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那小得不起眼,也许老石浦人都未必知道的文化馆中借来了汪曾祺的<<人间滋味>>以后,每天早饭前后都会拿出来读几页。时间不长,加起来半个多小时,也不像读小说,会忍不住看完,早点知道结局,也不像看专业书,非得静下心来才行。
坐在谈心角读汪老的书,很惬意,适合清晨阳光洒下的第一抹,慵懒,舒适。也偶然会有老黎过来陪我闲扯几句,会有老王过来打根烟,都不影响阅读的雅兴。
<<人间滋味>>这题目引申义可以很深沉很厚重,而字面意思却是轻快的很,就像汪老的字,本就写得是自己曾经吃过的各地美食。
若是汪老写的是满汉全席,就不免在清晨阅读时显得奢华有余而清新不足了。幸而他都是从食材写起,而食材又都是身边最常见的,源于生活,无外乎各种豆类、蔬菜、菌类,这些最能在平时吃到的老百姓的食物罢了。
汪老的家乡在江苏,挨着浙江,所以提到的那些家乡食材多多少少能够在我的记忆中引发共鸣。
其实记忆这东西,只要是经历了,它就会留在脑海里,也许一直到老都在,就看遇到怎样相似或相关联的事物将他们勾起来了。
汪老勾起的记忆是我从记事到初中前和爷爷奶奶一起住的日子了。
在读到<<食豆饮水斋闲笔>>这一篇时,各种记忆泛起。家乡的豌豆,我爱吃嫩的,生的。那时候家里晚饭吃得早,傍晚时分爷爷都在地里,锄锄草,浇浇水。若是到了饭点还没有回来,奶奶就会让我喊他回来吃饭。沿路,会遇到乡里乡亲的左右邻居,有还在干活的,也有扛着锄头归家的。沿途看到那嫩的豌豆苗,我总是忍不住要去伸手摘几个搞不清楚是谁家的地,但是却没有一户人家会舍不得让小孩儿尝尝鲜,解解馋的,更多的是看到孩子喜欢就让多摘点或者摘下一两顿的菜送到家里去。那嫩的豌豆,果实实没有长起来,打开豌豆荚,里面能看到嫩绿的,芝麻大小的最为适宜生吃。带着一股清新味和一丝甜味入嘴,第一个余味还在嘴里时,手已禁不住去够第二个了。
汪老写到豇豆篇时,居然会嫌弃只有两层皮,味道寡淡,是小时候最讨厌的。豇豆对我而言,记忆就更深了。老房子是在十二三岁的时候拆的,拆之前家门口就有个菜园子,不大,但是种着当季的菜,卖不太够,家里几口人总是能解决的。住在城里的大伯总在家门口几个平方的花坛里种菜,也是年轻时习惯了吃自己种的菜,最放心也最新鲜。
豇豆我也爱吃嫩的,那一条条未长出果实,二十来公分长的豇豆挂在架子上时,我和奶奶会各拿一把剪刀,去剪一顿的量。小时候的确生的小,比同龄人要矮不少,剪不到高的豇豆就留给奶奶。要是换了现在只怕是奶奶剪低处的,把高处的留给我了。
这么嫩的豇豆只适合炒蛋,豇豆切成丁,不能用剁,半公分长度适宜。鸡蛋鸭蛋都可以,但是个人认为用鸭蛋味道更好些,估计汪老那儿没有这样的做法,不然配上他们家乡的高邮鸭蛋,非下三四碗饭不可。
九十年代的江南乡下,虽说不上物质丰富,但是饥饿未曾进入我们这一代人的记忆中了。从初中住校至今,家一直在那儿,没有动,却更像是个避风港式的场所了,而且靠岸的时间一年里变得越来越少。在外面漂的这些年,虽没有吃的很讲究,但是杂七杂八的尝试也的确不少了。对于吃算不上苛刻,但也不算不挑剔。可能是小时候被惯的,那时的滋味,总是占着心里最牢固的位置,伴随着回忆,无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