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年,我干了件挺不道德的事情。一天下午在新华书店里闲逛,找找有什么新书。书店里人不多,离收银台不远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了一小卷人民币。环顾四周无人,我连忙上前用脚踩住,假装系鞋带,顺势把钱攥在手心里,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赶紧离开。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数了数,一共三十二块,对我来说是笔很大的横财。我欣喜若狂,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干这事就象电影里面演的一模一样,毫无违和感。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了,先去小商品市场买了件夹克,二十块。然后又去了趟新华书店,把上次听到的那盘磁带买了下来,十块。磁带是英语歌曲合集,第一首是Right Here Waiting。听完了以后,发现只有第一首歌还不错,其他的都是滥竽充数的。这也给了我个教训,吸引人的东西都是放在一眼看到的地方,跟吃西餐似的,开胃菜永远是最好的,实际上的正餐却是鸡肋。最后的两块钱买了本微型袖珍词典,放在手掌心里正合适。努力学习吧,也算是我没有乱花钱的一个心里安慰了。
从那以后,心里纠结了很长时间,耳边老是响起那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了声, 叔叔再见。”那时的歌曲磁带十元起步,对我来说还是个奢饰品。偶尔地,我去音像店滑溜一下眼珠子,顺便听听店里面播放的最新歌曲。磁带还是间或地买了几盘儿,有些是走私打孔的,里面放着我从没听说过的曲子。因为从小看了外国电影的介绍,所以对英文音乐也情有独钟。听不懂里面的歌词,就是喜欢那旋律和独有特色的嗓音。那个时候流行摇滚,我不是很感冒,特别搞不懂那些留着女人似的长发,穿着打着铆钉的黑夹克,夹着消化不良胃肠梗阻似的尖叫怎么就能迷倒那么多的少男少女。后来知道,那叫文化,代表着一种反社会的抗争精神,是来自于西方“垮掉的一代”的舶来品。我没有在摇滚音乐中垮掉,也不想通过这种方式去发泄。我还是喜欢于那些抒情歌曲,特别是英文歌,崇洋但不媚外。
初中的时候,工人文化宫经常放一些经典的外国电影。好多放学后的下午,我就经常和班上的另外一个男生跑去看电影。他也喜欢国外电影,也喜欢唯美和凄凉的爱情。看过了《飘》,《卡萨布兰卡》,《卡桑德拉大桥》,《桥》,《罗马假日》,《青青珊瑚岛》,《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简�爱》,《克莱默夫妇》认识了罗曼�罗兰,格里高利�派克,克拉克�盖博,凯瑟琳�赫本,达斯汀�霍夫曼。印象最深的还有年轻的波姬�小丝,电影中近乎全裸的出镜让我的裤裆里撑起了雨伞,沉浸在那原始唯美的剧情中难以自拔。影片反转的结尾让我们两人都很悲伤,眼里甚至还有些许的湿润。多年以后,每每想起,记忆犹新,是我童年少有的彩色之一。
电影之外,另一件喜欢做的事情是书摘。最开始从名人名言,后来到一些杂志上的小说段落,再后来连报纸上的新闻和轶事都一起剪下来贴在一个笔记本上。最早做这事的原因是为了应付学校的语文作业,做完作业发现一些名人金句还是有点意思的,遂开始投入更多的精力千方百计地从报刊上找句子。名人名言无外乎关于知识,学习,道德,真理,工作,奋斗等层面,抄句子的时候感到很震撼,过后就像天边的云彩,在脑中没留下什么特别的痕迹。古今中外名人伟人倒是认识了不少,文学家,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哲学家一大堆,古代的希波克拉底,休昔底斯,亚里斯提卜,苏格拉底,近代的莎士比亚,达芬奇,塞万提斯,巴尔扎克,现代的爱因斯坦,郭沫若,鲁迅,老舍等等不胜枚举。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但丁的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瞬间有种顿悟的感觉。学校里的各种怨气,我都可以放下了。因为我要向前,向上,去更高的地方看看别样的风景。在前进的路上,会出现很多聒噪的人和事,他们不去接近事理,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永远搞不清对别人的伤害有多深。我要去发泄和排解,但我不能把自己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我不能把那些受到的怨气和伤害变成自己内心的仇恨,直至毁掉我的生活。我不能。
“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 - 亚里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