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keson的歌
走在夜幕垂帘的街道,人迹寥寥,两旁的街灯散发着昏暗的光,踩着修长笔直的身影,一晃一晃。忽然一阵微风吹来,吹散了松软的短发和满地的落叶,我浑身打了个冷颤,噢,立秋了,除了脑子里想念的他,好冷。抱紧双臂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这个场景每天都在上演,结束一天上班的忙碌同事的狂欢,走进下班后一个人的孤独世界,越来越喜欢一个人走在昏暗的街道,享受这份孤独的寂静,想着远方的他。
01 初见
第一次见keson时,一身蓝色运动装扮,背着一个巨大的旅行包,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他咧着嘴一直在笑,像个孩子,正好背对着初升的阳光,我看到了光芒,跳动的光芒,我也跟着他一起笑,竟忘了我们是第一次见。这个画面在之后每想起时我都清晰记得。他刚从张家界自游回来去上班的途中,提出要来看我,我也欣然应允,我想让自己勇敢地真正见识一下这个充满语言魅力的人。从言语的悸动延伸到现实的心欢,诺大的熙熙攘攘的火车站,我一眼就能看到他,也只看到他,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魔力吧。后来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才知道,原来我们的初见,不是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而是两个人的心猿意马。
在去接keson之前,想着他刚下火车可能没吃早餐,我于是笨拙地买了一个烧饼就慌乱地去了。见到他后看着他嚼着还滚烫的烧饼,我以为我真的是一个贤惠的女生,后来keson说他本来就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很渴,不好拒绝我的好意,又不好提出买水让我尴尬,只好干嚼着使劲咽。我感动于他的实在,更惊觉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
我带着keson去了仅限我能找到的公园和博物馆玩,项目单一,路途遥远,一路颠簸,性价比实在不高,完全没考虑到他背着的巨大书包和坐车的劳累。事后回想,也只有这么笨拙的我才会一直让他头疼到无法去爱。
吃了晚饭后,keson又赶火车去他工作的地方,看着他走后的背影和相视一笑的回眸,我知道,这只是开始,故事还未上演。
02 见字如面
缘起缘灭自有天定,我和keson在一起后竟都想不起我们因何相识,只记得之前在断断续续的交流中我们从《平凡的世界》谈到《追风筝的人》,从沈从文说到赛珍珠,聊音乐电影运动,都说不熟的人聊艺术,熟悉的人聊生活,keson填补了我心中对艺术述说的孤寂,对于有才华的人只有崇拜,我惊羡于他独到的见解,不谋而合的喜好,我们会在各自的城市读同一本书,看同一场电影,听同一首歌。
我一直好奇keson的由来,最后还是被我破解,源于他对Eason的喜爱,还藏着他的名字,以后就一直以keson相称,我也被同化成Eason的粉丝,以前没听懂的歌都在他的讲述中有所感悟,手机里开始都换成Eason的歌。
我们慢慢变熟之后,也互相诉说生活中的苦楚和喜悦,了解对方的点滴,我知道他的暗恋无疾而终,他知道我喜欢过一个渣男,我知道他被分配在哪里工作,每天以什么为乐,他知道我开始了怎样的新生活。从不打扰,相互致意,偶尔问候,止于知己。
在keson提出要来看我之前,我从未想过我们会见面,没勇气也没胆量,可最后还是人生选择了我,我选择不了人生。躲也躲不掉。
03 异地恋
