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夜里都很安静,安静到我以为时间静止。
我不喜欢走进这条陋巷,在长长的有着霉味的楼道里穿行,然后拿出那把贴了胶布的钥匙开门,进屋,亮灯,换鞋。
很孤清。
孤清得让人害怕。
今天打开门,屋内的灯是亮的,电视也开着,播着不知道哪个台的综艺,有方便面的味道。
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像极了年轻时的我。
她看见我也不讶异,只招呼道:“坐,储物柜里有水,自己拿。”
我便过去开储物柜,里面除了水还有酒,是我年轻时候常喝的牌子。“要不要来一杯?”我问。
她抬起头,眼角弯弯的,说好。然后她径自倒了满满一杯一饮而尽,在她打算喝完第二杯时,我摁住了杯沿。
“不要酗酒。”我有些紧张,“酗酒毫无意义。”
她对我笑:“你不懂,喝多了会比较开心。”
“我怎会不懂?”我哑然,“在曾经的某年某月某日我也这样喝过酒,不过我没有你幸运,我只有一个人。”
她把电视的声音开大,充满每个房间的角落,然后一本正经地跟我说:“房间太大,你应该去换小一点儿,这样你就不需要用喝酒去取暖。”
要小到什么程度,伸开双臂便能碰到墙壁?
墙是软的,软的墙可以靠。
她看了一眼时钟,饮下杯中剩下的酒,急匆匆地穿鞋:“我要出去一下。”
这么夜了,我试图拦住她:“不要去。”我看见她的面颊光洁如玉,“不要去,你的脸会受伤。”
她的眼光落在我的太阳穴,那里有两厘米的伤疤,陈旧的紫红色的伤疤,用薄薄的粉覆了,仍然触目惊心。
“像这样的伤?”她的手指抚上来,凉凉的,我往侧方一躲。靠近是令人惊惶的事,即便孤独的时候再多恐惧,即便靠近的只是另一个我。
我追出去,但她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夜极浓极黑。事实上,当她踏入夜色的那一刻,我便看不到她。
屋内重新变回原来的孤清,电视机的声音还是很大,在播晚间新闻,像有人一直在跟你说话,而你却不必回答。
半夜的时候,手机响了一下,我拿起看,是我自己的号码发来的短信:“为什么关着门?他们说早就迁走了。”
我立刻明白了。
我知道,以我们出生的年代,已经很少会去现场看一出传统剧目。那日不过是被长辈带着去探班,上演的是锡剧《珍珠塔》,我听不大懂唱词,没坐一会儿便去后台闲逛。
后台忙忙碌碌,化妆、更衣、练嗓,是另一番天地。他一阵风地跑过,赶着上下一幕,结果被长辈拦下带至面前简单介绍,原来是饰演方卿的男一。
“方卿”伸出手,说:“你好。”
他的指节分明,手掌宽阔,握住我手的那个刹那便握住了我整个青春。
那年我十七岁,误撞了梅子树,又甜又酸。我站在舞台侧面静静地看那一幕“跌雪”,原来他的武戏也那么好,跳跃,翻滚,旋转……有刹那的怔忪,仿佛错了时空,见到前世的缘。
那个剧院老早关了,二十年前我便去寻过,也是这样的夜晚,下着密密的雪。
“方卿”没了下落。剧院只剩下一个空的地址。
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场大梦。
可能年岁长了,会对曾经的许多事模糊了记忆,比如学校后山的杜鹃花,比如步行桥下的舟。为什么如今不见了后山,也不见了桥。
“不会的。”我寻到她时,她笃定地告诉我,“不会的。那天谢幕,我朝他遥遥挥手,他也朝我挥手,那是真的发生过的,他见到我,并且记得我。”
后来呢?
后来是那样勇敢。不像现在的我,不管多么渴望靠近,都不肯踏出前进的步。
“后来我在剧院门口等他,很晚了,他才出来,和其他演员一一道别完后就看见了我。”
我记得的,然后我问他要电话。他有些吃惊,迟疑了一下写给我,说:“谢谢你喜欢我的表演。”
那是个固定电话的号码,其实,看上去越固定的东西越容易消失彻底。我一直没有拨过那个电话,到拨的时候已经无法接通。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到现在才有勇气拨那个电话。”她说,“如果当时勇敢一点儿,后来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只是紧了紧大衣往马路对面离去。天很冷,她将手插在兜里,竖着领子埋头走。我想提醒她当心,却慢了一步,她被一辆经过的摩托车带倒在地。我跑过去看她,她却消失了。
我以为不会再见到她。
即便再见到她,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我还是在深夜回到陋巷的公寓,用贴了胶布的钥匙开门。屋内很静,空气冷凝。需要把电视开得很大声,饮一大杯啤酒,才觉得尚在人间。
打开客厅电灯的时候,我发现她蜷在沙发上,长发覆脸,一身酒气。我撩开她的发,一侧太阳穴有陈年的伤疤,粉色的,用薄薄的粉覆着。
灯光大约刺激到她的眼,她皱着眉坐起来,问:“你可以收留我一晚么?”
