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多年以后
我希望多年以后
你的山川依然有我们爱的回声
你的河流依然有我们爱的热泪
我希望,从我们遇见的那一天起
我所经历的苦和难都是因为爱你而幸福着
虽然这幸福很短暂
(请原谅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毕竟,人生很短)
我希望,你的青山是五千年来的忠骨垒就
奔腾不息的万古河流的甜蜜乳汁更香更甜
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2024年元月,海南省律师协会对执业满三十周年的律师颁发荣誉证书,我也是其中一个。手捧证书,抵过岁月所有的繁花。是夜,久久不能入睡,翻开德国哲学家阿图尔·叔本华的一本书,写下一段律师读书笔记,抄录给读者朋友:
叔本华在书中写道:“我曾愚蠢的认为,歌唱的好,字写的好,文笔好,球打的好,亦或某一方面有特长,就是有才华。后来才发现,灵魂的觉醒,思想的升华,人格的独立,才是真正的才华。”
律师读后感:
身为一名平凡律师的我,办案三十载有余,在年轻气盛的年纪也曾愚蠢的以为,好生羡慕那些打官司的常胜将军大律师,也为自己本该胜诉而败诉的案件非常的抓狂,个中滋味,一言难尽。
后来,有贵人指点:“做律师就是做好事,办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案件。”自此,我孤独地走在注弱贫者的维权路上,有辛酸,也有不甘,但至少,我坚持以雪中送温暖服务而无悔。
是啊,起舞的浪花并非是江河湖海的灵魂,它将随风而去。当我们所有的言行都是在为了迎合外界,迎合别人,这样的我们,无疑就是别人眼里的囚徒。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别人的评价困住了你,而是你自己没有勇气走出来,不愿觉醒,不愿突破,不愿面对那个真实的自己。
人群中,自认自己愚蠢的人甚少。二百多年前的德国大哲学家叔本华就提醒过我们,实属忠告。
我在海南做律师三十年后的今日,我再次向自己的内心表白道:什么是律师?律师就做好事、善事。在浩瀚的法律银河之中,乘公平正义之舟,敢为苍生说人话,愿向弱者和善量俯身。
如果不敢为老百姓、弱者讨回本该属于他们的公道,那要我们律师有什么用?
三十一年前,我刚来到海口,住出租屋,没有熟人,没有案源,出门步行(两三公里以内)、乘公交、坐摩的,偶尔也打的士。半年的时间过得很慢,直到某一天,口袋里装有的二千块钱,只剩下二块七毛……
1995年夏天的某个傍晚,我路过海口国贸路的某报亭,买了《特区报》《声屏报》等几份当地报纸,主要是看看广告。回到出租屋,我无意中看到一个醒目的标题:《谁来救救孩子乔某美》。
我在海南做律师,是从为未成年人乔某美的维权之路开始的。
那是二十九年前的1994年农历春节,从内蒙古来海南探亲的乔家人,在三亚回海口的高速公路上,一场车祸导致5个月大的女婴乔某美变成脑瘫,她年轻的母亲和爷爷在车祸中去世,她的父亲因不堪失去亲人的悲痛和生活的重负找到报社记者求助……。第二天,我来到位于海口市白龙南路某大厦,找到这位记者后,开始了长达六七年的免费维权之路,经有一个不幸中有幸的获得赔偿结果,执行到一套小房。那时,中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因为这个才五个月失去光明的脑瘫小女孩,可以说改变了我的律师执业方向,从此,我以帮助弱贫者维权为己任,在这条孤独之路上,一步步地走,坚持不懈地走,越来越宽广。
(未完)
亲爱的读者,谢谢你,我这个𣎴是作家的写作者,将继续勇敢地记录自己在法律援助领域追寻公平正义的别样的感悟。我绝非是拿当事人的伤痛来悲叹与怜悯,更不会学某些大作家所讲的通过关门阅读多少名著书的方式去获得什么,甚至去模仿别人,编写脱离现实生活的文字。
这是我多年以前为一起未成年人维权案写的《辩护词》,是从存放在卷宗的档案袋里找到的。估计这是我第一次试图以诗意的笔触抒发自己内心的感受,即探索这世界是否需要法律与诗歌的温度?当然,这不是提交给法庭的《辩护词》。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也可能是最容易产生谎言的地方,比如如何破解刑讯逼供的当事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是做律师的职责所在。
律师辩护词
——少年法庭辩护有感
1
我喜欢听孩子随口说话
我喜欢观大海无门无派
因为孩子尚未丢失自我
因为大海早已放下高山
2
我喜欢清晨醒来的四月
我喜欢黑夜入睡的星空
因为阳光的无言却明媚
因为星空的无尽却思念
3
真正的波涛汹涌
我们在心底深处
真正的云淡风轻
我们却视而不见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选择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是你遵从内心的本意,你愿意接受选择的结果,那这个选择就叫无悔人生。我一直没有忘记当年从央企辞职后来海南的前两年时有经历过的吃了上顿不知下顿饭的那种滋味,为我做弱势群体维权律师打下了深深烙印。以至后来衣食无忧,也记得饥饿是什么感觉,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饥饿的、疼痛中的人打官司,更能打动我的心,激发我的热情和斗志。这是我民海南做律师七、八年后写的办案笔记,附在一个案件的卷宗档案里的一纸碎片,记录了我当时的纠结与彷徨,给你看看做维权律师的另一面吧。
1、阿平呀,你非要做律师,你究竟要做什么样的律师?
