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人本主义于20世纪50~60年代在美国兴起,70~80年代迅速发展,它既反对行为主义把人等同于动物,只研究人的行为,不理解人的内在本性,又批评弗洛伊德只研究神经症和精神病人,不考察正常人心理,因而被称之为心理学的第三种运动。
人本学派强调人的尊严、价值、创造力和自我实现,把人的本性的自我实现归结为潜能的发挥,而潜能是一种类似本能的性质。人本主义最大的贡献是看到了人的心理与人的本质的一致性,主张心理学必须从人的本性出发研究人的心理。
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H.马斯洛(1908~1970)和C.R.罗杰斯(1902~1987)。马斯洛的主要观点:对人类的基本需要进行了研究和分类,将之与动物的本能加以区别,提出人的需要是分层次发展的;他按照追求目标和满足对象的不同把人的各种需要从低到高安排在一个层次序列的系统中,最低级的需要是生理的需要,这是人所感到要优先满足的需要。罗杰斯的主要观点:在心理治疗实践和心理学理论研究中发展出人格的“自我理论”,并倡导了“患者中心疗法”的心理治疗方法。人类有一种天生的“自我实现”的动机,即一个人发展、扩充和成熟的趋力,它是一个人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各种潜能的趋向。根据学习对学习者的个人意义,可以将学习分为无意义学习与意义学习两大类。意义学习,是指一种涉及学习者成为完整的人,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针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是一种与学习者各种经验融合在一起的、使个体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的学习。人本主义的学习理论是根植于其自然人性论的基础之上的。他们认为,人是自然实体而非社会实体。人性来自自然,自然人性即人的本性。凡是有机体都具有一定内在倾向,即以有助于维持和增强机体的方式来发展自我的潜能;并强调人的基本需要都是由人的潜在能量决定的。但是,他们也认为,自然的人性不同于动物的自然属性。人具有不同于动物本能的似本能(instinct oid)需要,并认为生理的、安全的、尊重的、归属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就是人类的似本能,它们是天赋的基本需要。在此基础上,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进一步认为,似本能的需要就是人性,它们是善良的或中性的。恶不是人性固有的,它是由人的基本需要受挫引起的,或是由不良的文化环境造成的。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认为人的潜能是自我实现的,而不是教育的作用使然,因此在环境与教育的作用问题上,他们认为虽然“人的本能需要一个慈善的文化来孕育他们,使他们出现,以便表现或满足自己”,但是归根到底,“文化、环境、教育只是阳光、食物和水,但不是种子”,自我潜能才是人性的种子。他们认为,教育的作用只在于提供一个安全、自由、充满人情味的心理环境,使人类固有的优异潜能自动地得以实现。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罗杰斯在60年代将他的“患者中心”(client centered)的治疗方法应用到教育领域,提出了“自由学习”和“学生中心”(student centered)的学习与教学观。
罗杰斯认为,情感和认知是人类精神世界中两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彼此是融为一体的。因此,罗杰斯的教育理想就是要培养“躯体、心智、情感、精神、心力融汇一体”的人,也就是既用情感的方式也用认知的方式行事的情知合一的人。这种知情融为一体的人,他称之为“完人”(whole person)或“功能完善者”(fully functioning person)。当然,“完人”或“功能完善者”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人的模式,而要想最终实现这一教育理想,应该有一个现实的教学目标,这就是“促进变化和学习,培养能够适应变化和知道如何学习的人”。他说:“只有学会如何学习和学会如何适应变化的人,只有意识到没有任何可靠的知识,只有寻求知识的过程才是可靠的人,才是真正有教养的人。在现代世界中,变化是唯一可以作为确立教育目标的依据,这种变化取决于过程而不是静止的知识。”可见,人本主义重视的是教学的过程而不是教学的内容,重视的是教学的方法而不是教学的结果。
教学观:人本主义的教学观是建立在其学习观的基础之上的。罗杰斯从人本主义的学习观出发,认为凡是可以教给别人的知识,相对来说都是无用的;能够影响个体行为的知识,只能是他自己发现并加以同化的知识。因此,教学的结果,如果不是毫无意义的,那就可能是有害的。教师的任务不是教学生学习知识(这是行为主义者所强调的),也不是教学生如何学习(这是认知主义者所重视的),而是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的资源,提供一种促进学习的气氛,让学生自己决定如何学习。为此,罗杰斯对传统教育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认为在传统教育中,“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而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师可以通过讲演、考试甚至嘲弄等方式来支配学生的学习,而学生无所适从;教师是权力的拥有者,而学生只是服从者”。因此,罗杰斯主张废除“教师”这一角色,代之以“学习的促进”。
罗杰斯认为,促进学生学习的关键不在于教师的教学技巧、专业知识、课程计划、视听辅导材料、演示和讲解、丰富的书籍等(虽然这中间的每一个因素有时候均可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而在于特定的心理气氛因素,这些因素存在于“促进者”与“学习者”的人际关系之中。那么,促进学习的心理气氛因素有哪些呢?罗杰斯认为,这和心理治疗领域中咨询者对咨客(患者)的心理气氛因素是一致的,这就是:(1)真实或真诚:学习的促进者表现真我,没有任何矫饰、虚伪和防御;(2)尊重、关注和接纳:学习的促进者尊重学习者的情感和意见,关心学习者的方方面面,接纳作为一个个体的学习者的价值观念和情感表现;(3)移情性理解:学习的促进者能了解学习者的内在反应,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在这样一种心理气氛下进行的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只是学习的促进者、协作者或者说伙伴、朋友,“学生”才是学习的关键,学习的过程就是学习的目的之所在。总之,罗杰斯等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从他们的自然人性论、自我实现论及其“患者中心”出发,在教育实际中倡导以学生经验为中心的“有意义的自由学习”,对传统的教育理论造成了冲击,推动了教育改革运动的发展。这种冲击和促进主要表现在:突出情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一种以知情协调活动为主线、以情感作为教学活动的基本动力的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的“自我”完善为核心,强调人际关系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都维系于课堂人际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把教学活动的重心从教师引向学生,把学生的思想、情感、体验和行为看作是教学的主体,从而促进了个别化教学运动的发展。不过,罗杰斯对教师作用的否定,是不正确的,是言过其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