在第一次见面的半年后,我和keson在一起了,在这期间我们各自经过了反复的斟酌和思量,互相也深刻地谈过几次,想到未来,顾及婚姻,最后决定用爱去战胜一切,包括异地恋,即使我最讨厌也说过绝不会异地恋,但还是被他的才华和我的勇敢打败了。
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美少女战士,用魔法棒代表月亮能消灭一切妖魔鬼怪,捍卫爱情。
我们各自所在的城市相隔甚远,工作繁忙,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约好一起请假见面,去不同的城市,见不同的人,吃不同的美食,走过不同的的街道。每次见面都好像第一次,无论发生什么都记得一清二楚,像过电影似的。虽然也有争执,但一想到见面时间太短,短到舍不得吵一架,怕浪费了时间,就相拥和好了。这也治愈了我爱发脾气矫情的坏毛病,不想他因我而生气,不想他总要安慰我而小心翼翼。
后来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不仅是始于颜值,限于才华,忠于人品,更是爱于骨髓。我知道这些他都有。
我们异地了两年,两年加起来见面的日子屈指可数,去了很多地方,在见证繁华的旅途中,欢笑泪水皆是情。keson会在半夜一个人穿过无人的小巷给我买饭吃,会紧紧牵着我的手看过一路风景(虽然在家人朋友面前keson因害羞不敢牵手,但私下还是会偷偷拉着我走),会给我拍丑丑的照片,会故意逗我笑出了眼泪……点点滴滴的深情,都注入了我们的生命,永远留存。
但是在更多不见面的日子里,思念就像野草一样疯长,每天在冰冷屏幕的两端根本不足以缓解这种痛心的想念,别人都说相爱不应该在手机里,而要在日常生活相处的点滴琐事中,可是异地恋的我们该如何是好?Keson会因我生病难忍疼痛而在电话里偷偷哭泣,所有的语言都好苍白无力,他的眼泪有千斤重,能治愈我百病。keson也会在我失败时及时出现在身边一直陪伴,度过难熬的时期,只有在他的拥抱里我才会停止抽噎,恢复平静。我想,拥有了他就是拥有了全世界吧。
04 从他的全世界路过
我们在一起的一年后,我去了keson家,全家人对我都非常热情,keson妈妈更是高兴地向街邻四坊介绍我,大家都说我肤白貌美,赞叹到怎么会长得这么白,我被围观了,本就害羞,更显得无地自容,就藏身于keson背后,嘿嘿傻笑。keson提前透露我爱吃的食物,他爸妈就照着做,虽不是原本口味,但吃得香甜,其乐融融。
Keson带我去了他家乡各处好玩的地方,还带着一个“小拖油瓶”—keson的外甥女,能吃好喝爱玩,挺着个小肚子,像殷桃小丸子,一路“妗妗”、“妗妗”地叫着,自带亲近体质。我也甚是喜爱“小丸子”,但有时keson对她的宠爱,让我又有点小吃醋,我承认自己的小心眼和对他满满的爱。
回来后keson就总问我:我爸妈问你什么时候再来呀?我妈说她过几天过生日想让你来呢,小丸子说想你了,姐说附近的水上乐园快修好了让你来玩,唯独不说他想我,只有在我不断追问下他才会害羞地说出心中的思念……这时我有多爱他,就有多痛恨异地。后来也去了几次,但都短暂,每次走时他家人都会挽留好久,我无力回还,只说好,然后泪眼朦胧和keson挥手告别。
Keson带我见过他的好多朋友,参加朋友婚礼聚会,每当他不好意思牵我的手时,我都会顺势勾着他的手臂拉起他的大手,紧紧不放,他的大手是力量,总能给我以勇气。朋友笑他从未见过keson如此害羞温暖地对待女生,我低头笑而不语,偷偷看见了他红了的脸颊,心中窃喜万分,原来只有面对我的时候他才这样。
