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标准及营养标签
食品标签上的几个核心信息: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
下列食品可以不用标示保质期:酒精浓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用糖,味精
配料表顺序要求
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复合配料,不但要标注名称,随后还应将其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加入的水应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配料的定量标示
如果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其添加量
如果特别强调某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其含量
食品名称中的某种配料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不需要标示添加量
营养标签:
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成分表:
项目:能量+核心营养素4种(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其他
绝对数值:每100克(或每份)的含量
相对数值:相对与NRV(食品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强制标示的项目
1+4核心营养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特殊要求:进行营养声称的成分,强化食品中的强化营养成分,配料使用氢化油时,标注反式脂肪酸
可选择标示的项目:
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胆固醇,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和脂肪酸,膳食纤维等
标示顺序有要求
绝对数值的允许误差:
维生素A和维生素D:80-180%标示值
能量及胆固醇等不好的:小于等于120%标示值
食物中蛋白质,乳糖,膳食纤维,维生素等:大于等于80%标示值
牛乳中蛋白质心须大于等于2.9/100克
“0”或无的界限值
蛋白质:小于等于0.5克/100毫升或100克
脂肪:小于等于0.5克/100毫升或100克
碳水化合物:小于等于0.5克/100毫升或100克
反式脂肪酸:小于等于0.3克/100毫升或100克
胆固醇:小于等于5毫克/100毫升或100克
比较声称的条件是能量值的营养成分含量与参考食品的差异大于等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