2、你要通过律师职业来养活自己,如何赚钱?赚谁的律师服务费?
3、身为一名律师,除了脑中的法律与智慧,无权无钱,如何立身?如何依法为当事人维权?
4、身为一名闯大特区的海南律师,人生地不熟,谁会找你打官司?
5、来海南已经五、六年了,案件办了不少,为什么不赚钱呢?混得好的同行都买房买东车了,你还在出租屋里奋笔疾书,在炎热的太阳底下步行赶车奔忙着,身为律师的你,难道赚不到大钱就是一个失败的律师?
有人说,步入律师行业,即踏入社会的“是非之地”,如医生迈入生死城中救死扶伤。律师将随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成为人间的纷争见证者、参与人,在是非曲直的风波中完成自己的使命。其实,一个案子,对于一个当事人来说,都是一段生活罢了,还不足以构成人生。但对一个律师来说,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阶梯,帮助他人,成就律师之荣誉。
于我而言,历经五、六年的艰难探索,慢慢寻到了一条适合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律师之路,这就是为平凡如我的老百姓服务,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走做法律援助律师之路。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法律援助刚刚起步,在这条路上的律师不多,可以说是一条孤独的路。
亲,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非常乐意跟你介绍一下中国律师如何为受援的妇女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体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相关历史。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似乎在哪里听过:“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这是中国创作的儿童剧《以革命的名义》中列宁的一句台词。我有幸在中国法律援助从起步阶段到三十年后的今天的成就熟完善的五官个人阶段都积极主动参与与办案。今天,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平民百姓拍手欢迎。
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历程:
1、早期探索阶段(1994年以前):法律援助工作主要由一些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自发开展,处于零散和非制度化状态。
2、起步阶段(1994 - 1999年) :
1994年,司法部提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1995年11月9日,中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1996年12月18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开始从自发性行为上升为制度化的政府责任和法律服务实践活动。
1997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
2000年,全国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2000多个。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法律援助成为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002年,司法部出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3、快速发展阶段(2003 - 2012年) :
2003年,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标志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正式确立,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各地陆续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扩大。
2009年,司法部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2012年,司法部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
4、深化发展阶段(2013 - 2020年) :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提出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等措施。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法律援助法列入立法规划。
2019年,司法部出台《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2020年,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100万件。
5、成熟完善阶段(2021年至今):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而如今,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平民百姓拍手欢迎。
我真正的入法律援助律师之门,是一次偶然中接触到的一个案件,在办这个案件过程中,有幸遇上了我的律师生涯中最重要的引路人。他点亮了我做维权律师的心灯,做我在维权路上坚强后盾,这个人就是当年深受全省律师同仁敬重的敢为先的历任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处、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崔领导。关于崔领导如何指导我走上做出法援律师之路,我会在一起关于未成年人维权案并引起中央电视台、《中国妇女报》《羊城晚报》《海南日报》湖南卫视等数家媒体的良知记者们跟踪报道的《出租屋里发生的命案》中慢慢地给你讲讲我和崔领导的故事。
感恩法律援助,因为正是有这样的机遇,我才找到了自己的律师舞台,在海南做律师,对于一个草根出生的异乡人来说,我跑遍了海南岛上十七个市县及主要遍布全海南岛的数十家农场。法律援助,让我了解千千万万弱势群体为什么需要律师,也让我寻找到了做“草根律师”为百姓服务之快乐源泉。我曾先后四次获得司法部、中国残联、全国律协授予的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2000年春节刚过不久的一个上午,中国妇女报驻海口记者站记者邓小波找到我,陪同她的还有一位经济消息扳》驻海海口记者站的特约记者刘洪以,简要介绍了海口市区某出租屋发生了一起人命案的情况,说是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特将《中国妇女报》相关报道递给我说,请律师先看看,事关一个未成年少女杀人……需要听听律师的专业意见,因时间紧迫,当天下午再约我见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