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不断的深入,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的推进,经济的格局将迎来新的机遇,“消费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淘宝天猫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虚拟经济,互联网+ 将创造千万亿财富!!!。
进入2018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生产技术的革新正悄然而至,将引起一场“消费关系”的大解放,我们的购买方式、支付工具、分享渠道都将改变!
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也将得以转变,升级成为消费商。
那么,什么是消费商?
消费者通过别人的分享从生产商处直接购买商品
消费者就可以得到从生产厂家节省的中间环节费用作为佣金
生产商没有降低利润
还可能增加利润
这时候消费者就不单单是消费者了
而升级为消费商了。
消费者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
这也意味着,一直只有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意见领袖,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
它将原有的商品流通环节:
工厂—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变更成:工厂—消费者。
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把原来被中间流通环节赚走的利润返还给了消费者,
这就是改变固有模式的魅力。
消费商首先也是一个商业主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他的独特之处:
1、消费商是全新的机会营销主义,他给予别人的不仅是产品而且还是机会。
2、消费商主导的是“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利润分配规则。
3、消费商不需要大投资,没有员工也不需要管理,是零风险的一个商业主体。
4、消费商只是在做一种(省钱+赚钱)机会的传播者,不负责具体的经营,是最佳的财富自由的经营者。
5、消费商是一个最轻资产的商业模式。
6、消费商可以是第一职业,也可以是第二职业。
7、消费商带来的是一种消费革命,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更多人成为消费商,分配更加合理。
8、消费商将成为销售的关键主体,优越于原来的店铺,是互联网时代的最佳互补。
那么什么是有练?
只要你玩淘宝,经常在网上买东西,与其被别人赚钱,不如自己开店买买买,即省钱又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