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期担任小学低年级班主任工作,为学生“断案”成了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下班之后,还有家长联系我加班“调查问案”。而这些所谓案件,用成人的眼光来看,简直是比“鸡毛蒜皮”还小还小的“小事”。这些小事之所以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就是孩子们不会主动说句“对不起”。
六、七岁的孩子在一起玩,难免会相互摩擦碰撞。可是孩子们呢,“一言不合”就报告,或者直接动手反击!被“举报”到老师跟前,还个个振振有词。这样的案子,问到最后,无非是其中一个无意间挤了碰了另一位,而自己坚持“不是故意的”拒不道歉,造成一系列后续冲突。此类案件宣判结果大多是“相互道歉,握手言和”。
即使在上课时间,同桌或邻桌之间也会有肢体接触。几乎每节课上,都会有同学突然冒出一句“老师!×××怎么(省略内容)我了”。于是,全班停下来处理“案件”。因为如果不及时处理,两位当事者一直较着劲,自己不听讲,也会扰乱整个课堂无法进行。调查的结果,当然还是老问题。过一段时间老师就会发现,随意报告和被报告的总是那么几位,以后上课前就先告诫他们几个不许报告,有问题等待下课后再说。所以课堂上闹到老师跟前,还是因为没有说句“对不起”,另一位不想吃亏于是不依不饶。
以上“案件”后果不严重,老师单方面就可宣判。遇上孩子们身上出现“看得见”的“伤”,就需要叫来家长共同协商解决。大多数家长通情达理,见面后能够一笑泯恩仇,相互成为朋友。个别的家长护犊心切,看见孩子鼻子一把泪一把,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开始指责、甚至谩骂对方。
记得十几年前我班的一位小班长,平时积极热心,组织能力也很强,曾是老师的得力助手。一天下午课间活动时,蹲在校园里做游戏,突然被后面同学撞了一下摔倒在地,额头起了一个大包。孩子本来没有哭,可家长见到孩子就哭,闹得母女俩都开始哭诉。家长随后又打电话叫车去医院检查,结果伤好了,孩子却变得“不可爱”了。事后调查“肇事者”,说看到阿姨好害怕,不敢走上去承认错误。其实老师也害怕,害怕家长情绪失控之下“误伤”孩子。
还记得2006年冬天,一个名叫王世杰的小朋友,下课跑着玩时磕破了额头,伤口在眉头处。当时我看到时鲜血汩汩往外流,到校外诊所,医生止住血让我们赶紧去医院包扎。叫车到医院时,孩子的爷爷和爸爸也赶来了。我和马娟老师当时已做好了挨骂的准备——虽不是老师的责任,但毕竟孩子伤的不轻啊!可家长一句责怪也没有,还感谢老师及时送孩子到医院。医生给孩子伤口处缝了八针:因孩子小打麻药恐留后遗症,孩子是边哭边忍着剧痛扛着,爷爷当时陪在孩子身边流泪,我们在手术室外听得五味杂陈。而当时在医院的所有费用,还是孩子爸爸坚持刷自己的医保卡付清的。下午到校调查,一群孩子追着玩,没有肢体接触,自己滑了一跤......孩子爷爷却说,没事没事!即使查到谁我也不会追究——娃们嘛!至今,我还记得孩子眉头的伤疤,记得孩子爷爷那宽宏大度的言辞。
孩子们之间,无论打架还是拌嘴,抑或其他纠纷,究其原因,最初都是缘于无心之过。孩子们认为“我又不是故意的,所以就没过错”。既然没做错,当然也不愿给对方道歉说句“对不起”。而另一方也不肯吃亏,于是引发一连串的后续纠纷。纠缠到最后才真的理不清谁对谁错,有时连孩子们自己也会忘记是因为什么打起来的。我们通常不听当事者一面之词,只找“旁观者”说一说,然后快刀斩乱麻,再互相道歉、握手,下节课后孩子们就重新在一起玩了。就这样的办案速度,还被吵得头昏脑胀、忙得焦头烂额。
一句简单的“对不起”,孩子们不会也不愿主动去说,这跟家长的教育方式息息有关。好多孩子从小被全家人捧着、惯着,在家无理还要占三分,即使故意做错事家长也不舍得批评。遇上“不是故意”的无心之过,家长非但不批评孩子,反而“帮”孩子推卸责任找发泄物。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来到学校还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小心”做错事当然不会主动道歉。反过来,别人若是不小心惹到了他(她),自然不想吃亏。
再次奉劝有小孩的家长,教孩子说一句“对不起”不困难!无心之过也是过,只要对别人造成影响和伤害,就必须第一时间说声“对不起”。同时还要教孩子学会原谅别人,原谅他人的“无心之过”。这既是对孩子的文明习惯教育,也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为了防止事态扩大,进而引发更大矛盾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