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催缴失权制度,该制度是原来司法解释三中股东失权制度的优化和升级。但是该制度存在几个问题:
1.股东抽逃出资是否适用该制度?
2.失权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未缴出资的连带责任?
3.失权通知故意不载明期限是否可以发失权通知?
4.失权股东30日提起诉讼是何种类型诉讼?
5.董事会催缴不写期限是否可以免除董事责任?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催缴失权制度,该制度是原来司法解释三中股东失权制度的优化和升级。但是该制度存在几个问题:
1.股东抽逃出资是否适用该制度?
2.失权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未缴出资的连带责任?
3.失权通知故意不载明期限是否可以发失权通知?
4.失权股东30日提起诉讼是何种类型诉讼?
5.董事会催缴不写期限是否可以免除董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