我们从屏幕里走进生活中的繁杂琐事,磨合、忍耐、包容,最后融入彼此,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刚开始会受不了他不爱洗袜子、晚上不爱刷牙、不爱整理的懒毛病,到后来我都习以为常见视不理了,最后成了他的田螺姑娘,一去了就开启自动打扫模式,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从不懂做饭到能为他洗手作羹汤,中间经历了几个被烧坏的锅和一片狼藉的灶台,最后得到他的好评并看他吃的一干二净甚是欢喜,而那烧黑的锅碗瓢盆就成了他日后取笑我的笑柄。听说盛夏还能在厨房里给心爱的人做饭,那就是真爱了。我从钻进厨房到端出菜品,身上就跟被大雨淋湿了一样,但我从不觉得辛苦。我想这应该比真爱还真吧。
Keson对艺术的追求很执着,墙上的挂画左挑右选非常谨慎,回来挂上还要拉着我细细端详,得意地拥着我,“眼光不错吧!”我不想扫他兴致,佯做崇拜状,眼泛桃花,“亲爱的最棒!”电视的背景墙镶嵌了大小不一许多蓝色小鱼,他内心崇尚自由,喜欢大海。家里养了各种花花草草还有小龟,keson在上班前会嘱咐我不要虐待他的花草和小龟,我又换土又换水,结果不懂花草养殖,硬是把一瓶绿箩养死了,他就哭笑不得说我是小祖宗。
Keson一直把我当成他的小公主,对我提出的一切看似合理却带有戏谑的要求都一应俱全,我爸妈说他把我当成小孩哄着,我知道这才是我要的爱,有时我是大姐姐,有时他是大哥哥,互相撒娇卖萌,但又携手未来。在我无意说起喜欢小房子时,他竟真的买了一个手工小房子供我消遣,单位发的各种小玩意全部拿回来给我,各种意想不到的小惊喜小确信,让我都笑弯了眼睛。最让我惊喜又哭笑不得的是keson为了满足我收到鲜花的愿望,居然买了一盒保鲜花送过来,说是鲜花不久就蔫了,这盒保鲜花可以保存好几年,而且也是真花噢!这个盒子还精致呢。我竟无言以对。除却花反倒更喜欢盒子,他说我有点买椟还珠的意思,假似委屈了他的一番好意,我就只好又去安慰他。这样的戏码是日常生活的小星星,一闪一闪,亮了眼睛。
一直说好要去他工作的地方看看,可惜keson为了回家结婚毅然决然地辞了职,我刚开始不懂为什么他要放弃那么好的工作,工资高各种福利好还有休假,但后来我才慢慢知道那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只想要我还有我们的家。
从他的全世界路过,相爱不露痕迹。
05 拥有是失去的开始
在每一个日升落幕时,在每一个心伤过度无法自愈时,在每一个辗转难眠时,在每一个落寞孤寂时……在每一个日日夜夜,我们受尽相思之苦,却无法享受入怀之时。
我从不认为除了不爱分手的其他理由,至于异地之类的原因我都不觉得是阻碍,但我想的终究还是太简单天真了。Keson受不了婚后的异地,他想身边有人陪伴,我又遭到了家里的反对,只有我自己的坚持,太难了,我想他能和我一起努力坚持,可我们身上背负的太多,始终分分合合,最终失去了彼此。可我最终都没有说出分手,心里还有爱怎么可以分手啊,但我不想让他再受这锥心之痛,那就忍痛割爱吧,放手或许也是一种成全。
在我过生日时,keson一直都是第一时间送上祝福,分开后也是,他都记得,接到电话的一刹那,我瞬间泪眼滂沱,始终都放不下的他。最爱我的他。
在拥有keson的时候,越来越爱,在失去keson的时间,越想越痛,日子越来越长。keson说,和你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会越痛。我自知没有理由没有权利让他再痛苦下去。而爱终究还是被现实折服了。
06 飞蛾扑火 荼蘼花开
在面对爱情时,我一直都是一只飞蛾,不管前面有没有火坑,只要看见了爱,就会义无反顾地跳下去,不计后果。
在面对keson时,我始终都无法解开对他的爱,因为我只是爱他,无关其他。就像《春风十里不如你》里的小红,我懂她的坚持也懂她不可理喻的爱,可我不是小红。
也许在以后的日日夜夜,会遗忘,封存,但对keson的爱从来都不会变。也许在以后的某一天拨通电话他接起的那一刻,只是想说一句“我想你”。
开到荼靡花事了
在爱的世界里,卑微到尘埃的我们祝福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