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三个字普通的再不过普通,熟悉的再不过熟悉,而且在幼儿园里,也是小朋友运用率最多的“高频词”。
作为老师,能对一个熟悉的“高频词”进行反思,并反复审视,在具体事件中让孩子懂得“对不起”不只是一句道歉的话,而是要对自己的“对不起”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是丽华老师写的一篇活动反思,这篇反思的“焦点”抓的很好,让一个普通的案例变得不再普通,并且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在我们工作中,每天都会遇到“对不起”的交往场景。每当遇到孩子们的“小冲突”时,老师都会很耐心的处理,并引导孩子和同伴要友好相处等等。
当然,有时也会视“冲突”事件的“大小”,让孩子们自己处理。“侵犯”意向的孩子自然会对“被侵害”的孩子说“对不起”!
但时间长了,自主道歉在有些孩子心目中就会留下——“侵犯”他人,只要说“对不起”就轻松解决了,从而漠视了自己应担的责任。
就如丽华老师在随笔中写到的“阿发”和“小宇”的冲突,阿发不小心划破小宇的脖子就属于不明白自己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后果会承担相应责任。
其实,在事件的背后,道出的是孩子责任缺失现象。不过,丽华老师的处理方式很好,给“侵犯者”阿发说清楚“侵犯”小宇的后果,并让阿发陪伴其中---去看校医。其目的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让阿发知道自己的错不是用“对不起”就解决的,严重的后果还要承担“精神赔偿”或“经济赔偿”。
并且,为了教育孩子学会担责,运用讨论法,让全班孩子知道交往原则和应该把握的度。这个活动开展的很好,对孩子们教育很有意义。
因为大班的孩子正处于是非判断能力和责任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有时候常用的方式的需要反复审视,就如丽华笔下的这篇反思一样!
“对不起”不是万能的
文\丽华
一天,我正组织孩子们进行集体教学活动,小宇突然举起手来,而另一只手,则捂着自己的脖子侧面。我请他站起来说话,小宇说:“老师,阿发刚才抓我脖子!”
我叫小宇来到我面前,急忙查看他的脖子。只见他的脖子上有一道红红的印子,而且周围也发红了。在我脑海里阿发是个温和的孩子,应该不是故意的吧。
但是,我还是将阿发叫了过来,阿发见状,立刻就向小宇道歉。我问阿发:“怎么抓的?是不小心吗?”阿发说:“我挥手的时候不小心抓到他了,但我给他道歉了!”说完,还“理直气壮”的挺了挺小胸脯,似乎觉得自己已经做的“仁至义尽”。
看到小宇痛苦的表情,又看到阿发“不懈”的表情,我感觉小宇并没有从心里原谅阿发。
我忽然意识到,平时经常教育孩子,若不小心打到或碰到别人了,要说“对不起!”所以,在阿发看来,只要说过“对不起”就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了。
可这次不一样,虽然阿发是不小心“侵害”了小宇,但是他的行为已经给小宇造成了伤害,这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事。
于是,我进一步对阿发说:“现在你把小宇的脖子抓伤了,不是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完事,而是现在必须马上和老师一起陪小宇去保健室处理。如果保健老师认为需要去医院处理,那你也得和老师一起陪小宇去医院,而且要付医药费,你要对这件事负责任的......”听了我的话,阿发不再说什么,怯怯的和我一起陪小宇去看保健医生。幸好小宇的伤没什么大碍。
这件事引起了我的反思,以往孩子之间不小心产生一些小碰撞时,我会采取“你跟他道个歉”、“你跟他说声‘对不起’”之类的方法处理,以为这样就解决了问题。结果导致孩子们误以为只要道过歉,就什么事都没了,从而使“对不起”这三个字不但变的毫无意义,还成了孩子们犯错以后的责任“释免牌”。
我必须纠正这种定式的处理方式,要给孩子们树立交往责任意识,要让他们知道“伤害”了别人,要承担相应责任,不只是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我组织孩子们讨论“如何避免活动中无意识的互伤小事件?”孩子们积极讨论对策:和小朋友友好相处、活动中注意安全、要互相原谅、要互相谦让,要是伤到别人就要送医院住院,并要给买药......通过讨论,我发现孩子们对游戏安全、相处方式、交往责任等都有了新的思考。
从那以后,我发现孩子们在游戏中注意了自己的交往行为,如果真的因为不小心产生“互伤”小事件,其他孩子就坚持要他们真诚地跟对方道歉,并对事件后果负责到底。
通过此次事件,我也转变了一直保持的“谁先动手就是谁的错”的理念,而是告诫孩子们遇到难解的事情要给老师说,让老师和你一起解决,千万不可以动手,遇到冲突要学会冷静。
看着孩子们忽闪忽闪的眼睛,我知道孩子们已经明白“承担后果”的道理,我似乎看到“责任的小种子”正在孩子的心里发芽、生根!
我的心语:
丽华老师写的关于让孩子懂得“侵犯”他人造成伤害承担责任的随笔,给我们老师一剂良药。让我们从事件的处理中,学到了培养孩子责任意识的科学方法。我们在培养孩子学会文明交往的同时,还要培养孩子在交往中的责任担当意识。
实践证明,年龄越小的孩子对于“对不起”、“没关系”运用时会带上自己的真诚情感,会把冲突处理好。
但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到了大班5-6岁的孩子,这时由于自我意识增强,行为上有了一定的反叛性,是非辨别能力也增强了许多,这时候遇到同伴间的“小冲突”就会以自我防卫为主。特别在游戏中或自由活动时,若遇到同伴的“侵害”时,第一时间的防卫意识就会即可“启动”。
当然,有些孩子还会因为“好玩”或喜欢“掌控”他人,而故意“侵害”他人的现象也比比皆是。他们有时候很懂“侵犯”后要说“对不起”,还渴望“被侵害人”对他说出“没关系”,以示同伴关系的平等性、友好性。但他们对“侵害”的严重性或结果并没有预见性,也不知道“侵害”严重了要担什么责任。
丽华老师笔下的这个案例让“当事人”亲身参与处理,很好的解决了孩子间的“冲突”根源,让孩子知道了“故意侵犯”他人不是用“对不起”就可以解决,而是要承担责任。
所以,在教育工作中,我们要时时反观自己的教育理念。对平常事情的处理,有时需要“追根溯源”,有时需要用不平常的眼光看待平常的事情。当我们静下心来,用心思考时,很多平常的事情就会变得不平常。
因为定式思维中的方法都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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