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使我们的是欲望还是情感?
精神分析完成了从古典(本能驱动)到新派(情感或文化驱动)的转变,似乎表明人类的进步,即我们在顺着马斯洛的需要层次从生物层面整体往上爬。
这或许跟时代的发展有关,即:当生活不仅仅再为了解决温饱。
然而世界任何的一个面,都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而是在两个狭小的极端之间分布着大面积的各种阶度的灰。比如强奸犯,就是典型的本能驱动;靠近这一端的那些深度灰调的人,爱情中的欲望占比就大。
反过来说,那些殉情的人,就是靠近情感驱动的那一端,他们的生命闪烁着漂亮耀眼的亮灰色。
但黑白灰是一体的,不可分。毋宁说,黑是幽暗土壤里的庞大根系,白是湛蓝天空下闪光的树冠,灰则是中间的笔直树干——我们大都在此,惟明度不同。
周星驰在《行运一条龙》里向郑秀文表白说:我对你的爱一下“射”了出来。郑秀文蒙圈了,说他用词不当,“水哥”则强词夺理说,不用这个词不足以表达他的爱。这说明无性的爱,终究如无根之木,早晚迎来凋谢的那一天。
再看一则经典,诗经的《国风·召南·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忧心惴惴)我心悲伤;
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
原诗很美的,美就美在情感流露与表达的是如此自然与质朴,就像面对古希腊维纳斯的裸体雕像几乎激不出你任何肉欲一样。
为了叙述方便,也出于个人对语句的喜好,我在这里把原本的三段合成了,也略去了“徒彼南山,言其采薇”的句子,因为相对于“忧心忡忡”这样的词句,没心没肺在草丛间欢呼跳跃的小虫更能表达女主人公心神不定、因爱而悲伤、因思念而不得的情绪。
我想说明的是,古人确实高见,聊聊数字把怀春少女砰砰跳的小鹿之心描述得异常生动,那么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一种心理的冲突或内驱力的紧张状态。
重点在于,最后一句的“见”和“觏”该当何解,才有了后文的“降”、“说”和“夷”——它们的意思是:平静、悦服、高兴。这是一组典型的欲望满足后的身心状态。
然而,对于“见”和“觏”,通常圣洁的解释便是“遇见,见着了”。
这么解释逻辑上是对的,但情感上却不通,有些情感并非仅仅是见一面就能使心达到“平静、悦服和高兴”的境界,因为它并没有解除内在的紧张。
所以更通顺更合情却不大合“礼”的解释是:见,同“欢”;觏,同“媾”——它们意思是痛苦思念的情人不仅见着了,还“交媾而合欢”了。
古人在甲骨或竹简上刻字很费劲的,必然精确其意,而像“夷”字,从“大”,此等级别的“怡”,必然不是仅仅“见一面”就能达到的心理效果,而且上古民风朴素,必不伪装矣。
如果你能感受到“草虫”间那股巨大的情绪和心理张力,必然同意如此解释。最早是李敖独辟此径,深以为然,如今又有了动力心理学层面的佐证。
再者,在读古诗原文时,你有没有过觉得很给力很强劲的感觉,尽管只是从字面出发?可一经白话文翻译之后,总觉得飘飘的如隔靴搔痒不过瘾?问题就在这里了。
其实没人怀疑诗中古人爱情的纯洁性,只是倘若这种情感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就兴味索然了,因为原本我们就是复杂的生物、魔鬼与天使的混合体。
灵与肉向来是文学领域的古老话题,托马斯·哈代曾发誓为此奉献一生,于是才有了《苔丝》与《无名的裘德》,但终究无解。
或许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即:欲望像根系一样吸取并输送生命之液,穿过树干,滋养树冠的情感。
即,爱情终究不过是腺体的分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