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Rachel千寻
01
终于到了零点。
听了两小时歌的我终于可以拾笔写写文字或者看看书。今天想写一篇文章,虽然并没有想好中心话题,甚至题目也不知道起什么。
最近更文减速,但我并没有放弃看书,前几日看完余华《活着》,利用零碎时间阅读孟非《随遇而安》,现在读路遥《平凡的世界》。
原本想写《活着》读后文章,可没有看上两遍不敢妄自菲薄,于是就写下这篇文章,就像孟非的随安,写哪算哪。
02
印象中,从未一人静坐四个小时,一个人待着要么玩手机要么看电视,躺着听歌也会很快入睡,只要是不睡觉,总能找到一万种打发时光的理由,就好像在潜意识里拒绝与孤独为伍。
从昨晚的四小时到今晚的四小时,我终于体会到大神琳经常发呆的乐趣。
与自己相处,静心让大脑思考,亦或什么都不想,放空自己,收音机里的音乐时而听到时而听不到。
孤独,但不寂寞。这又何尝不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乐趣。
静坐的几小时,我会听歌,听着熟悉欢快的旋律我也不由自主地开心。想象一些五花八门天马行空的思想与事物,可是大脑却不想运转,放飞享受眼前的夜景。周边没有什么稀奇或五彩斑斓的霓虹灯。
只是一片寂静与心境融合。打开窗口仔细听,一连串的蟾蜍与虫鸣。
03
飞了两小时的思绪,该拉回来了。
拿出手边的书,去另一个世界寻找熟悉的小伙伴。
田福军,孙少平,孙少安,润叶,润生,金俊文,金俊武...一个不少的聚集在《平凡的世界》等着我,和他们一起土改,一起集体生产一起包产到户,一起过一个平凡而非平凡的生活。
我喜欢用文字记录,喜欢笔尖与纸张摩擦的声音,喜欢写写漫无目的的字,喜欢和朋友写信...
有时候也会想放弃,担心做这样有温度的事情会显矫情,担心并没有人看我写的东西。
前几日,在随安看到一段话,特别喜欢:
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还要看纸质书,为什么还要去写信,为什么还要不远万里见一个人。
你告诉他,因为你偏要在这薄情世界里 深情地活。
对,我就是要深情地活!
如同黄磊老师说过,仪式才是生活地调味剂,如果将来的那个人连起码的生活仪式都没有,他宁愿多多不嫁。
我一直想找一个身边写文字的朋友,但少之又少几乎没有,只一个爱看书的大神琳就足够珍贵。
就算一个人,也要活成千军万马。做自己喜欢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