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是一本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特点的书,但它不是去描写一个具体的社会,而是去说明扎根于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体系,它支配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华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在这历史的长河里,在以黄河流域农耕文明为主而发展出来的社会中,形成了很多文化传统,虽然因一时一地而略有差别,但是总体看来却是浑然一体的。作者正是抓住了这社会体系的精髓,提出了几个非常具有中国社会代表性的概念。
为什么中国二字一定与乡土有关?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带有浓烈乡土气息的,中国文化有着农耕文明的基因。且大部分中国历史都是发生在农耕社会里,工业化只是近代才有的事,我们先天就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从这种土里生长出来的文化产生了辉煌的中华文明,却也束缚了我们的思想。中国乡土社会以村落为单元,大家聚村而居,人口流动性很小,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则是“变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落叶归根的概念是根深蒂固的,人们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逐渐形成了熟人社会特有的规矩,这规矩不是法律,是所有人慢慢习出来的,这规矩有时候甚至比法律在乡村社会中更管用。于是我们经常听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现代社会是讲究法律的,可是我们仍然发现身边有很多事情需要熟人打通所谓的关系,中国人特别善于借助关系去解决一些特别棘手而又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这就导致我们经常陷入“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其实这两者并不是对立的。所谓法治,还的靠人来执行,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如果说人治是法治的对立面,那人治岂不是要理解为人不依法而治?没有法律,不规定权力和义务,一切按照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的好恶来治,社会必然混乱,也就说不上“治”了,所以,对于乡土社会来说,礼治会更贴切。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符合传统的,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更大,这是因为礼不是靠外在的权力来推行,是教化而来的,人服礼是主动的。但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环境变了,老法子不能解决新问题了,所以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需要有力量来控制个人,换句话说,需要“法治”。总而言之,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的。
就着礼治,我还想再延申一下国人经常提到的“礼尚往来”,这是从乡土社会中进化出来的,熟人社会需要人们尽量多认识人,多结交人,形成自己的人脉。我们经常遇到的现象就是请客,这是一种中国特有现象,从一个人出生、结婚、搬家、升迁、高寿,中国人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客,这种请客和西方不同,这种现象通俗的说叫人情,这是一种投资,意思就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而加重一些就是使对方反欠了自己的一笔人情,双方你来我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越是亲密的社群,越容易产生人情,也最怕“算账”,账算清了也就无需来往了。
家庭在中国乡村里是个伸缩性很强的概念,而且也经常与家族、氏族混淆,究其原因,还是中国历来对这些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拿家族来说,它在结构上应该是包含家庭的,家庭有大小之分,一个大家庭可以在人数上少于一个小家庭,因为家庭的大小是按照深度来计算的,比如,一个拥有十个孩子的家并不是大家庭,而上下三代六个人的家庭却是大家庭。四世同堂就是一个大家庭,也是中国人很推崇的。而氏族则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可以扩大的很远,包含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它是一个事业组织,是这一门姓氏的事业组织,可以一直绵延下去,它不像西方家庭那样具有临时性。中国自古就将家、国、天下联系在一起,因为它都是一门事业可以去经营,欲天下太平者,必先治理好国家,欲治理好国家者,需管理好家庭。一个国家由千千万万个家庭组成,这千万家庭决定了国家的气象,性格。
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读了两遍,第一次读觉得很枯燥,而且特别容易走神,字里行间需要很多注解,有时候还需要停下来仔细推敲一番,在读第二次的时候,体会比之前更深了,作者对中国文化看的如此透彻令我折服,且仅仅以少量篇幅而不是大部头去说这么大一个话题,着实很难,让我更加佩服,此书值得读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