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TONGNV
白果河的水依然在流,承载着不变的月光。
第一章:九九归一(1)
时间过到了二零一六年的三月。
窗外正在落雨,春雨。每年这个时候,她故乡的白果河也都冰雪消融,渐起生机了,仿佛故事又要重新开始一遍似的,这样也好,至少,她又多了一个思念他的理由,虽然她时刻都在体验着思念的滋味。
“九年了……”舒芜合着晨起还未退去的睡袍,双手交叉抱于胸前,静静的立于窗口叹道,对着春雨叹,也叹自己。十年能改变什么呢?大概从未改变过什么,除了身体微微胖了些,或者说些许丰腴吧,但这总是最令人无可奈何的,不是吗?毕竟42岁的人了。所幸,脸没有变,仿佛光阴一直未曾在她面颊上停留过,就这一点来说,她已是最幸运的女人了。她不放心,还是挪步坐到梳妆镜前仔细端详着自己的面容,一边端详,一边用手指触摸她心里念叨着的位置,额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下巴、耳朵、发丝,她瞧了又瞧,直到她确信她真的看不出有什么衰老迹象出现在自己脸上为止。但是有一点她似乎察觉到了,在她轮廓较为分明、五官精致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可以称之为“温润”的东西。
女人都是惧怕衰老的物种,假如她又有一个可以悦己者的男人,那这种惧怕的特征就更加明显了。她也属于这个范畴,只是她的这种惧怕并非不够泰然,她不是那种违背自然法则企图用种种手段达到逆生长的人,只是,不变的东西才更能撩起记忆的长河。“每一次,我看到自己的脸时,都可以毫无保留的怀念起当初的一切。”她如此想。
正是三月下旬。前天夜里,冷空气又一次席卷,乍暖还寒,已不知是春后第几次寒潮了。只是空气中裹挟着不小的凉风,这凉风虽不像冬日里那般刺骨,也算真正的春寒料峭了。她感觉到了窗口吹来的冷风,下意识的起身关了窗户,顺便拉上窗帘。“不早了,该梳洗更衣了。”她自言自语道。
她从衣橱里选了一件黑色大衣,修身的那种,是年前从一家名叫Zk的时装店里买来,搭配一条黑色腰带,更显典雅复古,当然也不失时尚元素,比如它袖口的短开叉和绣花设计。这些年,她越来越喜欢大衣了,各种各样的大衣占满了她的衣橱,但是,细数过去,几乎没有那种肥大的款式,她会不自觉地把肥大与浅显联系在一起,而修身自然也就等同于深刻了——她喜欢并擅长于一种精细深切的生活。她又从隔壁柜子里专门挂围巾的地方取出一条白色丝巾来,她在白色与红色印花之间选择了白色,她并不觉得这种惯常回乡的旅途有什么喜庆。鞋子是她最爱的那款棕黄色手工牛皮长筒靴,配她的风衣正合适。像往常一样,当她细心搭配了一身行头以后,总要到试衣镜前略看一番,作行装的总体调整。然后是梳妆镜前的略施脂粉、略画双眉。最后轮到了头发,她不大喜欢散发,在街头散发疯狂甩荡的时代就更不喜欢了,她认为甩来甩去的头发虽飘逸却显轻浮不稳,于是在飘逸与轻浮不稳之外,她把头发编成一条粗黑的辫子来继续自己的经典妆容,辫子从右耳后垂下来,直垂到乳房正中的位置。发丝与乳房的贴合意味着装束的最终且完美结束。
火车票放在床边柜上,出发时间是2016年3月20日12:09,舒芜瞥了一眼上面的时间,再看看手表,时间还很宽裕。她不慌不忙地坐下来,拿起面前的相框,照片里的人是她和周玉明,二零零六年的初冬摄于周玉明院子里的柿子树下,她还清晰地记得拍摄这张照片的起因。如今,透过照片,她似乎又感受到了当年的情景,不禁莞尔。
放下相框,她打开了床边柜的抽屉,抽屉左边躺着那部古董一样的柯达相机和一个精致的透明玻璃小瓶,右边是一个笔记本还有一本叫做《卡夫卡和旅行娃娃》的书。她略有所思的用右手食指转动着那个瓶子,把它取出放到了桌面上,而后转向笔记本,双手拿起并打开来。笔记本里夹着几片心形的叶子与一个些许磨损的依然有着几处青砖痕迹的牛皮纸信封,信封上除了工整的钢笔字“周玉明”外什么都没有。她拿出信封,启开,取出一张很有年代感的蜡黄信纸,信纸背面凸出的字迹曾让她感慨:“力透纸背,他用了多重的心力来书写这些爱的字迹!”她知道,有多少的爱与思念就有多重的心力,如她自己。
信纸上写着:
舒芜:
就像每个春分日,太阳都轮回宿命一般直射着赤道,我心系与你,潮汐锁定。
你的白果河,我来过;“青衣小人”如你,我知道你已把她交给了我,正如我把心交给了你,从此以后,你无时无刻都可以听到我——
卡戎(周玉明)
2007年3月21
她默默地念了一遍,双手把它捧到胸口,露出微妙的笑容,就像再一次感受到了他的温暖,触摸到了他的心脏一样,虽没有身体的再次接触,她亦是幸福的。
许久之后,她按原有的痕迹把信纸折回,放归信封里,启启封封多少次,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唯一记得的是,这将是第九次它陪自己上路,因为这是他们分开的第九年。九年来,她每年都会带着这封信做一次归乡的旅途,这早已成为一种习惯,她把它读给那静静流淌着的白果河听,也读给自己听。她要将这份爱随着日夜不息的白果河之水静默的绵延下去,永无止境。
信封又回到笔记本中。至于那本书,四年前,她第一次接触并读完它时,在笔记本中写到:“读完《卡夫卡和旅行娃娃》,我开始怀念我的童年甚至幻想如果我是那个单纯幸运的小女孩,我敬佩卡夫卡,更喜欢他以邮差的名义替‘旅行的洋娃娃——布里奇达’送(写)给小女孩的那二十封信,虽然丢失一个洋娃娃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并非大不了之事,但卡夫卡几周以来强忍病痛的坚持足以在某种程度上扭转一个孩子童年里的某段忧伤,童年不该是忧伤遗憾的。我因此想到自己的‘青衣娃娃’,那是我的童年,我庆幸我的“青衣娃娃”在童年里没有丢弃我独自去旅行,因为,我没有那样一个可以为她捎信回来的邮差‘卡夫卡’。”直到现在,她一直喜欢书中的卡夫卡,即奥地利德语小说家弗朗茨·卡夫卡,像周玉明对他的喜欢一样,她甚至爱上了他,当然,如她所说,这种爱不过是由心而起的深刻的敬重。爱情及其他任何感情都不可滥用。
那只漆黑的小手提皮箱被放在了衣橱最顶格的位置,只有站到椅子上,她才能够得到它。她把皮箱放到床上,打开,放了些随身物品进去,最后才把玻璃小瓶和夹着信封的笔记本放在最上面,合上了箱子。如同这些年来每次回乡都会带上这封信,去任何稍远的地方包括故乡在内,她都提着这个皮箱,只有这样,才算是正经的出趟远门吧,她这样去想。“对了,还有一只手帕……”她忽然想起那只手帕,随即去阳台取来。那是只咖啡色与灰色格子的典型男性手帕,纯棉的质地更显出它主人般的庄重、典雅,帕子上绣着她名字中的“芜”。“昨日,你已添足了阳光的味道,今天就再一次陪我上路吧。”她对着手帕说也是对自己说,她喜欢这种心有所念的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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