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忙,忙到闲来无事。原本按部就班的学习计划一下子被生活里的各种琐事、人情、情绪上的不稳定搅成一团乱,已经快一周了。索性就每天暂时减少任务,先努力好解决这些生活事宜,也就是真的感觉身后有点空空荡荡的。
于是抽空写了这篇,最近天象不好,满月加上水逆的力量把很多人的情绪推向了顶峰。烦躁、压抑、念旧、冲动,仿佛冥王星的革新与重生,带来或者解决新与旧的业障。
这个月遇见了一些新的人新的事,还是很开心的。有人说,遇见了新的东西这便预示着你将要一点点离开你曾经的生活,开启新的篇章了。前几个月的生不如死,到这个月的慢慢适应,好转,像小强扭扭身子一样站起来,我想我会像它一样期待重生之后会发生什么,也许是活蹦乱跳群魔乱舞,也许又是一记命丧黄泉一命呜呼。
但是我并不在乎,不是我不在乎结果,而是我太享受这种重生的过程了。一切一切的开始都是美好的,不仅仅是由于过去的衬托,更多的是源自于对自己和对别人的期待和期望。有时候我始终觉得自己or世界一直都被海王星牵跘着,看这个世界有着迷离的梦。同样的事情映射到不同人的心里是不一样的结果,从而也就造成了不一样的影响,他爱绿,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干净最初始清翠的颜色。他爱蓝,所有的蓝色对于他来说,是氧气,是大海,是天空,是浸透一切的澄澈。
当然,讨论蓝绿和海王星并不是我想分享的重点,我只是想说,当你遇见一个新的事物的时候,你是否还会像某个时刻一样,欣喜,期待,辗转反侧呢。
不记得是几天之前刚刚认识了L,说来特巧,他就是那个曾经想霸占我的座位现在在我后座并且我们在贴吧互相认识的。之前在自习室快一个月,一句话也没讲过,因为一些事情认识,然后自然的攀谈,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人的预料的,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感叹自然的牵引,冥冥中某种能量的流动。我们扯东扯西,扯了一大堆,有几句还是很有触动的。
“你看琅琊榜么?”
“不看。”
“我也是。”
“是不是有点跟不上潮流?(笑)”
“不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选择嘛。圈子相近的人会慢慢团在一起的。”
“嗯……我喜欢三毛。”
印象里L的这句话起码提了有三遍,也是我和他对话印象最深的一处,他开始侃侃而谈,三毛的那些事迹,生平,以及他对她的倾慕,向往,让我想起了我很久很久之前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东西。
我们说,喜欢分两种。一种是接近于爱,想要占有、拥有,并且在从中获得回应和源源不断的期待。另一种就很难定义了,我想用我的话说就是,想走进,想靠近,想仰望,想变成你。
当然了,很多情况二者都是可以融合的。我记得我初中那会儿,暗恋班上一个男生,挺久的。其实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喜欢他,也从不晓得什么时候起他就装在了我的心里。我只知道,有一次他在班上神采奕奕的但是又目光坚定地说,我想有一天,能够站在未名湖湖畔。就这样当着全班人的面,微微自负又有力地说到时,我知道,我的内心已经无法平静了。
他的眼睛里有星星。
我记得很多个初中的夜晚我都无法入眠,我想不通为什么有人可以这样,有着事不关己的高傲姿态,又有着优异的成绩,平时还爱接地气的欺负人。后来我才明白我可能是喜欢上他了,再再后来我才发现,可能是那种青春期里乍然而来的想变成你。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他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读了一个我觉得非常厉害的专业,也有了女朋友。我真的替他高兴,也希望他可以越来越好。当我每一次在寻找,在体会一个人眼睛里到底还有没有星星的时候,每每想起那个夏天,我都会觉得,人啊,真是老的太快了。
