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先生要去伦敦后,我很生嫉妒。就算他只在那里呆两天也忍不住指手画脚地想为他安排行程。多希望把自己装进他的行李箱,可以带着同去。只有两天也可以!就算只有两天,我也可以在威斯敏斯特的桥头和大笨钟合影,只有两天,我也可以去海德广场坐在长凳上发呆一整天。
我喜欢伦敦。虽然最初只是因为足球那么简单。因为莫名热爱伦敦,学习英文都变得极为刻苦。后来上了高中,也曾被老师征稿而写下我的伦敦情结。文中一切的风景全凭想象,一切的向往全来自杂志,电视,梦里。总觉得冥冥之中这个城市和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未去过,却在梦里去了无数回。
真的到了伦敦,还是2009年的事情。那是我在欧洲生活的第一年。从利物浦坐着朋友的自驾车去伦敦。路上我们经过不同的小餐馆吃着fish and chips,听着路况收音机走着最近的公路。到达预定的青旅后,我放下行李便立刻坐着地铁来到威斯敏斯特,沿着泰晤士河走到伦敦塔桥。那是梦想变为现实毫无预兆却历史性的一夜,我终于第一次走进了现实中的伦敦,他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丽。我如同小鸟依人般在泰晤士河的岸边观望着他的夜景,陶醉在他醉人的臂弯中。霎时觉得伦敦很像香港,才惊觉原来香港似他。路上经过了不同的圣诞市场,被踩着滑板的伦敦少年擦肩而过。在魂断蓝桥里的滑铁卢桥边停留一会儿,听到列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再想起自己的年少的梦想,那么远又那么近。
趁着打烊,在旅舍边的一家书店买了几本书:迪根斯,简奥斯汀,柯南道尔。全是英国的代表作家。书店老板一眼看出我是异乡人,顺便附送了张明信片,上面印着泰坦尼克号从英国去纽约的船票。在隔壁的costa咖啡店点了杯热巧克力。店员说请问需要加marshmallow吗?那时的我完全不知道marshmallow为何物,他看着我疑惑的神情笑说来我给你免费加上,你定会喜欢。那甜美的滋味融化了我的心。以致于7年来每个冬天,给热巧克力加上marshmallow成了我的习惯。那天凌晨时分抱着三本书和一杯热巧克力在街头徘徊的我,忽然变成了十几岁的少年,不舍得回去旅舍,只想再多记住伦敦的夜。分不清自己是在梦里还是现实中,把一条路来回走了一遍又一遍,希望铭记每个路灯,每个建筑,每一个擦身而过的伦敦人。
第二天中午从福尔摩斯家中出来,忽然鹅毛大雪。经历了我在欧洲的第一场雪。在雪中同一位英国老友重逢,去中国城吃了炒面。他说你的运气真好,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一个白色圣诞节了。姑且把这当作伦敦对我爱的回报吧。晚饭后夜已深沉,走过一个说着伦敦英文的同龄华裔女生,忍不住回头多看了几眼,艳羡地想象着在这里出生成长的幸福感。伦敦太大,并不能够去到各个角落。大英博物馆花了一整天的行程,海德广场也只是短短一瞥。等我真的踏上了回程,更没有时间去依依不舍。一晃又是七年,人也早已到了世界的另一头。
等飞机落地,我急忙把标满了星星的伦敦Google地图发给了先生说,不要忘了你要去这里去那里。你一定要去这个餐厅吃汉堡,然后坐着同一路地铁去那里看桥。对了你还要去。。。。好了。他不厌其烦地打断了我。伦敦不过是另外一个纽约罢了,我看也没有什么稀奇吧。
可是对我来说,那是永远无法抹灭的情结。这情结因为时间的变迁而深固。如果没有伦敦,我也许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家乡。可如果我真的有幸住在那里,也或许并不是如今这个受纽约奋斗精神影响的我。之所以为情结,因为从不曾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