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曾巩
君子之于己,自得而已矣,非有待于外也。然而曰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者,所以与人同其行也。人之于君子,潜心而已矣,非有待于外也。然而有表其闾,名其乡,欲其风声气烈暴于世之耳目而无穷者,所以与人同其好也。内有以得诸己,外有以与人同其好,此所以为先王之道,而异乎百家之说也。
随为州,去京师远,其地僻绝。庆历之间,起居舍人、直龙图阁河南尹公洙以不为在势者所容谪是州,居于城东五里开元佛寺之金灯院。尹公有行义文学,长于辨论,一时与之游者,皆世之闻人,而人人自以为不能及。于是时,尹公之名震天下,而其所学,盖不以贫富贵贱死生动其心,故其居于随,日以考图书、通古今为事,而不知其官之为谪也。尝于其居之北阜,竹柏之间,结茅为亭,以茇而嬉,岁余乃去。既去而人不忍废坏,辄理之,因名之曰尹公之亭。州从事谢景平刻石记其事。至治平四年,司农少卿赞皇李公禹卿为是州,始因其故基,增庳益狭,斩材以易之,陶瓦以覆之,既成,而宽深亢爽,环随之山皆在几席。又以其旧亭峙之于北,于是随人皆喜慰其思,而又获游观之美。其冬,李公以图走京师,属予记之。
盖尹公之行见于事、言见于书者,固已赫然动人,而李公于是又侈而大之者,岂独慰随人之思于一时,而与之共其乐哉!亦将使夫荒遐僻绝之境,至于后人见闻之所不及,而传其名、览其迹者,莫不低回俯仰,想尹公之风声气烈,至于愈远而弥新,是可谓与人同其好也。则李公之传于世,亦岂有已乎!故予为之书,时熙宁元年正月日也。
文章开篇点题,直言君子对自己的要求:心里有所得即可,不为外物所扰;以身作则,即便追求成名,也是为了更好地影响他人。同时,还提出了世人对君子应该做的事情:心存敬仰即可,不必搞那些表彰、宣扬的面子工程;虽说如此,可还是有人忍不住,想要传扬君子的美名,只是为了让世人跟自己一样学会对君子的敬仰。一个人要是能做到对内“有所得”,对外“有同好”,内外兼修,就是按照古代圣明的君王的标准在要求自己。当然,这跟诸子百家的主张有些不同。言外之意,这是曾巩自己的“一家之言”。
申明了要论述的价值观念,紧接着,曾巩就讲到了曾在随州任职的尹公的故事。尹公这个人官做得很大了,一直做到了起居舍人(负责给皇帝写起居注、实录的)、直龙图阁(随时准备提拔为高官的候补位置),还做过河南尹。河南尹这个建制,治所在洛阳,到了宋朝的时候已经不存在了,应该是指他做过洛阳尹。北宋的洛阳被称为西京,是国家的副首都。也就是说,尹公也是做过封疆大吏的人。
放着好好的封疆大吏不做,为什么来到了偏僻荒凉的随州呢?因为朝里有权势的人容不下他。除了做官比较刚正不阿之外,尹公也是学识渊博的人,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觉得自己比不上他。虽然尹公的名震天下,可他这个人却不受什么外部环境影响,读书做学问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遭贬谪的事儿。
尹公读书的时候,在北边的土山上建了一个亭子,种上了竹子和柏树,随便用茅草搭一下就算完事儿了。这样一个简陋的破亭子,他前前后后去了一年多。等他离开之后,别人不忍心让这个亭子荒废,又重新修缮了一下,把它命名为“尹公亭”。
随州从事,也就是尹公的下属谢景平命人镌刻了石碑来记录这件事情。从庆历年间(1041年-1048年)到治平四年(1067年),差不多又过去了二十年,继任的司农少卿李禹卿,调到了随州担任最高长官,对亭子又进行一次加盖翻新,还命人绘制了亭子的图像,专门派人送到京师,叮嘱曾巩给尹公亭写一篇“记”。
这两段,把尹公被贬的先后经过,交友读书的豁达交代得很清楚。尹公于内心,充实自得;于外界,交友读书,名闻天下。尹公的行为,完全符合开篇提到的严于律己的君子对自己的要求。尹公是当之无愧的君子。
对于尹公这样的君子,他的言行已经有人记录。更有谢景平这样的下属、李禹卿这样的长官,以实际行动予以了肯定和旌扬。尹公早已名闻天下。这座亭子,就是他人格品行的绝佳证明。这也是为什么曾巩写这一篇文章的原因。
在结尾,我们才看到了通常开头才会见到的写文章的“原因”。通篇没有提尹公是君子,可又无一处不在说他是君子。这也是文章的妙处。
曾巩首先从价值观念上,建立了一个大众认可的标准,给君子制作了一幅画像。紧接着,那尹公这个人的言行举止,对照君子的画像,让我们看到神似之处。最后,让大家明白,不是尹公需要曾巩的这篇记,而是曾巩作为一个追求“同好”的人,心悦诚服地为尹公留下的遗迹作文。虽然没有直接夸赞,可敬仰之情,溢于言表(可以学习一下曾巩夸人的技巧,这个一准儿用得上)。
读书手记第5篇,总第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