然而我最近又找到了。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又开始敞开心扉好好爱这个世界了,还是许久不来的东西又给生活增加了那么一丝希望。让我觉得一个人走的不会那么累。L和我谈三毛的时候,他的眼神里就流有那样的神色。她说到三毛的流浪、她的善良、她的风情、她对那个时代年轻人的影响,甚至是她屈辱的读书时光,我都能感受到,L喜欢的不仅仅是三毛,而是他真的喜欢那种自由,那种因对生活的热爱而不停的流浪。
我对三毛了解不多。因为我曾经看的书基本上都忘的差不多。唯一留有印象的是之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些照片,她和她的丈夫,荷西。当时脑海中只飘入了两个字:寡淡。无论是流浪之余的生活条件,无论是她待人的方式,看不到一丝尘世的浮躁。但是她同时又是免不了俗的,她对待爱情,对待幸福,依旧留有那个年代女性普遍的向往。
也许这就是碰撞之后产生的魅力,无论如何,她的作品,真真切切的影响了一代人。就连L读起她,也竟然有着共鸣、向往和感同身受。L说,如果有一天,我拿到一笔钱,我是真的很想环游世界。
我说“是啊,人这一生就这么长,不干点什么,实在太可惜了。”
实话说,和很少人聊天能聊到以上这些,来不及惊讶,我已经陶醉其中了。我也不是一个愿意浪费生命的人,可是当我还没想好如何“挥霍”掉我的生命的时候,前面有一个人好像提前设好了一个巨大的宝藏,我怎么能不激动呢。
我洗耳恭听。也是觉得自己实在幸运,交到了一个有想法的朋友。至少理念相符。
“来到这个世界上,总是要做点什么的。”
接着L推荐了我一本书,看得出来他对旅游这方面的书籍还是看的不少的。内心有个小兽,真的很想冲出牢笼感受一下,体会一个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事情。
“《再不远行,就老了》,你可以看看,写的很平实,真的很不错。”
事实证明那本书真的写的很好。怎么说呢,读着读着真的想放下书,痛痛快快地来场远行。原本对大西北,沙漠,高山湖泊没有任何兴趣的我,竟然也想去哪里看看。看看沙漠上红月的升起,去公路上独行抬头看看那血红的晚霞,吃着各种各样的葡萄干,烤羊腿,游荡在神圣高贵的天山脚下,就连国际青年旅舍,在我眼里也是那么的亲切、神奇。
第一天看了一点就连忙推荐给我闺密,我相信她也一定会喜欢。两个如今热爱生活到发疯的姑娘,或者你也可以认为是对未来有无比幻想的姑娘,看着这些文字引起身体某种力量的共振,那感觉真的不言而喻。
我没有看完,但是我对以前的一些想法又有了新的定义。到底要怎样活,按照什么心态什么轨迹活,随着年龄和走进的圈子,不断的完善,更替。我很庆幸我是个如此喜欢新事物,对新东西有着无限热忱的人,我也庆幸我是个爱做梦,可能看起来谈理想说大话而不切实际的人。我从不排斥自己的理想主义,如果你连想都不敢想,那你怎么可能还去做呢?
流浪,是一生的学问。也是一种浪漫到极致的事情,以至于有些奢侈。我们内心多少都有些流浪的种子,有的人开花,有的人早早扼杀在萌芽时期。我无权责指其中一种是好是坏,我只能回答一些有限的问题。
比如,国外的月亮真的比中国圆吗?
你去去不久知道了。
今天有幸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暂且叫他烦烦(因为名字连起来很像hh),是个很有趣的人,当他说他喜欢做菜并且厨艺还拿过奖的时候,我又一次的看到了眼里有星星。我也被逗乐了,男生喜欢做菜并且做的很好的真的不多,说明也是个内心挺细腻对生活有想法的人哪。我喜欢那种和别人有些不一样的人,他们大多合群但是又自己各成一派,我热爱有趣的人,因为他们不会使你的生活永远是学习,结婚,工作式的三点一线(当然其中也可以创造很多不一样的乐趣),他们会让你更加热爱生命,热爱这个世界,从而使再多的烦闷枯燥变成雪山之莲。
其实对于L和烦烦都是了解不多,以后可能也会发现一些新的不一样,更希望以后可以愉快融洽的相处。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正儿八经的写一篇不算文章的文章,蛮多不习惯,但的确是心中所想。
最后说两句话吧。
不管你选不选择流浪,希望你在你的故事中,都不要丢掉眼里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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