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有“牌”吗?

周末午后,买菜煮面,伺候老王吃好喝好、拾掇好厨房后,趴在铺满笔记的书桌上对着电脑黑屏吸酸奶,屋内很静,窗外车声人声偶尔传来,突然想起大学周末:深觉午觉浪费节假日且没有节目的单身狗,一个人宅在宿舍,坐在书桌旁,照照镜子翻翻书,偶尔写写东西发发呆。惊人的相似让人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片刻呆滞,随后清醒。心中自嘲道:“哪能一样啊!至少现在比那时老很多啊!”。随后又吸着酸奶自我安慰道:“嗯,生活费也比那时侯多!”

当然,以上只是闲话,纯属一个无节目死宅又想着周末竟然又结束了的单身狗瞬间的心里自呓,可忽略不计!其实写这篇文章主要是想聊聊这两日读凯文·凯勒《战略品牌管理》时的一些小想法,当然,身为一个习惯性带着发散思维去阅读的读者来说,毫无疑问我又读着读着稍微跑偏了那么一丢丢。(捂脸尴尬会)


《战略品牌管理》这本书主要是在讲一个企业如何通过创建一个强势品牌,在竞争愈演愈烈的市场经济屹立不倒。当然其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一些关于品牌的基本定义、品牌管理中的相关名词以及创建强势品牌的原因,方法等。

读书就是一场交谈,与作者的,与自己的,还有那些会看到你读书笔记的人的。本是应该整本书看完再静下心来写一写心得感受的,但实在是阅读时自我交流感触太多,而此书又非一时半刻能看完,担心忘记,于是就趁着2月最后一个周末,努力赶跑惰性,先随便写写了。


昨天翻开的此书,到现在,也不过刚读到第二章。第一章如所有专业书一样,先为读者们普及了一下品牌的基本知识、核心概念。当然,作者身为品牌管理国际先驱,理论与实际结合,运用大量的案例,专业深度的为读者分析了创建强势品牌的必要性,并在第一章结尾提出个问题:如果你自己成为一个品牌,你能做些什么来使自己成为“品牌化”?

其实在读本书时,脑中一直回响着曾看到的一句话:把自己当作一个品牌来经营。于是在看第一章谈到创建强势品牌必要性时,不免多想了点人为什么要品牌化经营自己,连带一些大致的经营方向。

2012年聚美优品CEO陈欧一组广告,让“我为自己代言”这句话瞬间火了起来。当年刚毕业不久的王姑娘看到这组广告片,第一反应是:哇,陈欧好帅好霸气啊!第二反应是:鸡血满满的准备投身社会做好自己的代言人。

想到这些年自己代言出来的形象(标准的万年不变又穷又宅又丑又缺爱的单身狗),虽然尴尬惭愧的很想抱头蹲墙角,但考虑到作为一名立志要做只有深度的单身汪,我还是决定厚着脸皮唠叨下为什么“把自己当个品牌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大学刚毕业时,为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滚入社会赚钱喂饱自己),还是啃了一些有关职场的书的。虽然许多什么办公室政治没学会,但关于求职面试的一句话记得特别牢——“求职就是把自己当成商品推销出去!”

当年还伤春悲秋偶尔写首小诗的王姑娘,看到这句话时心里对话是这样的:

王姑娘A:“果然社会就是个盛不下一丝天真,冰冷现实的地方。”(失望悲伤带着对人生看透的绝望状);

王姑娘B:“成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要经历,我们都无选择,向前走吧!”(破釜沉舟悲壮状)。

当然,经历过这几年在社会中的摸滚打爬(好吃懒做),不晓得自己是变的冷血麻木了,还是成熟睿智了,竟觉得这句话比一百句安妮宝贝或张爱玲的话都要中肯好听。

细想一下,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们本身就是个商品,或者说,我们正是以商品的形态,与他人进行着各种互动交换。不管是职业市场上换取生存之本,还是情感市场上获得归属与爱,我们莫不是通过自身这类商品某一部分属性,去满足各类市场上其他消费者某一类需求,从而换得自己所需。当然,这个交换过程也是看人下菜的。职业市场上,我们是出售自己身为劳动力方面的属性。情感市场上,又根据交换对象和获取收益的不同,所出售的情感类属性又不同!

如此想来,既然人多数时候是作为商品的形态生存的,那在生存中也定会遇到与企业经营相似的问题。成长中自身机能不可避免的衰退日渐匹配不了不断发展向前的外在环境;那些不可或缺的人生需求必须时刻保持着良性的交换状态才能被满足……而在这同时,又因为优质资源的短缺,引来愈来愈多的后浪拍前浪的狼性同类拼命竞争。所有这些客观存在无可避免的事实,又要求我们,想要在这个社会市场上获得个不怎么凑合的人生,定是要具备点什么可以拿出来进行交换的了。而但凡有点购物或消费经验的都知道,在市场竞争中,通常有品牌比无品牌更容易达成交易。因为对消费者来说,品牌常常意味着,该商品除了能承诺满足他最基本的购买需求外,还能带来精神上的收益(譬如群体归属感、身份象征之类的)。

品牌建设历来是个长期活。如何打造个人品牌资产,通过品牌利益受惠,又是一件长期而持久的投入,需要个人人格的不断完善、形象的不断优化、能力的不断提升等等之类的。

当然,具体要怎么做,谁也没办法条理清晰的一一列举出来。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作为一个人类商品来消费和被消费的,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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