“你怎么了?”我问。
她摇摇头:“我只是累,睡一觉就好。”
可能睡到早上,睡一天,三天,或者不再醒来。二十多岁的时候是这么想的,觉得失一场恋,人生已经过完。
第二天醒来,她已经不在,轻轻浅浅的,仿佛从未来过。
这一年,春天来得很晚,好在并未缺席。海棠花开的时候我独自去湖边走了走,阳光很弱,从树叶的缝隙中透出,触到脸颊,有淡淡暖意。
我不知道她从什么时候起坐到了我身边,在白日里见到她算是第一次。
长长的发挽起,脸庞也红润起来:“我结婚了。”她晃了晃手上的戒指,简单的款式,并不昂贵。
我把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望向湖水对岸。
“你不打算恭喜我?”她问我。
我沉默了一下:“有时候两个人的时候比一个人更孤单。”
远处的芦苇丛中飞出一队水鸟,渐行渐远。如果以后你还会坐在这里吹春天的风,我希望你记得今天的阳光曾这样温暖。
再后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
她再次出现在房内的时候已经剪了短发,我估摸算了一下,那大约是三十出头的样子。
宽松的藏蓝色毛衣,皮裙,长筒靴,耳环永远是大大的,叮叮当当。
她开储物柜,想找一碗方便面。我拦住她,说:“吃点儿营养的吧,我煮饭。”
我做了一个青豆虾仁,一个菠萝咕咾肉,她煲一锅汤,又煎了两个蛋。吃得干干净净。
“之前我瘦到九十斤。”她说,“什么都吃不下,整宿整宿的睡不着,白天就靠四五杯咖啡吊着,然后晚上继续睡不着,恶性循环。再后来实在撑不下去就吃安眠药,吃两颗三颗都没用,我就吃了一把,然后送去医院洗胃,他们以为我自杀。”
什么都会过去的,无论那一天有怎样的末世感觉,最终都会过去。
“有时候两个人的时候比一个人更孤独”,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便是在那时形成的。那么夜了还在等待,夜夜等待,屋那么大,把全部的灯都开开还是冷。然后坐着睡着,醒来还是一个人。
直到有一天发现遗忘在客厅沙发上的不属于我的女人外套。我当着他的面在阳台把衣服烧掉,灰霾漫天的时候,我才觉得暖。
她倒了一小杯酒,笑着说:“离婚那天我终于睡了一个安稳觉,整整一天,神清气爽。现在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工作上,却发现职场竟是浓黑浆糊一般的所在,辨不清更道不明。”
职场里到处都是男人靠女人,女人靠男人,也有男人靠男人,像极了内侍伺候皇上。她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自己靠自己,只不过孤独艰辛了一点儿,孤独没什么不好,起码能保留完整的自己。
她离开的时候有点儿微醺,我说送送你吧。便走在她身后半步,如果跌倒,随时伸手可扶。
她回头笑,眼睛还是亮亮的:“我有那么脆弱么,跌倒就跌倒吧,爬起来就是,受伤了也会痊愈,然后就能像你一样,刀枪不入。”
此次之后,我许久没有再见到她。
后来入了冬天,我很老很老了,忘记许多事。感觉也变得不灵敏,雪密密地下,裹了厚厚的衣服还是觉得冷,喝酒觉得冷,烧火觉得冷,拥抱亦觉得冷。
会反复做同一个梦,梦里见到同一个地方,从没有去过,却很熟悉。转几路车,越过一条铁轨,行过长长窄窄的路,见到一座青青白白的小楼,刚想要靠近,便醒了。
这个梦成了我温和的旧习惯,脚步轻轻地走进去,执着找寻,一寸寸努力修补从前的伤,或许醒来后还是少年时分。
城墙下的旧园改造,是荒废了许久的遗址。
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重新竖立起来,小桥流水,烟缭雾绕。又集合了各式旧派新做的小吃,老式物件儿,明信片,客栈,还有戏园子,游人如织。
华灯已上。转几路车,越过一条铁轨,行过长长窄窄的路,既陌生又熟悉。原来是梦中的轨迹,我认得呢。
过了旧园的牌坊,便见到青青白白的小楼,此番看清了,是新起的戏园子,断续传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是《珍珠塔》。”身畔有声音响起。
我转头看去,又见到她,她竟已和我一样老,一样的发型和衣着,我望着她如同照镜。
她抿嘴一笑,拉住我的手往里走。期待涨满。
露天的戏台上正在排戏,青涩年轻的演员走台,唱词,念白。有一年长男子时不时在旁指导,一会儿纠正动作,一会儿帮忙调整髯口。忙碌间他转过头来,正对上我的眼睛,一如十七岁那年的最后一望。
片刻之后他站定,挺身,剑眉挑起,朗声唱:“归心如箭赶路程,漫天风雪步难行。看四周白茫茫一望无际……”
有雪跌落下来,须发白尽。
身边的她不知何时已然消失,我知过了今日,她不会再来。
你是前生,我是来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