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某足浴店老板、湖南老乡王某多次说要请个法律顾问。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为足浴店提供法律服务(你懂的),所以,我借口工作忙屡屡婉拒。
可能是他意识到危险逼近,无论如何要和我见一面,律师费好谈。之前和他参加过两次老乡聚餐,实在拗不过他的请求,专程和他见面。去之前我就强调,见面可以,但不一定能帮到他。
他的足浴店在这个城市堪称行业老大,开了若干分店。走进大堂,两旁站着浓妆艳抹的女子,统一着装,看到客人来了,齐刷刷说“欢迎光临”,能找到“莞式服务”的影子,证实了我之前的判断,于是提高了警惕。
老板很实在,开门见山的说,最近扫黄打非的风头很紧,想咨询些法律问题,问我怎么收费。我不好怎么回答,案子没发生,不能判断他说的是真是假,报价没意义。何况,中国人有职业忌讳,律师、医生,药店、棺材铺、火葬场,虽然谁都免不了打交道,但没事的时候,都要退避三舍。我希望他平安无事。
一边喝茶,一边给他解答了一些法律问题。交谈中,发现他的风险意识还是有的,他说,如果他有事,要请我做律师。他还主动说到怎么隐匿证据,怎么转移财产。看得出来,他深谙这个行业的深浅。
真的是担心什么来什么。我准备离开时,房间的门被人一脚踹开,冲进来七八个警察,凶神恶煞是的,收缴通信工具,核对身份,上手铐,抄家,还有摄像师端着机器一通乱拍。我一再强调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是来喝茶聊天的,但警察不容分辩,大声呵斥。我理解他们的职业特点,不再说什么。
警察说要我一起去公安局配合调查,我觉得是无理要求,拒绝,当即和他们带队的吵起来。另一个警察打圆场,说这是他们的办案程序,不存在侮辱我的意思。话说到这个份上,律师和警察也算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我接受了他们的要求。
走出房间,好家伙,大堂里、楼梯间全是戴着手铐和头套的人,连保洁工都不能幸免。
警察的办案条件不太好,一台金杯牌警车,里面破破烂烂,一路上还熄了好几次火。真是难为他们了,这样的条件,遇到紧急情况,估计会掉链子。
警察还是区别对待,我独自享用了这台金杯车,其他嫌疑人则统一推上了几台专门押送人犯的依维柯。
到了公安局,警察对我还算客气,只是让我在大厅等待,没说过分的话。这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我累得不行,多次交涉要求离开。警察请我理解,说其他人还在审讯中,要排除嫌疑才能走。等得不耐烦,干脆在大厅睡了一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警察叫醒我,说我可以走了。一看时间,已是凌晨两点。
律师职业生涯中,难免遇到各种尴尬,受些委屈,不过,像这种巧合的事,还是第一次碰上。应该说,警察办案还算文明,在保障嫌疑人权益上,基本能做到依法。时间倒退十多年,我在广州火车站挤火车,遇到盘问的警察,就没今天这么幸运了。而2001年,我第一次去深圳,在买日用品的路上,遇到查暂住证的,两个治安员不由分说把我扣起来,扭送到联防队,塞进一间狭窄的房子,几十个不同性别、年龄的人挤在一起,没有空调和风扇,四处弥漫着汗臭味,蚊子肆无忌惮的叮咬,治安员狗仗人势,对我们骂骂咧咧,对不服的人拳打脚踢。二十年,进步还是有的。
过去几个月了,那位足浴店老板的案子,我最终没有代理,估计已经到了法院。对了,他涉嫌的罪名是组织卖淫罪。而那些戴着头套的女子,早已走出拘留所。希望他们能换个工作,虽然我不歧视性工作者。
幸好,那天晚上的面谈,是老婆安排的,否则,出现在风月场所的公安办案镜头下,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记住——
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哪怕他是警察;
尽量不要违法,如果不能避免违法,至少要守住不犯罪的底线。
如果有事,一定要找律师,他们是第一时间能提供法律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