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快递面单能“扒”出多少个人信息?不仅是上面显示的姓名、手机号、地址,如果溯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更能了解其兴趣爱好、家庭成员等信息。换言之,一张快递单就可以让你处于信息“裸奔”状态。(4月5日 人民日报)
告别了那个沟通靠书信、电报,信息流通渠道少的年代,我们进入了信息社会,一个只要有手机就能完成生活必须功能的时代。这给我们的沟通交流及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随着留下的信息痕迹越来越多,我们也成了大数据的生产者。当我们暴露在数据下,烦恼接踵而至。刚买了房的朋友,一定会接到各个装修公司的电话,热情的推荐装修套餐;买了车的朋友在车险即将到期的时候,会接到各个保险公司的电话,提醒你保险快要到期了,并推荐最佳保险套餐。
信息的泄露,有信息的留存着保管不善的原因,也有信息拥有者对信息保密重视不够的原因,在这个随时需要留下信息的年代,想要通过拒绝留下信息,来保护个人信息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在今后加大对想信心的保护力度。
树立保护信息的法律意识,加大对非法使用、倒卖他人信息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3月15日,新通过的《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渝北男子易某利用网管的便利,与男子严某窃取公司上万条客户信息,并转卖给他人,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判处罚金。通过法律,建立长效打击机制,从源头上制止倒卖信息的行为。
树立保护信息的诚信意识,把保护好客户信息做为诚信经商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的售后,提升客户的用户体验,或者参加了商家的活动,商家都会要求客户留下电话号码等信息。商家对于这些留下的信息,应该将其视为保密文件,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存工作,不应该将信息出售给第三方或是随意丢弃,导致客户的信息泄露。商家爱惜客户的信息,应该像爱护自己的品牌一样,大仲马说过“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商家应该做到,“当信息泄露的时候,品牌就失去了价值”。
树立保护信息的观念意识,把个人信息视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要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个人信息。不少人在收到包裹后,将印有自己信息的快递单随意丢弃,不进行处理。还有不少人为了获取一些小礼品,随意登记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和电话信息,在换电话时不记得将各种信息解绑,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都是出卖自身信息的行为。
国人的信息信用体系还未建立,对信息的保护意识也还不够,希望从“微笑快递单”开始,从小处开始,补上信息保护这门“功课”。