着火车前来求林家父母,却被对方拒在门外。
“你和你儿子能这样对待我刚生完孩子的女儿,可见你们的毒蝎心肠,女儿和外孙女远离你们,是她们的福分。”隔着大门,刘春花听出了林家夫妇对自己的鄙视与愤恨。
威林净身出户后,颓废不已。在出租房里,刘春花陪他过了几个月。两人之间竟然没了话语。威林心里知道,他恨母亲,是她的挑拨和鼓动,让自己做出了对不起林萨的事情,也毁了自己的一生,他再也找不到如林萨般美好的女人。
老家那边,王百胜因装修房子与人发生争执,惹了官司,让刘春花回去掌舵。
而威武在外找了一个精明女人,令其怀孕后,被迫结婚。那女人是个厉害角色,长了一双金鱼眼,与有着腥红大牙花的刘春花互相看不顺眼,谁也不愿意退一步,隔三差五吵架,甚至动手,刘春花始终是败下来的那一个。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一辈子争强好胜,末了,她似乎战胜了知性柔弱的林萨,战胜了对她唯命是从的威林威武,战胜了无能粗鲁却忠诚无比的王百胜,却输给了与她同样无知、跋扈、心气高却没本事、心狠嘴毒的金鱼眼小儿媳妇。
“老天啊,我是个失败者,从始至终,都是个失败者。”刘春花望着苍天,流了泪。
她早已不再染头发,那头白发随风飘动着,像团没有着落的云朵,不知去向,也没有归处......
文|枫叶丰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