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哥随笔:利益永远不能凌驾于道德之上,道德才是一切的基础
前段时间跟朋友一起聊天,聊到了到底是应该以法治国还是应该以道德治国这个话题上。只是随笔闲聊,并非高谈国事。
在聊这个话题前,和尚哥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道德。传统的道德指的是: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通俗点讲,就是人品。
现在法律学上讲,如果道德行为触犯了法律,需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则只能受到教育。
针对这样的观点,和尚哥想问,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人给父母赡养费、也没有暴力虐待,就是经常辱骂或不闻不问,法律怎么办?不能怎么办,只能教育。但教育有用吗?出钱不出力,在农村存在太多这样的情况了,特别是多子女的家庭。
大家都熟悉的彭宇案,这是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也是一个道德案件。从现有的法律层面讲,彭宇案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是从老百姓的价值观、道德观来讲,这个判决是折值得商榷的。就是因为法官的一句话,使得道德建设倒退了好多年,导致了破窗效应。
现在倒地讹人的太多了,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彭宇案的判决。讹人成本太低了,成功了,收益非常丰厚;失败了也不过低个头道个歉。人都是有趋利心理。做流氓得到的好处远远大于做好人,同时又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的时候,很多人真的会犯糊涂,在利益面前道德要是低了头,这个社会会很可悲。利益永远不能凌驾于道德之上,国家要深化这个概念,全面扶持道德建设,在利益与道德之间要倾向于道德,只有这样,道德才能带来可持续的长远利益。
所以,和尚哥的观点是,以道德治国才是根本,只要有不道德行为,无论轻微大小,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只是处罚力度的问题;法律应该是为道德服务的,法律的基础应该是道德,所有的法律必须围绕着道德来制定,如果这个法律条文违背了道德,肯定有一天是需要去修改的。国家一直呼吁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道德品德行为规范,和尚哥建议,是不是可以考虑将道德品德以道德指数来量化,将精神文明建设从务虚转变成务实,制定出一个实际可行的标准,作为一个日常考核的指标,有加分项,有减分项。加大对高道德指数人的支持与奖励!对道德指数偏低的人,要严厉处罚,让他如过街老鼠寸步难行。
也许这个建议实际操作性不好掌握,但可以一点点地尝试推行,只有这样,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旗才能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