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一个人其实没那么难,只需要一个让自己死心的理由,而这理由特别难找。
从高二开始暗恋他,大一恋爱,大二分手。
想放弃的时候他回头了,而这也仅仅是我给他的最后一次机会给他让他伤害我的机会。
高二他分到我们班,后来渐渐的开始喜欢上了他,这一喜欢就是两年。在喜欢他的到途中我把一个喜欢我的人的表白当成了玩笑话,因为我害怕以后我和喜欢我的那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到了大学突然就不想在这样喜欢他了,因为我累了。
大一下期我们在一起了,不顾身边所有朋友的反对和他在一起,可是好景不长,大二上期就分开了。
突如其来的分手让我不不得不相信他给我带了绿帽子。意外得知他在分开后的几天就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了,这并不让我生气也不足以让我讨厌他。讨厌是在他一边和那个女孩交往一边又让我等他,说我们要的不过是一次机会,傻傻的等待迎来的不过是又一次伤害。
在知道他在和另一个女孩交往时,他说:“我并没有背叛你,我也没有让你等。”也是这些解释这些借口击败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这些理由足以毁掉我对他的喜欢。
异地恋不可怕,可怕的异地恋中还存在姐弟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