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了表见代理,还能定性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吗?
不能。在民法领域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构成后,就会与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区别,不会再发生其他法律效果。
2.给见义勇为者补偿,会加大受益人的损失吗?
一般是不会的。因为见义勇为的补偿,通常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相关。法律规定要给受损害的见义勇为者补偿,更重要的是确认见义勇为的正义性,而不在于补偿金额的大小。如果补偿后仍不足的,可以尝试向政府申请见义勇为基金。
3.善意救助制度是我国《民法典》特有的吗,其他国家对此如何规定呢?
《民法典》规定的善意救助,借鉴的是国外的好撒马利亚人法。按照好撒马利亚人法的规定,善意救助者施救时给被救助人造成了损害,如果只是一般过失,免责;只有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才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的善意救助制度,则不区分一般过失、故意或重大过失,采取的是一律免责。
4.明星隐瞒婚姻状况,算不算违背诚信原则?
明星隐瞒婚姻状况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他们的隐私也受法律保护。隐私权本来就是一个隐瞒权,把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私密信息隐瞒起来,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公众人物与普通人不一样,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要适当克减,公众人物的隐私,有更多的人想知道,这体现为公众知情权。
5.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吗?
结婚登记具有一定的公示性,但我国的结婚登记主要目的不在于公示婚姻状况,而在于国家认可当事人之间确立婚姻关系。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把隐瞒的婚姻状况视为个人隐私,也不算理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