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这本书是2019年生日时一朋友相赠,目的是让我多读书,但是今年才拿起这本书,用了一个星期读完。
主人公,许三观,从小失去父亲,母亲跟人跑了。由四叔和爷爷养大,所以对他们倍感亲切。许三观一生多次卖血,除了第一次和最后没有成功的一次,其余都是因为被生活所困。
第一次,在乡下认识了根龙和阿方,出于好奇,与俩人一块去卖血,来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第二次,因为自己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钱,被迫无奈去卖血。
第三次,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
第四次,因为1958年的“大跃进”、全民饥荒,为了让家人饱食,又一次去卖血。
第五次,因为一乐下乡生病去卖血。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招待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
接下来,由于一乐重病需要去上海的大医院,为了救一乐,许三观在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让妻子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之后,再次卖血,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