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
(一)
记忆中的乡村是沈从文笔下的《边城》,一条清澈的河水,清晨雾气弥漫在河面上,摆渡的始终是那个佝偻着背,脸上布满皱纹的老人,人们彼此熟知,连各家养的牲畜都能玩到一块去。村头到村尾的距离,只需要一声浑厚的呐喊。
真实中的农村是米勒画下的《拾穗者》,炙热的阳光烤着大地以及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民们,地面蒸发着阵阵热气,很多人即使再辛苦,终其一生,也没有办法让自己和家人填饱肚子。
乡村是理想化的农村,农村是现实化的过去。费先生很巧妙的避过了这两个模棱两可的形容,“乡土”是一种孕育于中国农业社会国情下的的一种飘忽的感觉。又是那样扎实的存于我们的社会之中的一种令很多人难于忘记的情怀。到底什么是乡土,不知。但那一定是不同于现代化灯红酒绿的都市。
鲜看社会类历史类法律类的书籍,喜欢文学性意味浓厚的书。第一遍看的时候,只知道是一篇篇小论文组成的书,因为之前听多位法学的老师提起,所以,还是颇感兴趣的。两遍看下来,领悟的东西甚少,找不到一个很好的主题来将书中的内容衔接起来,然后写下一篇不错的读感。于是,搁置了一个月都没有动笔。
但是很喜欢里面的很多句子,一段段的,总是耐人寻味。想起认识的社会学院的朋友,也是颇为有趣和有深度。大概是思考的力量。文学总会过分偏于感性,写下来的东西极度切合人的感官和情感需要,容易情感带入和感同身受。法学类的文字又多少带些乏味教条,难于让人静心。因为书中的句子给了自己一种不同于之前阅读的感受,于是乎,想到了来聊一聊书中喜欢或者自己读不透的句子。
(二)
在《乡土本色》的篇章中,费先生提到了“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一种是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另一种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在一起的社会。读到这里的时候,就觉得,咦,好对的呀。以前从来都没有这样子思考过。然后转念想到现在的中国,现代化的迅速发展,我们的生活大抵是越来越趋向于法理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先生,字字句句都在向我们说明乡下之所以不识字之人多,不是因为乡下人天生愚笨,智力不及城里人,而是因为文字并不是乡土中人们的一种必要交流方式,这里有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概念能很好的阐述这一点。“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所以,费先生对于文字下乡这样的说法,在文末指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以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其实和文字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堡垒的,乡土中的一些特性决定了两者之间没办法很好的融合。
在《差序格局》中,费先生将我们的乡土特点与西洋做了一个对比。印象深刻的还是那个柴和波纹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这样一种常被我们戏称为“七大姑八大姨”的特点与西方社会有着截然不同的地方。“在他们的团体里有一定的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在他们这里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挣的是权,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重新看到自己划出来的这段话时,开始在想,为什么我们与西洋会形成这样截然不同的格局。想想甚为奇妙,也耐人寻味。我想大概和我们大的社会制度有关系,思忖了一下,感觉也不是吧。在过去都还是有尊卑的社会,三六九等是一样存在过的意识形态。那是不是和信仰有关系呢?因为有根深蒂固的信仰,所以即使是同样一个渺小孤立的一个人,也不会觉得需要依靠其他的关系来为自己的生活增添多一份保障。对于我们的乡土,是反过来的。非得觉得认识的人越多,关系越近,可依附可保障性
(三)
我觉得《男女有别》这一章的观点非常有趣,也在一种普世的观点里阐明了这个乡土社会男女有别的原因。其中将亚普罗式和浮士德式对立起来。一个代表乡土,另一种代表现代社会。
简言之就是费先生认为乡土这种根深蒂固的男女有别,是出于让人们安于其位,维护乡土社会稳定而在一种刻意的发展中顺意下来的。因为有别,因为没有更进一步的去接触和去体会,所以男女之间存在的是一种淡漠的关系,难于称得上我们现代人所崇尚的爱情。两个人结合可能是更多的为最基础的生存,为一个家庭的发展而在一起。
而现代的人们更多的是会看重心里的追求,不是当然意味着我们现在的人不讲究这个男女有别。只不过这个别可能更多的是对于性方面的朦胧。而在社会分工或者说外形什么方面,其实这个别的界限在慢慢的被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